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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全部回复此主题[原创]吉赛尔——Giselle 更新92
世界是个不完美的地方。

残缺的拼图,不纯洁的美人,孤僻的王子,不幸罹患恋物癖的情圣。“不完美”渗入皮肤,嵌在基因里,写进分子式里。即使你不信邪,像Marc Jacob那样,指着右手腕上的纹身,信誓旦旦的说:“每一件事情都是完美的。”叫纽约时报的写下来,印上几百万份,从泽西城到长岛,每个书报亭里都买得到,再经由好事者之手拷贝至万维网,散布到世界各地,也毫无用处。你生活的世界仍旧是个无可救药的不完美的地方。



[ 本帖最后由 chantelchen 于 09-10-19 21:58 编辑 ]
2009-05-04 20:35:55(第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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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主题由 童心 于 2009-06-10 14:31:57 加入精华
L for Loneliness
1.
在巴黎,所有人都叫她“Fanfan”,不是因为她跟素菲马索在那部一九九三年的老电影里面扮演的女孩子相像,而是因为她护照上的名字就是方芳。

早晨八点钟不到,她就从住的地方出来。背着一个将近五十公分宽的大托特包,所有值些钱的东西全部装在里面,随身带着走。冬天仿佛没有尽头似的,快到三月了,气温仍然接近零度,下了整整一个礼拜的雨。天却亮的越来越早,日光穿过云层和雨雾,苍白而冰冷。

过去的七天,她过的颠沛流离,借住在丽娜的公寓里,睡在床脚边一张旧床垫上面。那是栋十九世纪的老房子,在Neuilly sur Seine的查尔斯•拉菲特街上,两间卧室一个小客厅,原本只有三个房客,如今却睡了六个人。她睡的那张床垫,丽娜说是从附近一间青年公寓的租客手里买来的二手货,她猜其实是捡来的。床垫已经很旧了,即使没有人睡也独自凹陷在那里,好像有个隐身人躺在上面似的。刚开始她并不介意,甚至觉得很软很舒服,在那上面睡的第一觉是七天以前,她坐了十二小时的飞机,又在经纪公司的办公室里坐了一上午,她累惨了,没吃东西,也没脱衣服,睡了整整十八个小时。日子久了才发觉它软的过分了,她七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下腰,多多少少有些腰椎锥体脱离的毛病,不算什么大问题,跳舞的人多半都有,只是不能睡软床罢了。加上天气湿冷,过去受过伤的地方又开始痛了。

借给她床垫和房子的丽娜,是跟她同一间经纪公司的姑娘,玻利维亚人。她们在纽约曾经见过几次,一个月前在的办公室又遇到了,很好心的请她同住。她每周付给丽娜一百五十欧元,搞不清楚其中有多少是付给房东的,有多少丽娜自己留下。但不管怎么说,Neuilly sur Seine这张捡来的床垫都要比经纪公司提供的模特公寓便宜。

Neuilly sur Seine已经是郊区了,但坐地铁到第十一区也不过半个小时而已,她从菲利浦•奥古斯都大街的地铁站出来,没有撑伞,在霏霏细雨里走了五分钟,折进拉夸尔•佛宾路和贝尔福特路转角处的小咖啡馆,毫不理会店老板怀疑的眼神,一头钻进厕所,对着镜子梳头化妆。离开的之前,在柜台上买了一瓶一块两毛钱的矿泉水。加上大衣口袋里的四颗杏仁,就是她的早饭,过去的一个礼拜,每天早上都是如此。

街上人渐渐多了,有行色匆匆赶着去上班的,有带着狗散步的,手里拿着早饭,牵着孩子的,冬日清早的冷风,雨水,咖啡、起酥面包,男人女人身上的香水味,围巾手套,全是生活的味道,一切都是与她无关的。她才刚来到,又要走了,三月头上的时装周眼看就要开始了,如果这个礼拜再没有收获,她就真的要走了。
2009-05-04 20:37:58(第2楼)


QUOTE:
原帖由 我是m3r 于 2009-05-04 21:44 发表
是什么故事啊,是名模帮辰吗?


Giselle,double "l", it's ballet
2009-05-04 21:50:45(第3楼)
L for Loneliness
2.
她继续在雨里走了一段路,推开拉夸尔•佛宾路上一扇玻璃门,门边挂着一串金字:Beauty Business。坐电梯上到四楼,波普风格的白色房间,简直白到晃眼的地步。

“你好,塞西,伏博林在吗?”她问前台的姑娘。

姑娘没有抬头,继续在一台浅银灰色的电脑上码字,倒是伏博林自己先出现了,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紫灰色衬衣,黑色西裤,看起来和Place de la Bourse证券经纪无异,他从旁边一间办公室里出来,看到她道了一声日安,示意她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他一会儿,穿过大厅,又消失在另一扇门后面。

她在沙发上坐下来,对面的位子上坐着一个金发的女孩子,看起来年纪很小,两只手垫在屁股下面,怔怔的瞪着两只小鹿斑比似的眼睛。
“你好。”她坐下来之前,打了个招呼,说的是法语。
金发斑比没想到有人会跟她讲话,却又很高兴终于有人理她了,支吾了一阵儿,说了声:“嗨。”
“你不说法语?”方芳换了英语问她。
“不会。”
“他们都叫我芳芳。”她朝斑比笑了笑,她笑起来很好看,有种蛊惑人心的味道。
“莉莲。” 金发斑比终于放松了一点,也露出笑容来,显得年纪更小了。
“美国人?”
“对,依阿华人。”很奇怪的,那些特别美丽的女孩子总是出在乡下地方。
“第一次来巴黎?”
莉莲点点头。
“你住在哪儿?”
“十三区阿尔方德路的模特公寓。”
“我在那里住过,”方芳禁不住笑起来,“夏天和现在这时候是最糟糕的,过了时装周就会好一点,总算可以忍受。”
莉莲也笑了,露出一点无可奈何的表情。

方芳还清楚的记得那套四间卧室的loft,现在这个月份一定挤了将近二十人,浴室的下水道总是不断地被金色、棕色或者黑色的头发堵塞,地上满是积水,根本没有落脚的地方,浴缸壁上沾满污垢,浴帘和地垫上长出绿毛。她刚满十八岁的那个夏天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然后她就去纽约了。现在她十九岁零八个月,其实未见得比莉莲大多少,却好像老大姐似的开导起人家来了:“这里的确比纽约要tough,不过你会挨过去,我的第一季也是在这里开始的。”

伏博林又出现了,招呼了莉莲过去,示意方芳再等一下。莉莲慌慌张张的从沙发上起来,感激的对她笑笑,跟着伏博林走进他的办公室里。等一下,这“一下”大约就是一小时,伏博林是这里的head booker,她的衣食父母,他叫她等着,她是不能不等的。一个小时之后,莉莲从办公室里出来,一幅惊魂未定的样子,伏博林一定照惯例发下马威。可能还说了些关于她的事情,因为莉莲经过她身边的时候,躲躲闪闪的,没敢再跟她讲话。
2009-05-04 22:15:17(第4楼)
3.
伏博林的办公室也是一片白色,他招呼方芳进去,在她身后关上门,随口问了一句:“过的好吗?”

“不错。”她也随口回答,突然想起来一年多以前的那个六月,她初到巴黎,第一次走进这间办公室的时候,他也是这么问的:“Tu vas bien?”(你好吗?)她把“bien”(好)听成了“vien”(来),以为是在问她从哪里来的,便怯怯的回答:“Je viens de chine.”(我从中国来。)那是《法语基础300句》里的第十三个句子,她背得很熟的。回想起那个时候真的是傻的可以,她忍不住嘲笑自己。

现在的她老油条的多了,没等伏博林说请就在他办公桌对面的皮质转椅上坐下,手里的大包“砰”一声扔在脚边的地毯上。伏博林站在门边上下打量了她一遍,白Tee,黑围巾,黑毛衣,浅灰色的skinny Jeans,黑色converse布鞋,一件粗呢大衣搭在椅子扶手上,一身纽约model的冬季制服。她在纽约混得太久了。他跟过来,一言不发的把她从椅子上拖起来,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支卷尺,示意她抬起胳膊,量了她的胸、腰和屁股。量完了,什么都没说,她合格了。一个星期之前,他曾经说过要她减掉在医院长出来的五公斤肉,否则就不能给她book新的工作。她真的做到了,体重两百三十磅的胖护士迈尔莎若是知道了肯定会发飙,整整三个月的心理咨询、行为治疗,一个礼拜就打回原形。

她却有点得意,在伏博林面前转了个圈,才又坐下,对他说:“那我就等你电话了。”
“当然,”他回答,也回到办公桌后面自己的位子上坐好,那张经由人体工程学设计的黑色座椅发出轻巧灵活的声响,是整间白色房间里唯一一样黑色的东西。
“不过,你不要指望时装周,你来得真得太晚了,所有的go-see都结束了。”他紧接着说道。
她翘起一边嘴角笑了笑,回了一句:“以我的经验,总会有人突然病了,或是崴到脚。”她不想做坏心眼,也不是存心咒人家,但是这可能是她最后一季了。事实上,每一季都可能是她的最后一季。
伏博林也跟着干笑了两声,说:“这种事情不可能总是发生的,你尽可以去碰碰运气,再不行,你也可以回中国去,上海也有时装周。”
“I’m prime market girl!” 她摇着头叫起来,冷笑着反问,“回上海?去拍邮购目录?”她知道自己其实并不在乎拍邮购目录,无论做什么都不在乎,但是上海,那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什么东西让她留恋了。
伏博林站起来,绕过写字台,走到她身边,伸手拍拍她的脸蛋儿,说:“嘴巴还是像从前一样坏,不是嘛。”
她作出一个半真半假的厌恶的表情,躲开他的手,回答:“就让我试试运气吧。”
他回到办公桌后面,耸了耸肩,意思是,那好,你就试试吧。

那么,就是这样了。她站起来转身走出去了,快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叫住她,问:“你从前跳过舞是吗?”
“嗯。”
“芭蕾?”
“对。”
“我认识一个人,他在给le Tutu拍照片,可能会要一两个会跳舞的姑娘,只是可能,不管怎么样,我会把你的comp-card拿给他看。”
她点点头,动动嘴唇,无声的对他说了一句“谢谢”。
2009-05-05 20:41:30(第5楼)
非常感谢霸王兔兔帮着扫盲,本来我也想贴吉赛尔的情节来着的,不过本文剧情和这个芭蕾舞剧的故事并不一样,仅具有象征意义
2009-05-05 20:52:30(第6楼)
4.

离开Beauty Business之后,她搭地铁到Champs Elysees Clemenceau。一路闲逛,却两手空空什么都没买,既没有钱,也没有地方放。快到中午的时候,雨停了,她在mono prix买了一盒五块钱的鸡肉沙拉,坐在Tuileries花园的喷水池边上吃掉一半。三个月的心理咨询和行为辅导到底还是有些用场的,不管食量大小,至少她现在已经恢复一天三餐的习惯了。

天空显出一抹灰蓝,喷水池的水在晦暗的日光下面静静的,黑沉沉的,映出周围那些榆树醋栗和柠檬树影子,没有树叶只有蜿蜒虬错的树枝,偶尔几只鸽子发出扑扇翅膀的声音,越过水面,离她不远处一个老女人头上戴的红色绒线帽可能就是方圆几里之内唯一鲜亮的颜色。一切宁静忧愁,一幅尘封已久的样子。

吃过所谓的午饭,她冷死了,走进Castiglione路上的威斯汀酒店,在大堂一侧的休息室里坐下来。过去几天,差不多都是这样过的,混迹在巴黎市中心的各个酒店,默里斯、四季乔治五世、万豪左岸、雅典娜广场……,混到天黑了才回去。她不想回去,也不能回去,如果接到要她去面试的电话,再从Neuilly sur Seine赶去,不管是车钱还是时间,她都花不起。

她脱掉大衣和围巾,把包放在身边的地上,包里装着一堆化妆品、内裤、胸罩,一双黑色高跟鞋,和一本大十六开的硬皮本,她的portfolio,在巴黎叫portefeuille。她伸手进去在一堆零碎中间掏出一本薄薄的书,翻到折角的那一页,看起来。

“……白山炮台距离奥伦堡四十俄里。一条道路沿着雅伊克河陡峻的河岸伸延过去。河水还没有封冻,沉沉的波浪在白雪皑皑的两岸之间忧郁地汹涌,显得特别黑。河那边是一望无际的吉尔吉斯草原。我思绪万端,心境抑郁。驻防军的生活对我很少有吸引力。我尽力去想象我的上司,米龙诺夫上尉该是个什么模样,结果认定他该是个严厉的、脾气大的老头,除了自己的公务,别的啥也不知道,可能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会罚我关禁闭,只让我啃面包喝生水。这时,天色暗下来。……”

没来由的,她觉得小说中正朝着要塞进发的格里尼奥夫和她现在的境况很像,在一片冰原上,朝着一个更加冷漠的地方走去。

一个穿西装的亚洲男人经过她身边,回头看看她,又犹犹豫豫的返回来。她没有抬头,但眼睛的余光全看见了。他在她左手边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坐下来,从西服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PDA之类的东西,按了一阵儿,然后拿给她看,上面用英文写着一句话:小姐,你真漂亮。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矮个儿,偏胖,未来五年里面注定要秃顶的中年人,隔着半米就闻得到嘴里的烟味儿。在纽约她总是可以吸引更好一些的男人,不是真的好,只是穿的更讲究,更得意些,她自嘲的想道,动了下嘴唇,露出一个短暂的不易察觉的笑容,对他说了声谢谢。
“你好。”他终于开口了,用带着些古怪口音的英语向她问好。
“你好。”她回答。
“日本人?”
“不是。”
“我猜你是模特?”
“不是。”
“那你应该试试这一行,你看起来就像个模特。”
“没兴趣。”
“我在这里看见过你几次了……”

那人口音虽怪,说的倒很流利,滔滔不绝的讲下去。显然,他对她的身份有自己的判断。不巧的是,她的手机在脚边的大包里响起来了。她拿出来看,屏幕上闪着的名字正是Fuckberin,say Fouberin。

有那么一秒钟,她紧张了,按了通话键,把电话放在耳边。
“你好,伏博林。”她说。
他没有理会,直截了当的问她:“你现在在哪里?”
“Tuileries花园附近。”
“早上跟你说的那件事,摄影师想见见你。有笔吗?”
她四下看了看,对旁边的日本男人做了个写字的手势,那人很接翎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暗红色的Dupont签字笔双手递给她,她接过来,又从包里翻出一张三根手指宽、五厘米长的收据,在上面写下一个地址:Pereire大道五十九号五楼。

报完地址,伏博林说了一句:“两点钟准时到那里,找克雷博。” 就挂断了电话。整个通话不过五十秒,没有问好没有再见,没有任何small talk。她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下午一点二十七分,Pereire大道离这里五站地铁,加上两头要走的路,想在两点之前到那里,真的要靠跑的了。

她七手八脚的把书电话塞进包了,站起来就要往外走。日本人还不罢休,想要她的电话号码。
她厌烦了,却突然有了一点开玩笑的心情,转身对他说:“你猜得没错,我的确是做生意的,不过,通常选择的客人比你要……”她皱起眉头,上下打量他,好像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怎么说呢,算了,忘了吧,。”

说完就一路跑出去,再也没有回头,钻进Rivoli路上的地铁站,坐到Marechal Juin广场,出了站又沿着那条路跑了一段,直到看见五十九号的门牌号码。

[ 本帖最后由 chantelchen 于 09-05-06 20:33 编辑 ]
2009-05-05 22:11:56(第7楼)
5.

那是一栋灰色外墙的老建筑,门口甚至还有个穿制服的看门人。她推门进去,看了一眼手机,一点五十五分。不等看门人问,就先说了要去五楼。
“电梯坏了。”看门人回答,伸手指指门厅尽头灰白色的螺旋形楼梯。

她来不及抱怨,径直走过去一路跑上五楼。那栋楼曾经是间旅馆,一楼二楼都是跳舞厅,层高很高,爬上最后一级台阶,那种感觉又来了,她扶着楼梯扶手,弯着腰闭着眼睛,等着十几秒钟的窒息和心悸过去。片刻之后,她敲开摄影室的白色大门的时候,钟刚好走到两点。

一个染了一头橙红色头发的女人给她开的门,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等着她说明来意。
“我找克雷博。”方芳说。
“Beauty business的?”
“对。”

红头发向后甩了下头示意她进来,门那边是一间长方形的大房间,大的像间车库,白墙,白色窗框,颜色温柔的木地板。房间另一头靠窗的地方正聚着十来个人,举着酒杯,拿着纸餐盘,旁边一张桌子上放着啤酒、香槟、小块的点心,和一只被切得七零八落的蛋糕,两只浅蓝色的气球扎在桌角上,中间挂着一条横幅,写着:“Bravo! Homme de manage!”(加油!家庭妇男!)

红头发让她在门边等一下,走回那伙人中间就没再回来。她在原地站着,远远的看那伙人说笑打闹,看了一会儿就走到最近的一扇落地窗旁边靠着墙坐下,又从包里拿了那本书出来看。这样的事,她经过许多次了,不管是在纽约还是巴黎。要她准时,到了地方却又要等上很久。有段时间,她总是随身带着一副扑克牌,跟共事的模特们打牌,来钱的那种,筹码很小,而且她牌技和运气都不坏,她的赌运向来就很好。只是如果她刚才真的跑死了,事情会才变得有点讽刺吧。

她看书看得出了神,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帮人开始收拾东西,告辞离开。房间里静下来,有个人经过她身边,低头看看她,用英语问她:“在看什么书?”

她仍旧低着头,合上书,让他看了一眼封面,一本卷了角的,一块九毛九的口袋书,车站小卖部里卖的那种,俗气的封面,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
他似乎笑了一下,她头也没抬,又翻开书,继续看下去之前,说:“不是Vogue,不是Elle,也不是Marie Claire,很奇怪是吧?”
“也不是,我只有在特别难过的时候才看俄国人写的书,他们是悲剧的祖宗,忧愁的楷模。”

她抬头看他,一个长相秀气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亚洲面孔, 穿着件洗过没有熨平的米色牛津布衬衣,旧牛仔裤,白色威尔森网球鞋,手里拿着一只装满婴儿玩具的礼物篮。
2009-05-06 20:45:32(第8楼)
6.

“我是够惨的了。”她回答,随随便便的笑了一下。Shut up and don’t smile,这句话从她进这个圈子的第一天开始就有人一遍又一遍的对她重复,用各种各样的眼神、手势,和掺杂着稀奇古怪口音的英语、法语、意大利语。不过,他看起来像是个很nice的人,让她暂时忘记了那条原则。

“你们刚才在干嘛?”她开口问他。
“我的退休派对。”
“你?退休?”
他点点头,回答:“作为商业摄影师,我退休了。“
“那么‘家庭妇男’说的就是你咯?”她又看了一眼那条浅蓝色的横幅,笑起来。每到这种时候,她笑起来就像个孩子似的。
“没错,靠老婆养家,带带孩子,做做家务,余下来的时间做些一直以来就想做的事情。”
“听起来很不错,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男孩子,下个礼拜就满五个月了。”
“Beauty Business的那个,”红头发在叫她了,招呼她过去。
她站起来,对“家庭妇男”笑了下,不出声的说了句
“祝你好运。”他回答,说完就走了。

红头发把她领到一个略微有些胖的金发男人面前,努努嘴,作了个“就是她”的表情。想来这个男人就是克雷博了,他上下打量她,又做手势让她转过身去,嘟哝着问她:“你能把毛衣脱了吗?”

她知道他是想看看她颈部和肩膀的线条,脱掉毛衣,很自觉地把头发拢到一边。他看了几秒钟,又让红头发拿了一身白色舞衣来给她换上。她放下手里的东西,没有问“更衣室在哪里?”之类的蠢问题,就地脱掉T恤、帆布鞋、袜子和牛仔裤,套上那条连身裙。

他让她站在窗边,拍了几张半身全身的照片,包括脚踝、手臂和脖子的特写,低头检查了一下画面质量,又端起相机,对她说:“请做个跳跃动作。”
“Grande jete还是Pas jete?”她问了一句。
他翻了翻眼睛,好像那是个愚蠢透顶的问题,说:“随便什么都行。”
她闭上嘴,退后几步,做了个大跳,光脚落在地上,没有发出多大声音。

他连拍了几张,然后放下照相机,问她要portfolio,粗粗翻了一遍,从最后一页的插袋里拿了一张comp-card,对她说:“好了。如果决定用你,我会跟你联系。谢谢,再见。”

Go-see就这么结束了。离开那里的时候,大概是下午四点钟,她仍旧想着那件白色的舞衣,标签还挂在衣领上,WearMoi,比美国的Mirella、Trienawear要美的多了。如果世上真有时间机器,她一定要买上这么一件,送给十年前的自己,好叫那个九岁的小女孩至少拥有一件美好的东西,不至于长大之后还对此类东西有这样那样的fetish。一年多以前,她初到纽约的时候,曾经跟小优在西五十六街一间舞蹈用品商店里疯狂的试了一下午的舞鞋和舞衣,那里Grishko、R-class,Gaynor Minden的足尖鞋应有尽有。号称shoe queen的小优穿上一双鲜红的缎面女式舞鞋,十号半的尺寸,照她教的样子,在镜子前面做了一套扶把动作,吓坏了两个跟着妈妈来买舞衣的小女孩,只因为他其实是个二十三岁、五尺八寸高的男人。这个时刻,她突然有点想念他了,不出声的自言自语:“那个疯子。”

这个下午好像有许多事情让她想起小优来——那条芭蕾舞裙,还有那个今天退休的男人。没来由的,她羡慕那个男人,还有他的老婆,她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却羡慕的要死。去年夏天,某天夜里,她跟小优仰面躺在天台上的时候,他在第三和第四杯强尼•沃克之间,喃喃的说道:他很想结婚,虽然还不知道对象是谁,只想跳过中间那些纷纷扰扰,早上醒过来就已经有个人躺在身边了。
她也喝多了,傻笑着问:“男人还是女人?”
“这不是重点。”
“男人还是女人?”她不放过他。
“无所谓。”他回答,语气里有一丝伤感,慢悠悠的告诉她,他想要的其实是多么的简单——早晨一起醒过来,一起出门,上班,下班,晚上去看一场电影,或者干脆回家做饭,看电视,洗澡,再搂在一起睡觉。周末的时候,睡到中午,然后去佩尔路的Joe’s Shanghai吃顿小笼包,天气好的话去公园晒晒太阳,不好就再约两个人回家打麻将。日子过的简单平静,偶尔也会想起过去的旧情人来,吵个小架呕个小气,上了床也就和好了。

她被他说的生活迷住了。兴奋得坐起来,问他:“那你看我行不行?”
2009-05-06 22:28:45(第9楼)
7.

“我看可以啊。”小优也兴奋了,坐起来把杯子里剩下的三厘米Scotch一饮而尽,手一晃却有一半倒翻在身上,不知道是因为喝醉了脑子不够清醒,还是因为这个再好不过提议,他毫不在意身上三百美元的白Tee沾上了酒渍,轻声骂了一句,随手擦掉,就开始描绘他们幸福的婚姻了:折扣季的时候一起去血拼,逛完Bergdolf Godman逛Barney’s,然后再沿着麦迪逊大街一路买下来,买来的衣服若是两个人都喜欢的,可以换着穿,只是遗憾她的鞋码比他小两号,鞋子不能合穿。等有一天,他们都老了,没有现在美了,照镜子没法看了,才会停下来,离开那些个商店、橱窗、铜版纸、闪光灯、脂粉、发蜡、皮草和绸缎,穿着颜色俗丽的加大号马球衫、百慕大短裤和慢跑鞋,跟着老年旅行团去云游世界。

她看着他,在月光和切尔西蒙昧的路灯霓虹下面,滔滔不绝的讲年纪大了之后想要去的地方,心里却在想,如果她真的结婚了,爸妈会是什么样的反应。爸爸一定会既高兴又伤心,至于妈妈,小优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说不定也会满意的。那样的话,她就总算有一件事情可以叫妈妈满意了。

第二天中午,他们从宿醉里醒来,多少恢复了一点正常。她仍旧什么都不愿意相信,小优则开始心疼他那件衣服,那个型那个花样,再也不会有了,唧唧歪歪的,娘的不行。不过,结婚的事情却还是当真的,两个人甚至开始找人打听像他们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在美国结婚,因为她还不满二十,在上海肯定是不能登记的。

这种待嫁的心情持续了几天时间,直到有一天,小优又在去downtown的N线地铁上搭上了个可心的人儿,而她也遇到了别人。虽然,两段艳遇很快就玩完了,她那一段甚至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但是,那天夜里在天台上的婚约再也没有被提起。

接近黄昏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雨了,她跑了几步路钻进地铁站蓝绿色的甬道里,才下了几个台阶,手机又响了。一串奇怪的号码,像是从国外打来的。她接起来用英语问好,电话那头说话的人竟然就是小优,兀自唱了一段Like a virgin,挨个儿把米兰秀场上看到的男男女女八了一遍,包括老卡尔身边的新男友,和一个可爱的,身穿Thom Browne夹克的瘦弱小男模,最后告诉她,自己后天就来巴黎了。

她漠然的听着,在甬道里越走越深,下台阶,进站,走近月台边缘。突然想起一件曾经听到过的事情,说的是加拿大,不计得是哪个城市了,有人被推下站台,没有原因,也不知道凶手是谁。刚刚听说的时候,她还觉得害怕,等车总是离得很远,不知不觉间,她不怕了,反而希望有一只手能在她背后推她一下,好让事情变得简单一点。为什么还要等呢?这样等下去又有什么意思?

每当这种时候,她就不断的对自己重复:想想好的一面想想好的一面想想好的一面……
现在她想得起来的“好的一面”也只有小优了,他借给她房子住,叫她“名模”,煮东西给她吃,把调羹塞到她手里,送她去医院。在这个普希金卖得比Elle便宜的世界上,他是她碰到过的难得的几个对她好的人。不是第一个,却可能是最后一个了。
2009-05-07 22:07:59(第10楼)
8.

有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个不幸的人,有的时候,她又觉得自己出奇的幸运。

她没有得到Le Tutu那个job。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问了克雷博关于Grande jete还是Pas jete的问题,伏博林打电话来告诉她,人家嫌她话太多了。当然,除了那个问题,肯定还有其他原因的。

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她正躺在Neuilly sur Seine那张凹陷的床垫上面,放眼望去,眼前这间十五个平方米的斗室里面满是换下来没来得及洗的衣服,胸罩、围巾和抽了丝的长筒袜缠在一起挂在椅背上面。房门外面,丽娜和同住的另一个姑娘正在为不知什么事情怄气,操着南腔北调的英文和法语,你一言我一语的吵架。

她呆呆的躺着,不出五分钟,电话又响了,还是伏博林,劈头盖脸的问她:“一个小时之内能到乔治五世大道吗?”
她一下子坐起来,回答:“当然。”
“真的有人病了。”他说道,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可能只有她猜得到,他正在心里她的狗屎运。
“Runway?”
“对。”
“哪家的?”
“Givenchy.”
“Yes!”她叫起来。
“乔治五世大街三号,找特蕾莎,记得要准时。”仍旧是没有表情的声音。

放下电话,她赶紧起来,刷牙洗脸,穿好衣服,把可能用得着的东西统统装进包里,五分钟之后就冲出了门,留下丽娜和另外那个姑娘继续在那里怄气。外面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雨过天晴的早晨,天空现出浅而纯净的蓝色,淡淡的阳光穿过树叶照在上人行便道上。她一边往地铁站跑一边胡乱猜想,用不了多长时间,房间里那两个人就会开始好奇,她为什么一大早就这么兴冲冲跑出去,是不是找到了什么好差事?然后就会好的跟一个人似的,抱头在那里传她那些个陈芝麻烂谷子的八卦,再过两天,又吵架,又和好,等将来有一天分道扬镳了,再在某处遇到可能很亲热也可能互相不搭理,女孩子之间的友情基本就是如此。想着想着,她忍不住笑起来,觉得没有什么比活着看到这样的天、这样的阳光更美好的了。

她在Les Sablons坐上一号线,刚好赶上了早上上班的人潮,一路上都很挤。身边一个职员样子的年轻男人告诉她,在Franklin D. Roosevelt转九号线,到Alma-Marceau站下车,那里离乔治五世大街三号最近。他在Charles de Gaulle星型广场转车,临下车塞给她一张名片。她跟他说Ciao,笑得很甜,转头就把名片扔进了地铁站的垃圾桶里,甚至连名字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她不是个好人,从来都不是。这一点她一向都承认的。

出了地铁站,往北走不到五分钟,就看见了三号的门牌号码,那人还真没骗她。那是栋白色的老房子,她在前台登记了名字,被支去三楼一个大房间里等着。房间里早已经有六七个姑娘等着了,她一进去就看见两个眼熟的,都是Beauty Business的模特,一个是长她两岁的马格塔,另一个就是几天前刚刚见过的丽莲。

马格塔跟她打了个招呼,丽莲也咬着嘴唇,不情不愿的笑了下。她走过去在她们旁边坐下,随口问了一句:“知道是谁病了吗?”
“一个Ford的姑娘,不是病,至少不是身体上的。”马格塔回答,“她不想干了,她妈妈把她接回家了。”
“幸福的孩子。”
“是啊。”

这个圈子里,总有人在说,我不想干了,我要回家,却总也不见他或者她真的离开,就好永远都找不到离开的理由似的。聊到后来,她无意中听到,那个回家去了的Ford姑娘是个金发的丹麦人。她突然困惑起来,究竟为什么伏博林会叫她到这里来。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另外找一个相似的人代替,难怪满屋子都是金发女郎,只除了她。而她呢,不要说相似了,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搭界的地方。

“他恨我。”她想了又想,最后对马格塔总结道。
“他给你一个go-see的机会,因为他恨你?”马格塔讪笑着反问,的确,这个解释未免太过牵强了。
“反正他就是恨我。”她还是这样说,语气不怎么坚决,更像是在开玩笑,“因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说错了话。”
“什么话?”
“噢,就那个经典问题,你为什么想做模特?”
“你怎么回答的?”
“因为钱,我想赚很多很多钱。”她说着就笑起来,向着天花板张开手臂,好像真的有金币和粉红色的五百元大钞从天上落下来似的。

那个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她要赚很多很多钱,拥有世界上所有美丽的东西,过公主一样的生活。直到入行几个月之后,她才知道,这个问题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
Q:为什么想做模特?
A:因为我对时尚产业很有兴趣,而且我觉得做模特会是一段宝贵的经验,能学到很多东西,blah blah blah。

面试直到一个半钟头之后才迟迟开始。一男两女三个人走进来,要她们挨个儿从房间一头走到另一头,留下了三个人的comp-card。其中有方芳,有丽莲,还有一个Elite的女孩子。马格塔被打发走了。
2009-05-08 20:45:52(第12楼)
今天还是只有一段,swine flu情况紧急,天天都像安排后事一样做business contingency plan,TNND
2009-05-08 22:37:53(第13楼)


QUOTE:
原帖由 opiumwang 于 2009-05-09 01:39 发表
呵呵亲爱的GIB,你的文笔很流畅,故事也很吸引,我想大家爱看,因为文章中戏剧的情节,以及主角们若隐若现的生活品味,这些都是你的故事区别于坛内一般故事的地方。
但对《吉赛尔》迄今为止的读后感提个小建议:你知道,你的大多数读者未必去过巴黎,又或其实去过也不一定对巴黎像对娘家那么的熟悉,我想我们中的大多数并不清楚CDG机场和CDG星型广场的区别,又或四季酒店乔治王饭店其实意思是一个OLD RICH云集之处。所以,你文章中出现的具体的路名太多太多了,地铁换乘站名太多太多了,多到泛滥的地步,其实并么有那么大的意义。
关注故事以及人物情感本身,而不要太过分神于那些外物。喜欢白天黑夜里的E单纯质朴追求纯粹爱情的感觉,但这个文章里巴黎眼花缭乱又无实际意义的路名,让人觉得浮夸了。
浅见,商榷啊,如有曲解,勿见怪。


接受你的意见,以后会注意的。

就像Congcongmalu说的,我只是想让故事显得更真实一些,好表现出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天天四处奔波的生活状态,如果只说从A地到B地是不是太单薄了呀。绝对没有浮夸的企图,也看不出来有什么好浮夸的。

PS我对巴黎也不是太熟悉,没有长期的住过。最近几年去过几次,从前做学生的时候也去玩过一次,只呆了两天,所以穷玩富玩都还算有亲身体验,有兴趣的人可向我咨询旅行功略,

Four season george V在我看来更像是个游客云集的地方,当然是有钱的游客。对那里的印象并不很好,觉得一点也不old,一点也不rich。(具体事例已删除呵呵)
当然最恐怖的饭店惊魂还是发生在印度,半夜里有人撬门!

[ 本帖最后由 chantelchen 于 09-05-10 21:55 编辑 ]
2009-05-10 20:40:29(第14楼)


QUOTE:
原帖由 opiumwang 于 2009-05-11 12:23 发表
,继续关注,不过你干嘛不预先多囤一点再开始连续发表,pia~pia~的每天连续贴。现在每个周末都断档,真抓挠。
乔治王的事体只是听说一个老伯伯说起过收藏了一套那里拍卖的旧餐具,说转弯抹角和其祖上有关,那心里就隐隐埋下一个浮光掠影的OLD RICH印象。不过巴黎一大堆酒店都屁股后面跟着一串王公贵族LIST,也是难说哦。但路过时专门摇下车窗膜拜过,车水马龙里,那个比天色更暗的建筑,的确有种要藏进大树藏进咖啡色玻璃里人间隐匿的神情


因为那样会写不下去,每天写一点贴上来,有人等着看,我才有动力写啊

2009-05-11 20:18:21(第15楼)
9.

马格塔离开之前留给方芳她的电话号码,转头又告诉她自己走完这一季就要回捷克去了,今后的日子,嫁人或者继续漂泊,很难说,一切都走着看吧。

三个纪梵希的面试官拿着三个候选人的卡片,在房间一角小声讨论。方芳盘腿坐在地板上,时不时地听见一句两句话隐约传过来:“She’s fine, but look at her legs, I’m not that impressed.”“She has a great look, but her walk needs work, I don’t see it would fly on any major runway!”或者“She’s impressive, great look, great walk. But we already have an Asian face.”

那场秀就是明天晚上,所有人都很紧张,也顾不上他们正在评头论足的人就站在几步之外了。方芳知道那段关于“Asian face”的话说的就是她,自嘲的想,这也是难得的机会,听听一般情况下在你离开之后别人才会说的话。她心里很清楚,他们不会选她的,能够在第一次筛选当中留下已经是个奇迹了。至于那个Elite的女孩子,她很可能参加过之前的面试,就是那个时候落选的模特。他们从前不喜欢她,现在只要有别的选择,也未见得就会将就。这样看起来,她们三个人当中,丽莲是最有戏的,他们只不过是嫌她太嫩了。

想到这里,她回头看看丽莲,那丫头正屁股靠着窗台站着,低头咬着右手食指的指甲,两只鹿眼瞪得老大,没有焦点的盯着地板。她从地上站起来走到丽莲旁边,手撑着窗台,看着外面一棵出奇高大的石楠树,轻声说:“等会儿要是他们问你有没有走过Runway,你就说有,在纽约走过,随便说个设计师的名字,不大不小的那种最好,知道吗?”
丽莲抬起来看着她,愣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赶紧点点头,冲她笑了一下。

过了许久,房间另一头的三个人终于做出了决定,或者更准确地说,三分之一的决定。其中那个男人走过来,对方芳说:“谢谢你来这里,你现在可以走了。”
尽管早有准备,她还是觉得像被突然扇了一巴掌一样震惊和难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可怜巴巴的表情,那个男人又补充说:“你的卡片我们留下了。”
“谢谢,再见。Bonne journee.”她回答,没有跟丽莲道别就径直走出去了。她就是那种死要面子的人,最不愿意看到人家脸上怜悯的表情。

出了房间,她靠着门边的墙壁站了一会儿,等着胸口那种气闷的感觉过去。走廊尽头的一扇门开了,一个穿黑衣的男人领着一个女人走出来,男人在门口作势亲吻,说了一堆“再见,Givenchy随时欢迎你,再见我的朋友……”如此这般的客套话,而那个女人却几乎一言不发,冲他点点了头就沿着走廊大步走出来,从方芳身边经过,回头看了她一眼,突然停下脚步。
“你好。”女人转过身来,用英语对方芳说。
2009-05-11 20:26:53(第16楼)
10.

方芳抬头看了看说话的人,不认识,闹不清对方是什么来路。
女人没有笑,也没有其他特别的表情,平静的补充道:“我们其实认识的。”
“是嘛。”方芳回答,不是个问句,就随口说的。
“达夫妮•夏弗。”她报了自己的名字。

几乎同一时间,方芳也想起来她是谁了——去年初夏,曼哈顿西二十一街,Lila’s Lounge,她和莎卡站在一面黑底大红色花纹的影壁前面,拍一辑关于纽约夜生活的杂志照片。莎卡金发碧眼,一袭银色衣裙,演的是天使,她,黑缎子似的黑发,一身深红色,是魔鬼。接近午夜的时候,摄影师可能喝高了,也可能就是喜欢这样,他让她们抱在一起,摆出各种姿势。她们也不扭捏,大笑,妩媚,亲吻,乃至舌吻,两人的嘴唇像两颗新鲜的樱桃咬在一起,肩膀顶着肩膀,胸部紧贴着胸部,她甚至可以感觉的到莎卡平平的小腹深处某一根动脉搏动的节奏。

中间休息的时候,就是这个达夫妮,走过来对她说:“我没见过你,你是这一季的新面孔。”说话声音很轻,嘴唇总是不时做出小小的“o”字型,吐出含含糊糊的字眼。在夜店喧闹的音乐声中几乎听不清楚,也正因为听不见,却又越发引得人去靠近她。

“你好,达夫妮。”她回过神来,跟对面的女人打招呼。同时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把这个人忘了。
“过的好吗?”达夫妮问道。
方芳还没来得及回答,身后的门突然开了,丽莲风风火火的冲出来,屁股后面跟着的是那个Elite的姑娘,一幅受挫的样子,跟方芳刚才脸上的表情差不多一样。
丽莲抓住方芳的胳膊,晃了又晃,一边跳一边叫:“他们选了我!他们选了我!”
方芳伸手扶住她的肩膀,好一会儿才勉强让她停下,转头对达夫妮说:“你看,我刚刚被刷掉了。”说完忍不住笑了一下,笑的无可奈何的样子。

达夫妮冲她们两点了点头,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卡片来交给方芳,说:“从前那张,我想你肯定已经丢了。”没等方芳回答就说了再见,转身走了。

方芳低头看了看手里卡片,一张烫了一圈银边的白色轧花名片,正面是个手写体的名字,达夫妮•斯托克顿•夏弗,背面有她的电话号码,和一个Vaugirard路的地址。

面试她们的一个女人关照丽莲下午一点钟回那里去找她,在那之前都没她什么事了。丽莲兴奋的难以自制,出了那栋楼就拖着方芳去Tremoille路上一间小咖啡馆吃东西。方芳心里尽是从前的事情,一路上都只有丽莲在讲话,滔滔不绝的说她去年暑假的奇遇:在城乡接合部的shopping mall闲逛,有个怪怪的男人硬塞给她一张名片,让她去经纪公司的open call...

2009-05-11 22:23:40(第17楼)
10.续

方芳听着莉莲讲话,等那丫头嗤嗤傻笑着说完,才开口问她:“那天在经纪公司,伏博林是不是跟你说我的事情了?”
“没有,”莉莲不笑了,支吾着回答,“也没说什么。”
方芳却不罢休,伸手勾住她的脖子说:“来吧,告诉我吧。”。
“他说你在纽约做过些模特之外的事情,错过很多机会,叫我好自为之……”

莉莲照实招了,方芳却许久没有反应,眼睛盯着面前的一杯袋泡红茶,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对莉莲说:“你下次去见他,记得要戴bra。”
“什么?为什么?”莉莲凭空紧张起来,方芳却笑了,告诉她说自己是开玩笑的。

两个人随便吃了些东西,正准备起身离开,方芳的电话响了,她拿出来看了看,屏幕上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她接起来,说:“你好。”
“你好,”电话那头一个干净利落的女声回答,“我是纪梵希的特蕾莎,我们想要你下午一点半再过来一次,可以吗?”
“当然。”她赶紧回答,心跳又快起来,搞不懂会是什么状况。电话挂断,她正想把这个消息将给莉莲听,抬头却看见莉莲背着身也在接电话,她只得耐下性子等着。

不过十秒钟之后,莉莲转过身来,慢慢的放下手机,惨白着一张脸,对她说:“他们又说不要我了……怎么会这样的?”
2009-05-12 21:33:36(第18楼)
L for Love
11.

他名字叫袁地寒,瑞妮嫌太难读,就叫他Han,光听名字,不认识的人还以为他是德国人。

他们去年秋天搬来巴黎,刚开始的时候住在远郊的Satrouville,租了河边一座灰色建筑的整个三楼。那个楼层原来是间仓库,房间大而空旷,里面除了最基本的家具,其他什么都没放。不久之后,冬天来了。从窗口望出去,是塞纳河没有生气的河面,河岸旁边积着些不太干净的薄雪,周围尽是疏疏落落的树林,间或有几幢破败的建筑。离他们最近的邻居是一对剃莫希干头的男人,门口的院子里搭着狗舍,养着三条割掉尾巴的黑色猎犬,顺风的时候总能隐约闻到些可疑的臭气。天气好的日子倒是可以在楼顶天台上支开一张网打羽毛球。从那里出发去巴黎,开瑞妮那辆破车至少要花上两小时,坐RER也要一个钟头。

“我就想让自己过的惨一些。”瑞妮对他解释,这个二十九岁的女人从小就住在第六区华丽古雅的大房子里面,推开窗就能看见卢森堡花园的郁金香和黄水仙,长大之后却偏偏喜欢这样的住处,在纽约时,她住在泽西城,卧室的窗对着一片墓园。

“Han,你不介意吧?”她问他,那可能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真心实意地想知道自己之外另一个人的感受。
“当然不。”他回答,是实话,他从来不在乎这些东西,似乎是从十一岁开始的,他的全部生活唯一的重心就是跳舞。其中也有分心的时候,但很快就又变成老样子了。

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之后,他的假期结束了,被招去歌剧院参加排练。起初瑞妮不愿意搬家,而他也不愿意继续住在那里,可能只是因为离得太远了,实在没有两头奔波的精力,他宁愿留在小巴黎,去住Porte d’italie附近三十九欧元一晚的小旅馆,或者就在练功房的地板上将就一宿。有整整三天两夜,他们没有联系。但三天之后,瑞妮投降了,半夜里来找他,自嘲的说,自己不再习惯一个人睡了。那天夜里,她在第十三区的Formula1汽车旅馆里看着他入睡,第二天早上又看着他醒来,当天就在歌剧院大街上的Haussmannian楼里租了间三百来个平方的公寓,白色镏金的板墙,镶木地板,烛台和吊灯都是古董,墙上的画无一不是真迹,连楼梯间铺的地毯似乎都大有来头。他看着那间房子,禁不住觉得自己从来没有搞懂过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似乎也懒得去搞懂。

过去的一整个冬天,瑞妮都在为她那部不着边际的芭蕾舞剧四处奔波,演员、资金、演出场地,到头来编舞却始终没有确定,甚至连情节跟舞剧的名字都几易其稿。二十岁头上,她迷上了拍电影,后来又拍纪录片,现在又想要排芭蕾舞剧。她曾经为一部不到一个钟头的片子前后花了四年时间,这一次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准信。当然,不管是时间还是钱,她都花得起。

在芭蕾舞团里,他是最新的新人。大多数人都不太清楚他的事情,但年纪轻些的群舞演员不约而同的对他很冷淡。原因显而易见,他还不到二十岁,在纽约市立芭蕾舞团见习过一年时间,突然来到巴黎,就做了领舞,通常情况下至少要跳四年的群舞才可能得到此类晋升的机会的。的确,他得过奖,技巧很好,不过人总是盯住自己喜欢看的事情,总觉没有那么简单。

[ 本帖最后由 chantelchen 于 09-05-13 22:04 编辑 ]
2009-05-12 22:05:17(第19楼)
说一下本文的结构,以Giselle八个字母为首字,是八个章节的题目,有些是以女主视角写的,有的以男主的角度写:

G for Giselle, I for Illusion, S for SAB, E for Encountering, L for Loneliness, L for Love, E for Encore
2009-05-12 22:10:27(第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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