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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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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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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觉得现在自己手里就握着这样一团线头,他没有选择,必须将它理直。
散会。队长叫住贺兰,让她这几天跟着秦歌。谁都看出这件案子发生后,秦歌的人有些不对劲,案子刚开始查,他就好像特别累的样子,这不禁让人有点担心。
贺兰说保证完成任务,从现在开始,秦歌除了睡觉上厕所,一步都别想把她落下。
秦歌到了楼下,刚打开车门坐进去,另一边的门开了,贺兰笑嘻嘻地坐了进来。秦歌瞪她一眼,皱着眉头道:“老头让你跟着我?”
贺兰竖大拇疙瘩:“老刑警就是不一样,一猜一个准。”
秦歌“嘁”一声,居然默认了队长的安排。车子开动,慢慢驰上街道。秦歌一声不吭,边上的贺兰就老歪头瞅他。
“我说秦队,你就不能说点什么?”
秦歌吁口气:“成,那我们就说点什么。你干嘛叫这名字,老土。”
贺兰立刻来了精神:“我还没生出来,我爸就替我取了这名字,取的是岳飞《满江红》中‘踏破贺兰山缺’中的两个字。他希望生出来的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闺女。听我妈说,就为这个,他郁闷了整整一个月。后来我问老爸是不是真的,他死活不承认,还说男女都一样,他从头到尾就没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
“我保证自己没有过重男轻女的思想,这点你就别怀疑了。”秦歌说。
贺兰愣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一巴掌拍过去:“就你那样还占我便宜,先想上哪儿泡个小姑娘回家当媳妇,再琢磨怎么生闺女吧。”
秦歌没接话,却微微一笑。他这会儿还会笑,贺兰看了,就觉得心里挺踏实。
8
“真吓死我了,你们别看我尿裤子,可我腿没软,跑得照样比兔子还快。”王磊正跟几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那儿瞎扯,看到门开了,进来俩人,虽然没穿制服,但一看模样就知道是警察。他慌忙闭了嘴,拿眼神示意几个小青年出去。
这是在医院里,病房。王磊昨晚被打出脑震荡来,身上还有多处外伤,医生让他住院观察两天。现在,这小子头上和胳膊上都缠着绷带,但精神气却挺好,显得有点亢奋,好像是昨晚的事对他刺激太深。
秦歌站门边,冲着低头要往外走的那拔小青年说:“都别走,过来聊聊。”
那几小子心虚地缩到墙边,眼神都有些发虚。
“警察,市局刑警队的。”贺兰亮了一下证件,“这是我们队长。”
秦歌走到床前,坐椅子上,后边的贺兰就关了门,倚站在门边。看这架势,又知道来人是刑警队队长,王磊心里“扑腾扑腾”乱跳,猜到是为了昨晚的事,但又担心他们会不会趁这机会,把自己给拿下。
“别害怕,就你们那点事,我们随时都能把你们给收拾了。”秦歌知道这些所谓在外头混的,谁手上都有点事。但同样是混,大多数人也就是偷鸡摸狗,打个架调戏个小姑娘,这种事归派出所管,刑警队才没空搭理。
听秦歌这样说,王磊放心了:“队长,昨晚的事,我已经跟警察大哥全汇报过了,别的事我真不知道。我昨晚都吓傻了。”
秦歌瞪他一眼:“我这还没问,你就已经不知道了,什么意思?”
王磊赶忙摆手,皮笑肉不笑地连连摇头,一迭声道:“我哪敢。”
“这人你们认识吗?”秦歌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来,在王磊眼前晃悠了一下,接着又冲站墙跟的那拔小青年道,“你们也过来瞧瞧,你们都是谭川的小弟兄吧。”
那拔小青年年纪都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他们哪跟刑警队的队长打过交道啊,这会儿全都耷拉着脑袋,两手贴着裤缝放,温顺得跟好孩子似的。他们依次过来,瞄一眼照片赶快退回去,几双小眼睛眨巴眨巴,又紧张又害怕。
王磊脸色有点变了,眼神里开始透出些恐惧。
“这个我认识,不就是青龙山批发市场卖百货的杜刚吗。”他身子往前凑凑,压低声音道,“去年听人说,那个变态的杀人犯、疤面杀手,就是他?”
秦歌没搭理他,冲着那几个“好孩子”道:“你们谁还认识,或者说见过他。举手。”
一半的人举手,全都软绵绵的,像棉花。
“好了,现在说说你们当初怎么欺负人家的吧。”秦歌
着脸瞪着王磊。王磊一下噎着了,有话要说,但又不知道怎么说,一时间脸涨得通红,脖后根的筋都暴了起来。
秦歌这样问,当然是有根据的。根据派出所反映的情况,谭川跟王磊家都住在江州区,平时一伙人老在青龙山批发市场晃悠。他们不傻,不去别的地方,单混批发市场,那是因为这市场里有油水可捞。杜刚在市场里做生意,保不准就跟他们打过交道。
别看王磊戴副眼镜,平时要穿件西装再打根领带,瞅着跟知识分子似的,其实这小子一肚子坏水。跟谭川混一块儿,他就是主意罐子,很多坏点子都是他想出来的。他们一伙人在市场里,本来想收保护费,又不敢,收了就成黑社会了,公安肯定不会放过他们。所以开始也就是混点烟抽混顿酒喝,没事了不花钱蹭件衣服穿穿。后来他们不满足了,觉得人要有出息,不能沾点腥就算完。狗头军师王磊跟谭川合计一宿,想出一条妙计来,既能来钱,又不致招惹公安,而且还让那帮做生意的,不觉得吃多大的亏。
番茄滴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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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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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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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小孩子,小小年级如此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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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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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山批发市场,其实分两块,零售和批发。谭川跟王磊在零售区租了间门面房,找了个农村来的小姑娘帮他们看铺子,算是也当了小老板。但他们不像其它商户一样出去进货,每天没事了就在市场里晃悠,看上哪件衣服,要么象征性地给十块八块的,不高兴了直接拿走。批发市场大多是低档货,一般商品进价都不高,谁都不愿意为这三十五十的,跟这拔地头蛇较真。为此,谭川跟王磊还做了长远规划,他们专门建了个帐簿,今天从谁家拿了件褂子,明天从谁家拎条裤子,全都记录在案。每家商铺他们一个月最多光顾两回,这就像菜地里的韭菜,让它慢慢长慢慢割。
两个月前,谭川跟王磊的铺子已经开了两家,说不上赚了多少钱,但对他们来说,这就算一份固定收入,不能跟腐败分子比,但比一般公务员赚得还要多,他们挺满意的。
世上的事没有绝对的,三十五十算小钱,但这样常年累月加一块儿,就有人开始不愿意了。谭川跟王磊看出了一些商户的心思,就琢磨着拎个人出来,杀鸡给猴看,镇镇这些小老板们。
挑来挑去,俩人选中了老实巴交的杜刚。
“我们其实早就看他不顺眼了,每回去他店里拿点小玩意儿,他虽然不敢吱声,但老用恶狠狠的目光盯着我们。现在想想真是后怕,要知道他就是那个疤面杀手,就算借十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去招惹他呀。”
秦歌叹口气,手点着他脑门道:“你这什么流氓逻辑,拿人家东西,还不许人家盯着你看。我要是杜刚,昨晚就把你一块儿给收拾了。”
王磊不吱声,身子往后缩了缩,好像对昨晚仍然心有余悸。
“说说你们那会儿把杜刚怎么了吧。”秦歌道。
“没怎么,就是揍了他一顿。”王磊吞吞吐吐地道。
这时候,站在门口的贺兰忽然过来,在秦歌耳边说了句什么。秦歌点点头,再问:“那是什么时间的事,你给我好好想想,越具体越好。”
“就去年夏天的事,也是这时候。”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你小子心里有点数,这事还没完,不定什么时候我还会来找你。”秦歌站起来,要走的样子。
王磊舒了口气,心里巴不得俩警察赶快滚蛋,但嘴上还假客气。
秦歌这时候手指指站墙边的一个黄毛小子:“你,跟我出来。”
那小子脖子立刻僵了,怯生生地指指自己鼻子:“我?”
“没错,就你,快点儿,别耽误时间。”
秦歌贺兰带着黄毛小子出门,病床上的王磊神色也变得紧张起来。这时,墙边几个坏小子围过来,还安慰王磊:“王哥,没事,条子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王磊一巴掌扇说话那小子脸蛋上:“你懂屁,警察想动你,你死都没地方死去。”
外面走廊里,秦歌跟贺兰并排走在前面,黄毛小子耷拉着脑袋跟在后面。秦歌跟贺兰也不说去哪儿,黄毛小子只能乖乖跟着。
楼梯口,停下。秦歌回过头来,不说话,盯着黄毛小子看。这小子心里本来就揣个小兔子,这会儿腿都有点哆嗦了。
“你今年多大了,干什么不好,非跟王磊这种人混一块儿,不知道他不好人吗?”
“警察同志,啊不,警察叔叔,我往后再不跟他往一块儿凑了。”
“好了好了,那是你的事,你要想尝尝大牢的滋味,我也不拦你。”秦歌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说吧,刚才王磊提到揍杜刚的事,你也有份吧。”
“你怎么知道。”黄毛小子更慌了,“那次我就踹了两脚,还没使劲。”
“你当我们警察都吃干饭的?”秦歌回身看了眼贺兰,算是嘉奖。刚才贺兰在他耳边说的就是王磊提到揍杜刚的时候,她看到这黄毛小子神色不对。
“你现在老老实实跟我说,你们揍杜刚到底为什么事,就因为你们去拿人东西人家拿眼瞪你们?你要跟王磊学,编瞎话也成,别让我查出来。”
黄毛小子哭丧着脸,好像只要秦歌话再凶点,眼泪就能掉下来。他使劲地摇头:“我不编瞎话,我全告诉你们。那次揍杜刚,是因为杜刚打了谭老大,就是谭川。”
秦歌与贺兰对望一眼,立刻警觉起来。秦歌道:“你胡说,杜刚老实巴交被你们欺负那么些年,他哪有胆子打谭川?”
“我没撒谎,真的,杜刚不仅打了谭川,还砸了他们家玻璃。后来谭老大领着我们把杜刚揍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谭老大抢了人家妹妹。”
“谭川抢人妹妹干嘛?”秦歌不动声色,继续问。
“其实也不是谭老大自己抢,他是帮别人抢。那人叫陆士新,是个大老板,谭老大没事老从他那儿拿钱花,所以,陆士新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黄毛小子继续交代:“那天夜里,杜刚的妹妹,好像叫杜云,跟他男朋友走在路上,谭老大带着我们几个人,开着陆士新的车,上去把杜云给劫了。究竟劫哪去,我没跟着,但肯定是送陆士新那儿。陆士新早就盯上杜云了,那是个老色鬼。”
事情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打发走了黄毛小子,秦歌给队里打电话,让派两个人来,把王磊给铐走,马上审问,让他交代当初跟谭川劫持杜云的事。他自己,带着贺兰,开车往江州区去,陆士新的公司,就在在江州区福安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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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楼
)
08-7-1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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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很難~你就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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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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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叫亿万利商贸公司,办公地点在振恒大厦十四楼。秦歌在车上打了几个电话,就把那个陆老板的底细查清楚了。这陆老板起初是做走私烟生意的,被查过几次,因为这个,也在牢里呆过两年。出来后不走私香烟了,正儿八经做起了生意。倒空卖空这两年不流行,他就代理了两个牌子的保健品,也不知道卖得怎么样,但他赚了大把钱却是真的。外面人都传言这陆老板肯定还有别的投机买卖,工商公安也盯过他一阵子,但一直没找到证据,所以就放他那儿再长两年——就像脸上的痘子,太小,挤不出来,就得先养几天。
秦歌跟贺兰赶到亿万利商贸公司,扑了个空,陆士新不在。
俩人从职员那里要了他家里电话和手机,打过去。家里没人接,手机直接关机。再问职员这陆老板平时都到哪儿去消磨时间,职员也说不上来。
没办法,秦歌只能请求江州分局配合,让他们尽快派人,寻找陆士新。
中午随便跟贺兰在街上吃了饭,秦歌又带着贺兰去找杜云的男朋友。
杜云的男朋友叫江明,这事儿青龙山批发市场很多人都知道,那会儿杜云和他常过来帮着杜刚看铺子。提到那个小姑娘,很多人都挺惋惜的,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性格好,长得又漂亮,还那么懂事,偏偏老天不长眼,一把火就把她收了去。
说起杜云的男朋友,很多人都还有印象。那是个模样儿特别清秀的小伙子,文质彬彬,还是个大学生。杜云帮哥哥看铺子的时候,他也常常过来。店里没顾客的时候,小俩口就紧挨着坐一块儿说悄悄话,没事来点小动作,看着特别让人觉得温馨。
杜云死后,市场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江明,大家可以想像,那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秦歌问现在到哪儿可以找到江明,有个老太太说知道江明家住在海昌巷里。
海昌巷其实是条小街,老城区了,两边的建筑带有明清的风格,但大多已破败,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街道办事处,很快查到了江明的住址,秦歌跟贺兰赶去,敲了半天门,有个老头开了门,他是江明的父亲。
“江明不在,昨天晚上就没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老人一脸忧色。
秦歌亮明身份,要了江明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振铃响声正常,但就是没人接听。秦歌便向老人了解江明跟杜云的情况,结果话刚出口,老人就哽咽了。
“杜云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江明没那福份啊。”
老人说了很多,但大多是在回忆杜云在世时的事情,从儿子第一次领她到家里来,到她渐渐成为家里的常客。生活中的每点细节这时候好像都成为老人心底的痛,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听出他对杜云的满意和喜爱。秦歌和贺兰默默地听着,虽然明知这些对案子没有任何作用,但他们就是不忍心打断老人。
渐渐的,随着老人的讲述,那个陌生女孩儿在秦歌和贺兰脑子里变得生动起来,甚至他们闭上眼,好像就能看清她的模样。于是,他们心里似乎也隐隐有了些痛,为那个早逝的女孩。
“杜云死后,你们不知道我们家江明变成什么样了。他以前滴酒不沾,但那以后,常常深更半夜回来,喝得大醉。喝醉了酒,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怎么劝都不行。他说是他没有保护好杜云,是他害死了她。我们知道他伤心,但杜云的死又怎么能怪他呢?这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杜云了,我都不知道他这样下去,哪天才能真正解脱出来。”
秦歌和贺兰对视,听出了老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黄毛小子说劫持杜云的那天晚上,杜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也就是说,他们是当着江明的面将杜云给带走的,江明的自责因此而生。杜云被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江明不想破坏杜云在父亲心里的形象,所以一直隐瞒不说。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秦歌和贺兰告别老人,正要出门,忽然屋里的电话铃响。老人丢下客人,飞快奔回去抓起电话,那头却没有声音。
老人怔一下,立刻大声叫着江明的名字,半天过后,那边才传来一阵低低的哭
声。
“江明一定上了山,他又去看杜云了。”老人说。
山是青龙山,沿着山脚的小路绕到山的西侧,这里,就是当地人说的后山。后山有水泥路,迂回曲折,直通到山顶。站在山下抬眼望去,可见从山顶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生满了白色的“蘑菇”——这里是猫城最大的公墓群。
车子缓缓爬行,停在半山腰的山门前。秦歌与贺兰下车,拾阶而上。
墓群像梯田,一层层整齐排列。这时暮色渐涌,山林间
荡着淡淡的暮蔼,墓群静悄悄的,无声却依然庄严肃穆。走在这里,你必须屏气凝息,怀着谦卑恭谨的心态,因为最终它必然是你的归宿,无论你走得多远,始终都要回来。
仰面朝天躺在一块墓碑前的青年就是江明,他丝毫没有留意悄悄走近他的两个警察。他依稀记得自己这样躺了很久,肚子很饿,身上很凉,但他还是希望永远这样躺在这里,不用说话,不用思想。
秦歌和贺兰看见江明,心里都有淡淡的怅惘。他们的目光落到江明身前的墓碑上,却蓦地身子一震,贺兰甚至张大了嘴,差点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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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楼
)
08-7-1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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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我又错过什么大事啦~谁来给我扫扫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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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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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叫亿万利商贸公司,办公地点在振恒大厦十四楼。秦歌在车上打了几个电话,就把那个陆老板的底细查清楚了。这陆老板起初是做走私烟生意的,被查过几次,因为这个,也在牢里呆过两年。出来后不走私香烟了,正儿八经做起了生意。倒空卖空这两年不流行,他就代理了两个牌子的保健品,也不知道卖得怎么样,但他赚了大把钱却是真的。外面人都传言这陆老板肯定还有别的投机买卖,工商公安也盯过他一阵子,但一直没找到证据,所以就放他那儿再长两年——就像脸上的痘子,太小,挤不出来,就得先养几天。
秦歌跟贺兰赶到亿万利商贸公司,扑了个空,陆士新不在。
俩人从职员那里要了他家里电话和手机,打过去。家里没人接,手机直接关机。再问职员这陆老板平时都到哪儿去消磨时间,职员也说不上来。
没办法,秦歌只能请求江州分局配合,让他们尽快派人,寻找陆士新。
中午随便跟贺兰在街上吃了饭,秦歌又带着贺兰去找杜云的男朋友。
杜云的男朋友叫江明,这事儿青龙山批发市场很多人都知道,那会儿杜云和他常过来帮着杜刚看铺子。提到那个小姑娘,很多人都挺惋惜的,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性格好,长得又漂亮,还那么懂事,偏偏老天不长眼,一把火就把她收了去。
说起杜云的男朋友,很多人都还有印象。那是个模样儿特别清秀的小伙子,文质彬彬,还是个大学生。杜云帮哥哥看铺子的时候,他也常常过来。店里没顾客的时候,小俩口就紧挨着坐一块儿说悄悄话,没事来点小动作,看着特别让人觉得温馨。
杜云死后,市场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江明,大家可以想像,那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秦歌问现在到哪儿可以找到江明,有个老太太说知道江明家住在海昌巷里。
海昌巷其实是条小街,老城区了,两边的建筑带有明清的风格,但大多已破败,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街道办事处,很快查到了江明的住址,秦歌跟贺兰赶去,敲了半天门,有个老头开了门,他是江明的父亲。
“江明不在,昨天晚上就没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老人一脸忧色。
秦歌亮明身份,要了江明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振铃响声正常,但就是没人接听。秦歌便向老人了解江明跟杜云的情况,结果话刚出口,老人就哽咽了。
“杜云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江明没那福份啊。”
老人说了很多,但大多是在回忆杜云在世时的事情,从儿子第一次领她到家里来,到她渐渐成为家里的常客。生活中的每点细节这时候好像都成为老人心底的痛,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听出他对杜云的满意和喜爱。秦歌和贺兰默默地听着,虽然明知这些对案子没有任何作用,但他们就是不忍心打断老人。
渐渐的,随着老人的讲述,那个陌生女孩儿在秦歌和贺兰脑子里变得生动起来,甚至他们闭上眼,好像就能看清她的模样。于是,他们心里似乎也隐隐有了些痛,为那个早逝的女孩。
“杜云死后,你们不知道我们家江明变成什么样了。他以前滴酒不沾,但那以后,常常深更半夜回来,喝得大醉。喝醉了酒,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怎么劝都不行。他说是他没有保护好杜云,是他害死了她。我们知道他伤心,但杜云的死又怎么能怪他呢?这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杜云了,我都不知道他这样下去,哪天才能真正解脱出来。”
秦歌和贺兰对视,听出了老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黄毛小子说劫持杜云的那天晚上,杜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也就是说,他们是当着江明的面将杜云给带走的,江明的自责因此而生。杜云被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江明不想破坏杜云在父亲心里的形象,所以一直隐瞒不说。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秦歌和贺兰告别老人,正要出门,忽然屋里的电话铃响。老人丢下客人,飞快奔回去抓起电话,那头却没有声音。
老人怔一下,立刻大声叫着江明的名字,半天过后,那边才传来一阵低低的哭
声。
“江明一定上了山,他又去看杜云了。”老人说。
山是青龙山,沿着山脚的小路绕到山的西侧,这里,就是当地人说的后山。后山有水泥路,迂回曲折,直通到山顶。站在山下抬眼望去,可见从山顶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生满了白色的“蘑菇”——这里是猫城最大的公墓群。
车子缓缓爬行,停在半山腰的山门前。秦歌与贺兰下车,拾阶而上。
墓群像梯田,一层层整齐排列。这时暮色渐涌,山林间
荡着淡淡的暮蔼,墓群静悄悄的,无声却依然庄严肃穆。走在这里,你必须屏气凝息,怀着谦卑恭谨的心态,因为最终它必然是你的归宿,无论你走得多远,始终都要回来。
仰面朝天躺在一块墓碑前的青年就是江明,他丝毫没有留意悄悄走近他的两个警察。他依稀记得自己这样躺了很久,肚子很饿,身上很凉,但他还是希望永远这样躺在这里,不用说话,不用思想。
秦歌和贺兰看见江明,心里都有淡淡的怅惘。他们的目光落到江明身前的墓碑上,却蓦地身子一震,贺兰甚至张大了嘴,差点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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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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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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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痘来临时,到底要不要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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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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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云的墓碑跟边上的没有任何不同,除了上面的文字。但这时候,墓碑上却粘着张黄色的纸片,纸片上紫色朱砂绘就的图案,赫然正是一道再生符。
这已经是秦歌第三次看到这种符:第一次是杜刚临死前用指甲划在自己的胸膛,鲜血淋淋,诡异而凄惨;第二次丢在死者谭川的身上,而谭川的死状,酷似疤面杀手杜刚作案的手法。现在是第三次见到再生符,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躺在地上的江明,就是杀死谭川的凶手?
——谭川从他手中劫走了他爱的女人,这足以成为他杀人的动机。
——他的父亲说他昨晚一夜未归,那么他便具备了作案的时间。
——他终于为杜云报了仇,但杀人的刺激,又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所以,他才会躺在这里一动不动。
秦歌慢慢靠近江明,看到他的眼睛圆睁着,眼中有泪,但眼神却一片茫然,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已经站到他的身前。他有些诧异,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的眼皮连眨都不眨。这时走过来的贺兰奇怪地“咦”了一声,手伸到他的鼻间,发现气息微弱。
车子疾驰,向着市区的方向。此时暮蔼渐浓,远处华灯初上,风从车窗里涌进来,却仍然吹不散秦歌与贺兰心中的躁热。
如果江明真是杀死谭川的凶手,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又破了件案子,而是去了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但这注定只能是种美好的愿望,车行中,贺兰偶然回头,只是想看一下躺在后座的江明,却发现他的头后仰,衬衫的领子盖不住脖子,露出上面清晰的一道印痕来。
秦歌正开着车,蓦然听到贺兰叫一声,吓了一大跳。车子嘎然而止,秦歌回身,看着江明脖子上的印痕,一时间竟看得呆了。边上的贺兰沮丧地回过身来坐下,却听到秦歌这时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
该死的头疼又发作了,秦歌只觉得脑袋里有股灼热的力量在冲突,因为找不到一个宣泄的缺口,所以它们好像随时都要炸裂开来。
如果这时候江明能够说话,并且向秦歌讲述昨夜发生在他身上的事,那么,只怕秦歌的脑袋,真的要爆裂开来。
江南经历的事,绝对匪夷所思。
他见到了死去的杜刚——已经死去的疤面杀手,复活了。
10
不知道喝了多少瓶酒。江明以前非常不喜欢啤酒那味儿,但现在,冰
的啤酒顺着喉咙下去,除了甘甜,还让他的全身都感到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所以,这晚他醉了,后来离开酒吧走在街上时,他不仅身子晃来晃去,连方向都辨别不清了。
他没想过要回家,所以根本不知道那时候该往哪里去。
今晚是杜云一周年的忌日,而江明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今天能够醉死。
他忘不了去年的今天,也是这样空气里弥漫着花香的夜晚,他跟杜云走在街上。他们刚刚去了迪厅,跳得浑身是汗,街上的风虽然很快吹干了汗渍,但他俩的心里,却还火热得像燃烧着十颗太阳。
他们在街道中央牵着手走;他们转到浓阴处,紧紧地拥抱。
他发现杜云的鞋带开了,弯下腰轻轻替她系上。
风吹过来,夏天的落叶从杜云的发际
过,他们都没有发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正悄无声息地向他们驰来。
噩梦开始,几个凶神恶煞样的恶棍抢走了他深爱的女孩。
哭号,挣扎,落叶辗在脚下,杜云像汪洋中一叶小舟,很快就骇浪吞没。
江明一年后站在街道上想,那时候自己在干什么呢?回首往事竟是如此痛苦,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给他一次机会,那么,他一定会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冲上去,哪怕血溅五步,命丧当场。
他再没有那样的机会了,所以,等待他的,只有无尽悔恨与痛苦的日子。
这晚,醉酒的江明似乎看到了一年前的自己,蜷缩着身子蹲在地上,睁着恐惧的眼睛看着挡在面前的人。那些人在他眼里都是恶魔,身上充满了邪恶的力量。他在这些力量下瑟瑟抖动,心里只想着远远地逃开,永远地避开这些恶人。
他忘了不远处,还有个深爱他的女孩等待他救她于危难之际。
往事是把刀,早已深深刺进他的心脏。江明觉得自己其实早已死去,在那个杜云被骇浪吞没的夜晚。现在仍然活着,不过是上天对他的惩罚,那一刻的懦弱,需要他用一生的痛苦,来完成生命的救赎。
醉酒的江明跌倒在路边,他刚踉跄着爬起,又忍不住弯腰呕吐起来。
“江明。”忽然他听到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
这声音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它好像就响在耳边,又仿佛来自遥远的天际。他慢慢转过身来,看到自己身后,果真站着一个男人,三十多岁年纪,面色煞白,骨架挺大,人却削瘦。留着寸头,胡子刚刮过,两颊铁青,大热的天还穿着件天蓝色西装,白衬衫,蓝底小碎花领带。男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眉峰微皱,好像带着些责备。
“哥。”江明下意识地叫了一声。随即,意识被唤醒,风吹过来,他的头皮有些发麻,整个身子在瞬间,像是沉入了寒
的海水中,刺骨的凉。
——他面前的男人,赫然正是已经死去的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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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楼
)
08-7-1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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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明毫不怀疑杜刚早已死去,当得知他就是让猫城人惶惶不可终日的疤面杀手后,他的噩梦里便开始增加了些新的内容。他跟杜云交往三年多,对杜刚也并不陌生,只知道他性格郁悒,不喜言谈,这多少让他在面对这个女朋友的哥哥时,有些拘谨。但很快,他就感觉到了杜刚对妹妹的关爱,兄妹间那种发自肺腑的真情,让他对这个哥愈来愈尊敬。他根本没有想到,杜刚居然会是个杀人犯。
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么,他为什么不杀了那几个恶人,为妹妹报仇?
他忽然又想到,也许,自己也是害死杜云的凶手之一。这念头让他万念俱灰——杜云虽然是后来被烧死在仓房里,但江明坚信,那一定是杜云自己纵火,解脱了自己。
现在,死去的杜刚找到了他,他知道杜刚惟一要做的,就是杀死他。
他是杜云的女朋友,他不仅没能保护好杜云,甚至,在她遭逢不测时,只是呆呆在蜷缩在一旁看着。当然,他不可能从那几个恶人手中救下杜云,但他什么都不做,只是眼睁睁看着,这本身就是一种罪过,至少,他辜负了杜云的信任。
有哪个女孩没有梦想过自己爱的男人,是个能在危难之际救她脱离苦海的英雄?
“哥。”江明的声音已经变得颤抖,但想到如果杜刚真的要来杀死他,他也毫无怨言,而且,死去,岂非便可以结束一切痛苦?
杜刚看上去跟以前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是黯然的眼神里,更多了些愁苦的味道。“我知道你还没有忘记小妹,我现在带你去见她,好吗?”杜刚说。
江明立刻毫不犹豫地重重点头。
于是,江明跟在已经死去的杜刚身后,慢慢向前走了。行走中,他虽然心里充满疑惑,不知道死去的人怎么会回到这世界上来,但却一点都不后悔自己现在的选择。也许自己真的喝多了,也许看到的杜刚只是幻觉,但即使在幻觉里,能再见到杜云,也是他所盼望的。
好像走了很久很久,城市被抛在了身后,灯火离他们越来越远。脚下是一条长得仿似没有终点的道路,淡淡的月华泼洒下来,空旷中带有几分凄清。江明闻到了田野的味道,还看见了山伫立在黑暗里的阴影。这样,他便确定了,杜刚带他去的,并不是阴曹地府,而是一处名叫青龙山的公墓群——杜云便长眠在那里。
走了许久,江明已经是满头大汗,但前面的杜刚还穿着西装,却一点热的迹像都没有。甚至,当江明加快步伐,离得他近些时,还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些寒气。
跟在一个死去的人后面,行走在空旷无人的夜路上,终点是无数魂魄的栖所——这样的经历委实太过离奇,以至于当江明躺在医院里,向警察讲述时,几乎所有人都对此表露出了疑虑。
“后来呢,你跟杜刚到了杜云的墓地。”贺兰皱着眉头问。阳光灿烂,她身上有些
。
这已经是秦歌与贺兰将他从青龙山上带回来的第二天早晨,一夜的休息,江明已经恢复了体力。医生诊断他并无大碍,只是身体极度虚弱,挂点葡萄糖,吃点东西,再好好休息,便能恢复。他脖子上的勒痕很危险,差一点就勒断了他的喉管,所幸只是差一点,所以,他现在才能躺在病床上跟警察说话。
“后来的事我已经很模糊了,我们站在杜云的墓前,我哭了,杜刚一直保持沉默。然后,我听到杜刚好像喃喃说了些什么,像自言自语,又像在告诉杜云些什么。然后,我的脖子就被套上了一根钢丝,那知道杜刚终于要杀死我了,我不想反抗,也根本不能反抗。那时我感觉我的身体变得轻
的,所有的力量,都在悄悄离我而去。世界变得越来越安静,连夏夜山野里各种小虫的鸣叫都已经变得沉寂。我的眼前越来越模糊,虽然在夜里,但后来我的眼前变得明亮起来,慢慢的,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光亮。光亮背后有一道门,我推开,便看到了杜云……”
江明是凶手的嫌疑已经排除。谭川死亡时间是夜里十一点,而那时,江明仍然在一家叫做“橡树”的酒吧内喝酒,这点至少有十个人可以为他作证。据酒吧服务生反映,江明离开酒吧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二点一刻。
离开医院回队里的路上,贺兰问秦歌:“秦队,你相信他说的话?”
秦歌不语,未置可否。
“那晚是杜云一周年的忌日,那小子又喝醉了酒,我怀疑那些都是他的幻觉。我听说,过度沉迷于一件事情里,就会生出幻觉的。”贺兰说。
“那么他脖子上的勒痕呢,墓碑上的再生符呢?这些怎么解释?”
“那你的意思呢?”贺兰小心翼翼地问。
“凶手在金海岸后面小巷里杀死谭川,然后赶到橡树酒吧外面那条街,步行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时间刚好吻合。”
“你是说杜刚真的复活了?”贺兰终于将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秦歌摇头,显得心烦意乱:“我不知道,别问我。”
贺兰于是便住了嘴,一颗心“扑扑”跳个不停。过了好一会儿,她怯生生地看了一眼秦歌,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现在的秦歌脸拉得多长,让她有点害怕。
“想说什么就说就说,别吞吞吐吐的。”秦歌的口气异常生硬。
贺兰叹口气,道:“秦队,你该刮刮胡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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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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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王磊头上胳膊上的绷带还在,装出副可怜巴巴的表情,小眼睛在新配的眼镜后头闪闪烁乐的。他知道这里是刑警队,到这会儿,隐瞒已经没用了,只有撒着欢儿坦白,才是自己明智的选择。
“那次真没我什么事,我一直呆车里,根本没下去。”
“没下车你也是从犯!”腰板挺得笔直的队长道,“说说你们劫了人后,把人家小姑娘送哪去了?”
从犯的身份可能让王磊放下心来,他再说话,坦然多了:“那天谭川开的是陆老板的车,就是陆士新,江州区一个老板。劫了人后,谭川就把人送他那儿去了。”他想了想,补充道,“陆老板在郊区有间房子,这事儿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你别一口一个谭川,就谭川一个人送人小姑娘去陆士新那儿?”
王磊低下头:“我也在车上,但你们知道,谭川才是我们这帮人的头儿,我们什么事都听他的。他让我干什么,我敢说不字吗。你们去查查,谭川那人有多凶。”
“你也别光顾着推卸责任,反正这回你肯定出不去了,老老实实交代,兴许能少判两年。如果我们查出来你撒谎,你瞧好吧,反正谭川已经死了,我们把谭川犯的事全扣你头上。”
“那哪成呀。”王磊哭丧着脸,“我发誓,我有什么说什么,要漏一个字,您现在就掏枪把我崩了。”
“别来这套,崩你,这不让我犯错误吗。”队长不耐烦地敲敲桌子,“你再说说你们那回揍了杜刚一顿,究竟因为什么。别再跟我说是因为杜刚拿眼瞪你们。”
“那是杜刚知道谭川抢了他妹,找到他们家去,打破了谭川的头,还砸了他们家玻璃。谭川什么人啊,能受得了这个,第二天就召帮人,找杜刚算帐。”
王磊犹豫了一下,再道:“我全部坦白,法院判我的时候,您可得帮我求求情。谭川带人先去了杜刚家,没扑到人,把他老爸先揍了一顿。后来在市场里碰到杜刚,这才算报了仇。”
队长一巴掌拍桌子上,差点把杯子震倒:“你们真是畜牲,对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也下得了手。”
“那次我没动手,我就搁后面站着看了。”
“别废话,这么大的事,杜刚怎么没报案?”
“杜刚的妹在陆老板手里了,他敢报案吗?谭川揍他老爸的事,估计老头也没告诉他,否则,这事肯定没完。”
“再说说杜云,送陆士新那里以后怎么样了。”
“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没两天,谭川跟我说那丫头回家了。我当时还有点担心,怕惊动公安,可谭川说没事,这种事要传开来,那丫头一辈子甭想嫁人了,杜刚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拿他亲妹一辈子开玩笑。”
队长沉默了一下,心头有点沉重。人们在保护自己至亲的人时,往往会因为爱而犯一些致命的错误。如果杜刚当时报了案,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了。
“杜刚的仓库起火,他妹烧死在里头,那真跟我们没关系。我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真叫我们去杀人放火,我们还没那胆……”
王磊这句话没说完,审讯室的门开了,秦歌沉着脸走了进来。他的下巴光溜溜的,脸蛋红扑扑的,头发竖得整整齐齐,可能还喷了者哩水,看起来油光顺滑的。
队长和边上记录的同事一块儿盯着秦歌看,秦歌有点尴尬,咳嗽一声,手往头上抹,就把头发给弄乱了。他过去,拿起审讯笔录,一目十行飞快看一遍,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
他走到王磊跟前:“你说陆士新在郊区有套房子?”
“没错,那地方我去过两次,听说知道的人不多,连他老婆都不知道。”
“那房子他留着干嘛用的?”
“说不清楚,但我猜主要为了方便他玩女人,还有赌钱。听谭川说,陆士新就好赌和嫖,有个固定的地方,就省回回上宾馆开房间了,还安全。”
秦歌皱眉想了一下,忽然提高音量大声道:“带我们去。”
“现在?”王磊犹豫了一下问,秦歌没搭理他,已经转身大步出门。
警车呼啸驰过街道。
王磊坐在秦歌的车里,不时指点着方向。秦歌的车后面,还跟着两辆警车。刚才出门后,秦歌分别给陆士新的公司、家里、手机拔了电话,不是说不在,就是没人接。这下秦歌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说是郊区,其实就是农村,只是现在城市与农村的距离越来越近。
陆士新那套房子,在一个叫龙尾滩的村子里,新修的沥青路一直通到村口,一眼看去,村里杂乱无章的平房中间,伫立着十几幢宽脊飞檐的两层小楼。本来以为陆士新房子必定是小楼中的一幢,结果王磊却把大家带到了一个院门前,示意就是这里。透过院门的缝隙往里看,里面有一个挺大的院子,杂草丛生,对面只有三间堂屋,外墙斑驳破旧,只是墙体有一半是青石砌成,看起来颇为坚固。
“你没搞错吧,这么破的地方。”贺兰低声说。
“没错,陆士新当时在这儿买房,图的就是这块地皮。咱这城市发展这么快,兴许再过三五年,这儿就不是农村了。”
秦歌挥挥手,示意都别吱声。院子里的堂屋只有一扇木门,此刻虚掩着,好像里面有人。但院门却从外头锁上了,是一把寻常的弹珠锁。秦歌挥挥手,队里一个同志便从车上取来了工具,没费一点事,就把锁给撬了。除了留人看着王磊,剩下的人全都飞快地进到院子里,有两位同志还把家伙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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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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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干死啦! 快来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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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大踏步走到屋前,毫无顾忌地推门进去。
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紧随其后的众人都紧张起来。秦歌再挥手,大家默契地四处查看,而他则自己,则慢慢向着血腥味传来的西屋走去。
挑开门帘,第一眼便看到一具躺在床上的尸体——脸上的血迹已经干涸,变成了酱紫色,它们凝固在面孔上,只露出半个鼻尖。尸体的上身裸露,可以清晰地见到脖底钢丝的勒痕,在他的小肚子上,粘着一张黄色的纸片。
不用说,这又是疤面杀手的作案风格。
秦歌呆呆地凝视着尸体,队里其它同志也都围过来,对着尸体怔怔出神。好半天,秦歌才蓦地叫一声:“带王磊过来,确定死者的身份。打电话叫法医,勘察现场!”
这些最基本的刑侦常识,队里这些老刑警竟然都像忘记了。秦歌知道,就算再恐怖的尸体都不会让这些人反应迟钝,那是什么让这些久经沙场的老江湖发怔呢?是不是现在,在每个人心里,都隐隐感觉到了些什么?
秦歌抛下众人,到外面上了自己的车,开动的一瞬间,右首的车门开了,贺兰冒出头来:“秦队上哪儿,你不等王磊认人了?”
秦歌摇头:“死在这里头的,除了陆士新还能有谁。”
“那你现在去哪儿?”
“我上哪去还用跟你汇报?”秦歌不耐烦了,说话的语气也提高了许多,“别成天跟着我,我不是三岁孩子,你也不是幼儿园阿姨。”
贺兰怔一下,胀红了脸,分辨道:“那是队长安排的,你以为我想跟着你。”
秦歌像吃了枪药:“别拿队长压我,我老子也没这样管过我。我现在告诉你,我回家睡觉,你要跟,自己打车过去。”
车门“迸”地关上,旋即扬长而去,留下贺兰站那儿半天没动地方,抽两下鼻子,还挤出两滴眼泪来。
12
车子已经沿着环城路跑了两圈,天黑了,灯亮了,城市的夜晚,像一朵绽放的花。
秦歌以前没事的时候,喜欢开着车,慢慢在夜的街道上遛达。街两边的霓虹与步履从容的行人,还有众多违章占道经营的商贩们在人行道上的吆喝声,都能让他感受到一种极浓的生活气息,还有对自己工作的自豪——保一方平安,本来是警察的职责。
但是,警察也不是万能的,也许有些时候,他们也会感到很无奈。
还记得小时候,曾听家边的老人讲过,一到夜里,会有许多白天里不能出现的东西,开始四处游荡。它们也许是些心怀鬼胎的人、夜晚出来觅食的动物,也或者,是些早已死去的鬼魂。在夜晚,你不能提到它们的名字,否则,让它们听到,它们便会来到你的身边,带给你意想不到的灾难。所以,猫城人习惯把那些在夜晚游荡的东西称为夜行者。
——夜行者,行走在夜间,你知道它们要去做些什么?
秦歌从来没有惧怕过夜行者,包括小时候听家边的老人说起时。别的孩子露出恐惧的神色,而他,则豪气云天地道:“如果夜行者出来害人,我一定不会放过它们。”
若干年后,他穿上警服,回想小时候的豪言壮语,常常会莞尔一笑,但同时,愈发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坚决不让“夜行者”为害这个城市。
而现在,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无奈。
也许,这世上真的有种“夜行者”,是你永远也抓不住摸不着的。
秦歌的车停在路边,他下车舒展一下筋骨,一抬头,看到了不远处伫立的古城门。古城门是江州区最悠久的一处历史遗存,秦歌恍惚了一下,好像在奇怪自己怎么把车停在了这个地方。
他记起杜刚的家就在古城门下面的一条小巷里,去年秋天杜刚投案后,他曾经带人搜查过他的家。现在,依稀还记得那个狭窄的院落、黑砖的墙面、门前小小的回廊和顶上宽大的屋脊。
秦歌呆呆地站着,似乎听到了前方黑暗里隐隐的召唤。
古城门下的小路蜿蜒曲折,至今仍然保持着青石板街面的古朴风格。秦歌慢慢走下去,心情变得格外沉重。杜刚的案子,经过了半年多,虽然又搞清楚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发生在杜刚身上的经历,但是,依然还有很多地方,不能找到圆满的解释。
悲惨的经历可以导致人的精神异常,但是,杜刚最初犯案却远远早于杜云被烧死,那么,又是什么样的原因,让他第一次拿起钢丝,那么残忍地夺去别人的生命?杜云惨死之后,他为什么不立即为妹妹报仇,却偏偏要在死后,才杀死谭川和陆士新?
更大的疑问是,难道杜刚真的死而复生?他用指甲在身体上划出的再生符,难道真的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
秦歌想起中国古典神话里,确实有些死而复生的故事。它源于古老的灵肉分离的灵魂观,那种复活,不过是魂魄再次回到躯体内。但是,杜刚之死不仅千真万确,而且,他的遗体也早就在火葬场里灰飞烟灭了。没有了身体,难道还能活过来?
如果是神话传说里的借尸还魂,但江明分明又亲眼见到了杜刚,他的模样和生前一模一样,这样的事情,恐怕就连神话传说里都不曾出现过吧。
秦歌的脑袋又开始疼,现在他有种预感,只怕自己这辈子都解不开这道谜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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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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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有效的预防断发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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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秦歌停下,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杜刚家门前。月光下,那扇黑漆的木门看起来愈发破旧。杜刚一家去年相继死去,房子便一直空在这儿。他们家本来就没什么值钱的物件,再加上知道杜刚就是那令人谈之色变的疤面杀手,就算房门不锁,估计也没人敢光顾这里。
秦歌下意识地轻推木门,“吱呀”声过后,门居然开了。
秦歌记得门上应该有把锁,但现在,锁不见了。难道这期间,真有什么胆大包天的人光顾过这里,还是复活的杜刚,曾经回过自己的家?
枪是一种可以让人倚靠的力量。秦歌双手握枪,慢慢地走进院中。月光泼洒在小院里,可见这里跟半年前没有任何改变,以前的杂物还堆在老地方,几盆草花却长得愈发茂盛。秦歌侧耳倾听,只有些小虫的鸣叫,屋内鸦雀无声。
房门依然没有上锁,秦歌轻轻推开,尘土的味道很重,还有些潮湿腐朽的气息。手往门边触去,却没摸到意想中的开关,秦歌想起这是老房子,还在沿用过去那种拉线式开关,但他现在,却记不得开关在什么位置了。
屋里黑暗极了,仅有一扇窗户好像也被什么遮住。秦歌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还有腕上手表指针“嘀达”的转动声。未知的黑暗里不知隐藏着什么,那个“复活”的疤面杀手,是否正窥伺在黑暗中,等待发起他致命的一击?
火光蓦然亮起,来自秦歌手中的火机。亮光虽弱,但却慢慢扩散开来,依稀可以看见房间中的景物。秦歌这时瞪大了眼睛,身子变得僵硬,连思维都有些停顿了。
他看到四面墙壁上,赫然粘满了比A4纸稍窄些的纸片,一张挨着一张,像穿山甲身上的鳞片。纸片上显然还画有图案,虽然看不真切,但秦歌毫不怀疑它们就是杜刚临死前留下的符箓——再生符。
终于找到了开关拉绳,灯光驱散黑暗,秦歌立刻置身于符箓的世界。
不知是有风吹进来,还是空气流动,这一刻,满墙的符纸都开始晃动起来,它们“哗哗”作响,上面殷红的笔画似乎就要破纸而出,向着秦歌飞将过来。
秦歌大汗淋漓,握枪的手已有些颤抖。这时候,他有种冲动,立刻就要拔腿飞奔,远远地逃开。但就在他转身的时候,忽然发现背后的门上方,悬挂着一件工具。
前端是圆形的钢丝,穿过一块黑色的硬物后,两头连接在一处,被一些软布包裹着。
——它分明就是杜刚投案时带去的作案工作。
秦歌喘息更重,他左右环顾,好像生怕杜刚会突然凭空出现,将那钢丝索套抓在手中,套上他的颈项。片刻之后,他才紧走几步,将那工具抓在手中。钢丝前端的圆状部分已经变成了紫黑色,这是不是因为它曾经沾染过谭川和陆士新的血?
满墙的纸片还在“哗哗”作响,秦歌的眼睛变得赤红,脑海里“嗡嗡”响声一片。声音越来越响,终于变成了山崩地裂般的轰鸣。秦歌丢掉手中的钢丝,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脑袋,斗大的汗珠不停地从头上滴落下来。
他的力量已经变成虚空,整个世界这时都开始摇晃。
他的身子慢慢萎缩,慢慢地倒下。
他的眼睛圆睁着,额头上
暴起,显然正在抵御那即将击倒他的力量。他的整个身子都开始轻微颤抖,显然已经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就在这时,轻脆的音乐声忽然响起,秦歌的眼珠动了动,判断出这是自己口袋里的手机在响。他的手开始慢慢移动,似乎每移动一分都异常艰难。手机终于取在手中,缓缓送到耳边。他听到那头传来贺兰的声音。
他想叫贺兰的名字,他想告诉贺兰快来帮帮他,但他的声音在喉咙里呜咽,想发出一个简单的音符都难。但那头的贺兰还是从这细微的响动中,听出了他的声音。于是,一连串急促的叫声过后,她的声音里便带上了哭音。
“秦队,秦队,你到底在哪儿?”
“杜——家——”手机跌落到一边,秦歌如释重负,慢慢闭上了眼睛。
13
早晨,贺兰一身便装,骑着自行车,专门去西门外买了老胡家烧饼,往回赶的时候经过一个十字路上,看见路边护栏上倚着一个卖花的妇女。栀子花的香味从她手中的竹篮里
来,这时候贺兰忽然有些伤感,她想了想,下车买了几朵,一朵别在胸前,其它的装在纸袋里。
于是,这个早晨,秦歌所在的病房里便也
荡着栀子花的清香。
这回,秦歌已经在医院里呆了半个月。医生替他诊断的结果是由于压力过大,造成精神性麻痹休克。除了药物治疗外,病人需要静养,所有的工作都必须停止。这种精神性麻痹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导致心脏停止跳动。现在,秦歌不得不佩服队长的深谋远虑,他似乎一开始,就已经预见到了早晚会发生这样的事,所以,提前把贺兰安排在秦歌身边——在刑警队干了一辈子,就算没成精,也肯定是条老狐狸了。
“这回,你们没伙同医生一块儿骗我吧。”秦歌说。
有没有骗他,其实他自己一肚子数。那晚在杜刚家老宅,那种频临死亡的感觉,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如果那晚不是贺兰及时赶到,也许,他就真的死了。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当警察这么些年,也没存下什么家产,要实在不行,我就打算以身相许了。”只有俩人的时候,秦歌笑嘻嘻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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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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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罕。”贺兰板着脸,装出副凶巴巴的样子,“就你那脾气,这辈子甭想找媳妇。”
嘴上这样说,但秦歌住院这半个多月,她每天都会抽出空来陪他。这天早晨,她记起秦歌说过他喜欢吃西门老胡家的烧饼,特意起个大早。现在,秦歌闻着栀子花香,已经把她带去的六个烧饼全都吃肚里去了。她看出秦歌故意吃得卖力,好像这样就能让她高兴一样。但她真的挺高兴,她今天才发现,原来这个大名鼎鼎的刑警队副大队长,有时候也很孩子气。
这半个月里,秦歌闭口不谈案子的事。他不问,贺兰当然也不会主动提起,但有些时候,她还是会不由自主流露出一些忧虑。案子看起来线索挺多,但没一条管用的。陆士新之死,显然因为他曾经做下的恶行,如果杜刚还活着,那么,一切都有合理的解释。但现在,杜刚明明已经是个死人,一个死人,又怎么会将活人杀死呢?
杜刚家在这城市里,再没有别的亲人。据他们的邻居反映,十多年了,也没见过他们家来什么亲戚,这样,也就排除了杜家还有其它人,来为杜云报仇的可能性——就算杜家还有亲戚,但十多年不来往,必定没有太深的感情,他们怎么会为杜云而冒这么大风险?
至于杜刚家墙壁上粘的符箓,通过对周边邻居的走访,没有得到任何线索。大家对杜家老宅讳莫如深,平时打门前过都带小跑,更别说有人敢往里去。发现符箓之前的几天,没有人察觉杜家老宅有什么异样,更不用说见到有人进去了。
更让警方头疼的是,疤面杀手连环案再度发生的消息,竟一夜之间传遍猫城,再加上杜家老宅发现的满墙符箓,更是被传得沸沸扬扬。民间传说总是在一张张嘴的流传过程中,不断被加入些新的内容。猫城传说复活的杜刚猫面人身,能够飞檐走壁,它只在夜晚活动,手持钢丝飞索,但凡遇到曾经为恶之人,必定取其性命。
更有甚者,有些人开始讳忌杜刚的名字,在提到他时,只用“夜行者”三字代替。
——夜行者杜刚,再度让猫城上空笼上一片血雨腥风。
刑警队的电话,每天都要被打爆,省市领导对此案都异常关心,普通老百姓也不断地打来电话询问案情,并提供他们认为有用的线索。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已经让老狐狸队长不堪重负,市里的高层也下达了限期破案的要求。
为此,老队长已经向局里递交了辞呈——不是他不想破案,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贺兰相信,虽然秦歌现在什么都不问,但是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情况。她每次来病房,都会见到床头柜上摆放着一叠报纸,他这么装聋作哑,要么就是故意在回避,要么就是另有打算。她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秦歌会将自己置身事外。
在这个栀子花
香的早晨,秦歌吃完烧饼,贺兰要回队里工作了。就在她正要将包烧饼的报纸揉成团时,忽然听到秦歌惊讶地叫了一声。
能让秦歌吃惊的事情,肯定不是小事。
秦歌一把抓过她手中的报纸,展开,目光怔怔地盯着看,好像上面有什么让他着迷的东西。
西门外卖烧饼的老胡,今年已经六十多岁了,他至今仍然保持用旧报纸包裹烧饼的习惯。他的报纸多是家边的邻居送给他的,虽然有人批评过他报纸包烧饼不卫生,但他已经这么大年纪了,要改变几十年形成的习惯,实在很难。
所以,秦歌才能有机会在报纸上见到杜刚的一张照片。
普通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机会上报纸,但有时候,偶然发生的事件,也许会改变这种情况。秦歌手中的报纸上有则图片新闻,一段简短的文字,配了两张抓拍的照片,标题是“妙龄女失意轻生,好市民奋勇搭救。”
贺兰凑过去,一眼就看到了照片上的男人,正是杜刚。
第一张照片是远景,看不清面孔,只见到一个男人抱着一个长发女人,正慢慢向河岸走来,河水漫及他的膝盖;另一张照片是近景,那男人蹲在地上,将女人置于自己的膝盖上做按压,记者的镜头刚好将俩人的脸全都捕捉进来。
记忆的闸门露出一条缝隙,秦歌隐隐觉得这件事好像就存在于自己的记忆里。
他使劲想,终于想到了去年秋天的某个傍晚,他独自开着车在环城路上转悠,经过玉带桥时,发现桥上聚满了人。那会儿他正为疤面杀手的案子头疼,神经有点过敏,见到那么多人,立刻想到会不会是疤面杀手再度作案。待他冲到桥上,才发现,原来是有人轻生落水。
看报纸的时间,他确定图片上的内容正是自己那天遇到的。但是他却没想到,那天救人的居然是会是杜刚。
“其实现在的人都这样,你不能简单地用好人坏人来评价他。杜刚这算是又一个例子,恶贯满盈的杀人犯,也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他如果不来投案,也许社会上还能号召大家向他学习,政府部门说不定还能颁他一个良好市民的奖状。”贺兰感慨。
“杜刚投案具体是哪一天?”秦歌眼睛还盯着报纸,沉声问。
贺兰想了想,说了一个日期。那日期跟报纸上的时间,只相差半个月。秦歌不说话了,脑子里有道光亮一闪而过,他敏感地意识到,自己正在接近些什么,但偏偏又不知道那是什么,所以,他又觉得脑袋开始隐隐地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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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快回队里吧,也许,用不了几天,咱们又要并肩战斗了。”秦歌说。
贺兰走后,秦歌盘腿坐在床上,觉得自己身子绷得特别紧,异常紧张。他使劲地想,虽然一时间脑子里还很乱,但他却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转瞬即逝的灵感。
在此之前,他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是,杜刚既是疤面杀手,杀的又都是奸恶之人,为什么他在投案前,不为自己的妹妹报仇,偏要等自己死后,才杀死谭川和陆士新?
警方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杜刚投案自首的真正原因。如果将之归结为他知道自己身患绝症即将不久于人世,但通过医院的档案,他被确诊患有肝癌是投案前两个月时候的事,这中间,他还依照自己的作案频率,杀死了谢海鹏。
如果杜刚真想在自己死前,将埋藏在自己心底的秘密公诸于众,那么,换成任何人,也会在替妹妹报完仇后,再向警方自首。
秦歌还记得,杜刚玉带桥上救人那天,又发现一具疤面杀手连环案受害者的尸体,死亡时间正是前一天夜里。虽然说人有多面性,善恶可以共存,但杜刚夜里杀人,白天救人,中间仅相隔一天时间,这说起来委实有些让人难以置信。
他杀人到救人,再到向警方投案,这中间只有短短的十五天时间。在这十五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做出投案的决定?
秦歌知道自己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他盯着报纸照片上倒卧在杜刚膝盖上的女人,想到也许她,能够帮助警方破解这道难解的题。
14
宗教局。花白了头发的专家听了秦歌的问题,沉默了一下,摇头道:“市区范围内的道观已经不多,但要我说出确切的数字,以及他们具体位置,我还真说不上来。”
“那么,咱们市里,谁对这方面情况比较了解?”秦歌问。
专家想了想,道:“我给你推荐个人,在文管会工作,他对民俗、考古、文物鉴定都非常有研究。我曾经见看过他的一篇调查报告,说的是我市宗教和旅游文化,其中有一大段,提到了道教。”
“那这事拜托了。”秦歌站起来,与专家握手告别。
古色古香的一幢小楼,解放前是猫城一个军阀的公寓,现在改成了革命纪念馆,还有几家机关单位在这里办公,包括文物管理委员会。
踏着木质楼梯上楼,在一间小办公室里,秦歌见到了那位民俗专家——40岁左右年纪,短发,又粗又密,根根向上竖着,方脸,戴副金丝边眼镜,络腮胡子,可能刚刮过不久,冒出短短的胡碴。
这是秦歌第一次见到高伟,后来他们成了非常铁的哥们,秦歌也多次在办案中,得到这位民俗专家的帮助。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宗教局的专家已经打过电话给高伟,所以不用秦歌多说什么,高伟便从抽屉里取出打印好的几页纸,上面非常详细地列出了市区范围内所有道观的名称,以及所在的位置。有些道观比较偏僻,甚至纸上还用笔画出了路线图。
高伟给秦歌的第一印象,就是做事非常认真。
“其实我并不是对道教感兴趣,只是因为一件案子,涉及到了一些跟道教有关的东西。您是这方面的专家,不知道见过这样东西没有。”秦歌取出了案发现场遗留的符纸。
高伟接过来,仔细看了半天,有些犹豫,好像吃不准的样子:“这显然是道教的符箓,但究竟是什么符,代表什么意思,我倒说不上来。”
秦歌就把宗教局专家的话背了一遍,说这叫再生符,源自东汉时期的太平道。
“您和宗教局的专家,都不能一下确定这道符的名称,那么,依您看,咱们市里,还有谁对符箓比较有研究,有可能知道这道符,并且能够画出来?”
这回高伟犹豫的时间更长,差不多五分钟以后,他才一拍脑门:“我怎么就忘了他呢。”他自嘲地笑,神情变得非常憨厚,“刚才我觉得应该有这么个人,我光往市里这些搞研究的人身上想,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现在您想起来了?”秦歌急切地问。
“黄云县顾庄乡有座老君堂,里面有个老道,今年可能都70多了,我还五年前搞考察的时候在那道观里住过一晚上。那老道道号明慈,精通道教各分支的符箓。那晚上,他向我展示了他收藏的符箓,其中好多都是著名的道教大师的亲笔。”
高伟将那打印好的道观目录拿起来:“我这上面有,还有路线图。”
秦歌小心地将材料收起来。
中午,打电话给贺兰,约她出来吃饭。贺兰在电话那头挺兴奋,说她差不多就快查到那女人的身份了。
俩人在一家餐厅碰了头,贺兰先问秦歌顶不顶得住,他出院,没敢让队长知道,万一再出点事,队长肯定不会放过她。
“放心吧,我当我是纸糊的?”秦歌拍胸脯示意自己没事。
“我按照你说的,上午去了报社,找到了那名摄影记者。跟你估计的一样,杜刚那天救下这女人后,把她送到了医院。这名记者当时也跟了去,我从他那儿知道了哪家医院。因为杜刚救人的事上过报纸,那天负责接诊的医生很快想了起来,她向我讲述了那天的情况。”
溺水者虽然有了呼吸心跳,但是还可能有许多并发症,比如肺水肿、脑水肿、肺部感染、心力衰竭、呼吸窘迫综合征、肾功能衰竭及水电解质紊乱,如果救治不及时,很可能对生命造成威胁。所以,有些医生习惯把溺水后24小时内死亡的人,统称为溺毙。医生检查完之后,确定那女子已无大碍,所以只替她挂了瓶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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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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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虽然记得那女人,但却不知道她的情况。她帮我查了档案,只查到那女人名叫苏雪林,今年28岁。”贺兰得意地道,“我不甘心,所以后来两个多小时,就守在医院门口。你猜猜,我站那儿干什么?”
秦歌手点点她,笑:“你那点花花肠子,能瞒过我吗?你在找出租车。”
“没错,老刑警反应就是快。”贺兰佩服地道,“我的运气从来没像上午这么好过。医院门口的出租车排得老长,我拿着苏雪林的照片一路问过去,都说没见过这女人。我就守在那儿,见有出租车停下就上去问,结果,还真让我问着了。”
秦歌赞许地点头。
杜刚送那个叫苏雪林的女人去医院,挂完水后,苏雪林必定还很虚弱。这样,杜刚肯定不会让她步行回家,打辆出租车,是最方便的做法。
“事情过去这么久,那司机还记得苏雪林。他说那天门一开上来俩水鬼,把他吓了一跳。杜刚和苏雪林都在河里泡过,所以那会儿衣服还是湿的。司机能记起苏雪林来,也就是因为这个。但我问那天送他们去哪儿了,司机却说时间太久,只记得那次去的是苏浦区,具体什么地方想不起来。我急了,就吓唬他,说他想不起来我就不走。”
秦歌大笑:“看来这招管用,但你也得顾及点咱们警察形象吧。”
“司机后来能哭就哭了,我不走,他就只能使劲想,这一使劲,还真让他想到了。他告诉我,那天他把那俩人拉到了苏浦区梅林街一条小巷口,因为巷子窄,车进不去,所以俩人下了车。他还告诉我,那巷口不远处有家小咖啡馆。”
“嗯,不错,这事儿办得漂亮。”秦歌夸赞道,“吃完饭我就跟你一块儿去梅林街。”
快到两点那会儿,秦歌开车带着贺兰到了苏浦区,却没直接上梅林路,而是拐到了另一条街,去了当地的派出所。所里很多人都认识秦歌,招呼打了半天,秦歌才说了来找人的事。一说地方,派出所的人全知道,那条小巷叫洋桥巷,但实际上里头根本没桥。那片的户籍警看了苏雪林的照片,依稀有点印象,确定她不是常住人口,否则,他肯定记得清楚。
打开电脑,调出了这两年蝴蝶巷里租赁房屋的登记情况,很快,就从里面发现了苏雪林的名字,还有苏雪林身份证复印件。
秦歌眼前一亮,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身份证复印件显示,苏雪林正是黄云县顾庄乡人。
15
吉普车慢慢接近村庄。村庄被农田包围着,像大海中的一个岛屿。
8月,正是水稻疯长的季节,车行在田边小路,如同行在绿色的波浪之中。稻田分割得整齐划一,水稻刚刚吐出新穗,因为尚未饱满,因而能够抬头向天。走在8月的乡村,可以预见下一季的丰收,还能闻到空气里
荡着,那些果实酸涩的清香。
农人们在田间锄草,或者喷洒农药,田边小路上的吉普车,让他们停下手中的活,起身注目,面上现出淳朴的神情。
村口有棵老树,树下围着一拔小孩,不管男女,全都只穿短裤,皮肤晒得黝黑。吉普车吸引了他们的视线,他们怯怯地看着车上下来的男女。
秦歌面无表情往村里去,贺兰却笑嘻嘻地冲着那些孩子招手。
村庄的房屋杂乱无章,一条稍宽点的路在村里蜿蜒,边上又延伸出无数窄些的小道,通往四面八方。这应该是个极平常的村庄,有白色的两层小楼、有红砖瓦房,亦有那种简陋的泥草房——贫富差距早已不局限于城市。
秦歌拉住一位村民,问他知道苏雪林家住哪儿吗?
那村民立刻露出狐疑的神色,他往一条小道上指了指,便低头扛着锄头离开,走不多远又忍不住回过头来看。
秦歌与贺兰顺着小道走下去,一路上又问了两位村民,最后那位一指不远处的一幢房子,用方言道:“那就是。”
苏雪林家三间堂屋,打横还有一排小房子,估计是灶间和储藏室。堂屋前显然有个院落,但没有院墙。空地上种了几棵树,桃树或李树,还有两棵石榴树,树下生着杂草,一见就知道好久无人过问了。
穿过空地,可以看到堂屋门上挂着锁,门檐上结着厚厚的蛛网。
推门,露出一道缝隙。往里看,黑乎乎的,无数灰尘在一束阳光里舞蹈。屋里景物依稀可辨,寻常农家的模样,只是所有的物件都落满灰尘。
“你们找谁?”身后响起说话声,声音粗哑,但却宏亮。
秦歌与贺兰回头,见到一位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大裤衩、小背心,两手掐腰,腰杆儿挺得笔直,目光正带着些审视落到两个陌生人身上。
“这位不是村长就是书记。”秦歌小声跟贺兰说。
“你怎么知道?”
“瞧他那身板,肯定是行伍出身。退伍兵回到村里,那身价就不一样了。这男人气势不凡,显然平时指手划脚惯了,在农村,村长和书记可就是最大的官了。”
秦歌迎着这男人走过去,开门见山,亮明自己的身份。那男人的脸色缓和下来,还挤出些谦卑的笑,伸出手来和秦歌握了握,说自己就是这村的村长。
“你看一下,这是不是你们村的苏雪林。”秦歌将从报纸上制作出的照片递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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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接过来仔细看,点头:“是她,好多年没见,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好多年没见是什么意思?”贺兰说。
“让我算算这丫头离开村子几年了。”村长歪头琢磨了一会儿,然后很肯定地说:“三年半了,那年大旱,村里人在忙着抗旱,那丫头跟几个小姑娘一道,被人领到城里打工了。”
“这么些年,她就一次也没回来?”贺兰问。
村长摇头:“她还回来干什么呢?在这村里,她也没什么亲人了,要换了我,也肯定不会再回这地方。”
“那么,她的家里人呢?”秦歌问。
“没有家里人了。”村长叹口气,“这么些年,她就跟个叔父一块儿生活,她那叔父是个孤老头——孤老头的意思就是一辈子单身,到老仍然一个人孤仃仃地。她叔父几年前病死了,村里人当时就看出来那丫头在村里呆不长,果然,半年后,她就走了。”
“那她的父母呢?她为什么不跟父母亲生活在一块儿?”贺兰道。
“这事儿说起来话就更长了。”村长再摇头叹息,“死了,他们都死了。”
村长接下来给他们讲了一个故事。
很多年前,村里有个女人,嫁给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从结婚那年起,就开始不停地抱怨,说男人没用,只知道成天在地里捣鼓,不能像别的男人那样赚大钱。男人活得挺窝囊的,对老婆漫无休止的谩骂采取了忍让的态度,同时,自己也在农闲的时候,到城里打工,希望多赚些钱,能让老婆满意。
那年冬天,他的女儿出世,他抱着襁褓中的小生命,欣喜不已,决定要更加努力,让这小女孩今后过得幸福。
时间一晃就过去了6年,那年到了农闲时,他不想再出去打工了,因为他在村里听到了风言风语,大家私底下都说他的女人跟村里一个光棍有染,这件事好像全村人都知道,就瞒着他一个人。他是个极端内向的人,有了心事,但不知道怎么开口,特别是这种事。
老婆这些年,并没有因为女儿的出生改变对他的态度,见他没有像往年那样出门打工,便开始恶语相向,甚至把他外出的包裹都丢到门外,逼他离开。
男人默默地背着行李,离开了村子,但当天晚上,他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回来了。
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村里人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都可以想象。深夜,女人凄厉的尖叫响在村庄的上空,大家从梦中被惊醒,纷纷走出家门,根据尖叫的方向,聚到了那男人家门前。
男人手中持刀,满身鲜血在家门前追逐6岁的小女孩。那一刻,老实巴交的男人变成了恶魔,他的面孔狰狞而邪恶,刀在身前挥舞,口中发出野兽般的咆哮。
小女孩跌倒在地,男人的刀毫不留情地往她身上落去。
“黑夜里游荡着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它的名字叫做夜行者,他们通常有副狰狞的面孔,邪恶而神秘。它们把自己隐匿在黑暗里,如果你不幸遇到了它们,那么,它们就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灾难——比如钻进你的身体里,让你变成另外一个人。”
这是村里老人后来对这件事发表的看法。
那晚,在男人身后的屋里,女人和她的光棍情人倒在血泊里,都已死去。他们死得极其恐怖,整个面孔,都被砍得血肉模糊。
“他们是丑陋的,我只是让他们恢复本来面目。”男人后来被警察带走时,只坚持重复这样的话。
他没有杀死自己的女儿,并不是他恢复了本性,而是村民上前合力抱住他,并夺下了他的刀。那一刻,小女孩睁着惊恐的眼睛,趴伏在地上,
地看着变得像野兽样的男人。
那是她的父亲,要杀死她的父亲。
小女孩后来跟着叔父生活,村里人很快就发现,小女孩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时常一个人坐在河边呆呆地出神,眼睛里也流露出那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还有,她常常会突然失踪好几天,她的叔父根本就不关心她的存在,所以也不去找她,但是,过不了几天,她又会独自悄悄回到村里。
现在,秦歌和贺兰都知道了那个小女孩就是苏雪林。
故事让他们震惊,并且心情沉重。这时,真相已经像黎明的曙光,慢慢从他们心里升起,虽然他们极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事实,但它却可以解释一切疑团。
“那么你知道苏雪林小时候常闹失踪,究竟去了哪儿吗?”秦歌最后问。
“老君堂。”村长脱口而出。
“好多年之后,那丫头长大成人,村里人才知道她当年失踪的秘密,原来她是去了老君堂。老君堂里有个道士,神神叨叨的,据说还会武,这么些年那丫头就跟他混一块儿,听说还教那丫头拳把式。有回村里一个青年想跟那丫头开个玩笑,结果被她三两下就撂倒在地。我两年前去过一次老君堂,那老道老得眉毛都白了,真不知道他在这世上还能再活几年。”
告别村长,吉普车疾驰而去,扬起一路的尘土。
车上的秦歌与贺兰俱都沉默不语,心事重重。到这时,他们心里再无任何怀疑——警方真的搞错了,真正的疤面杀手根本不是杜刚,而是这个叫苏雪林的女人。
他们只希望,这回,不要再出任何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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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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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君堂伫立在荒野深处,如果没有高伟的路线图,肯定不会这么快找到。就算这样,秦歌的车子还是绕了好大一个弯路。远远看到那几间房舍时,已近黄昏,车声惊动昏鸦,从房前的老树上飞起,翅膀扇动,抖落几许荒凉。
老君堂非常简陋,只有四间房舍,前后左右排列。正门处,如果不是门上方一块匾,上书“老君堂”三个大字,不知道的人,根本不会把这里当成道观。那块匾早已褪了颜色,字迹模糊不清。两扇木门,漆面剥离,看起来千疮百孔,倒是墙面的青砖和檐上的宽脊,破旧中带着几许古朴。
这里显然早已没什么香火,所以才会显得如此萧条。
秦歌和贺兰慢慢推开大门,“咯吱咯吱”的门声,好像从荒原深处响起,屋里骤然
出的烟香,让他们觉得仿似即将进入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
大门内显然就是老君堂的正殿,蒙尘的老君像,摇摇欲倒的香案,巨大的铜鼎,不散的烟香缭绕。秦歌与贺兰站在房中央茫然四顾,内心不由生起一股肃穆之意。老君像虽然蒙尘老矣,但仍然栩栩如生,它慈眉善目,但又透着庄重与超然。
铜鼎中仍有未燃尽的残香,香案上的烛火仍然明明灭灭,但四下里却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贺兰的身子往秦歌边上靠了靠,秦歌虽不至于害怕,但这时也是全身肌肉绷紧,全神戒备。
如果这老君堂内果真只有一个老道,那么他很可能呆在另三间房内。村长说他老得眉毛都白了,难免眼花耳背,他听不见人来,也在情理之中。秦歌领着贺兰,绕过老君像,从后门出去,进入一个狭长的庭院。站在庭院里,前后左右各有一道门,除了身后是他们刚刚出来的正殿,其它三间屋舍,全都房门紧闭。
“这道观怎么会这么简陋?”贺兰轻声说。
“道观最初叫做静室,结构就是一间或者几间茅草房,有时候还会设在道民家里。道教始祖张道陵创立道教前,便曾在这样的静室中修行。现在有些道观,还保留了这一传统,所以,相当一部分道观,都挺简陋。”
贺兰诧异地看一眼秦歌,秦歌赶忙补充一句:“这都是那个民俗学专家高伟告诉我的。”
贺兰这才释然。
“有人吗?”秦歌大声地叫。声音在空旷的院落里传荡,隐有回声,但是,过了好一会儿,都不见有人应声。那个老道竟然好像不在这道观中。
秦歌不再犹豫,领着贺兰,先从左边房子开始找起。这间房显然是个起居室,里面有床榻被褥。右边房舍是杂物间,胡乱堆放着些农具与香烛。最后,秦歌与贺兰慢慢向着最后一间房舍走去。这间房舍最大,结构就是农村最常见的三间堂屋。
推门进去,贺兰立刻掩住了鼻子,秦歌也同时闻到了一些腐臭的味道。要知道这是8月,一年中最热的季节,这股腐臭不知在屋里盘旋了多久,这会儿门开,一下子急涌过来。贺兰甚至还干呕了两声。
刑警的本能,让秦歌飞快掏出枪来。他示意贺兰留在外面,自己慢慢走进屋里。
这里应该道观的后殿,一尊稍小些的老君像寸尘不染,面前的香烛,刚燃起不久,还剩下很长的一截。而且,屋内其它物件,也都非常整洁,一眼看去就知道有人天天打扫。
秦歌顺着那股腐臭味下去,进到西屋,立刻瞪大了眼睛。
西屋内空空荡荡,但是满墙都贴满了符纸,上面的符箓正是秦歌早已非常熟悉的再生符。符纸这时忽然齐刷刷颤动,那些“哗哗”声起初还很微弱,但落入秦歌耳中后,却愈来愈响,到最后简直就如同万马奔腾了。
这样的场景秦歌已是经历第二回,上次是在杜刚的家里,不知真是医生说的精神性麻痹,还是这些符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他险些丢了性命。现在,置身于相同的境地,他的身子开始剧烈地颤抖,耳中的轰鸣让他的头痛再度发作。但这时,他已经顾不了这许多,眼睛死死盯着屋中央空地上的一具尸体。
尸体身着崭新的道袍,露在外面的头和双手,俱已高度腐烂,数不清的蛆虫在上面蠕动。看见尸体花白的头发,秦歌立刻猜到死者必定就是那位通神符箓的明慈道人,他孤身一人在这道观内,死后无人收尸,落得眼前这般境地。
但是,事情显然没有这么简单。
明慈死去显然已有多日,但外面的老君像寸尘不染,香烛也是刚点燃不久,这说明道观内,除了道人,至少还有一个人存在。那么,是不是他在道人死后,替他换上新道袍,并且将满屋都粘上再生符?
那人是否就是秦歌与贺兰此行要找的苏雪林?
脑袋里像是有些熔岩在滚动,秦歌大口地喘息,只觉得胸闷气短,如果再在这房里稍呆片刻,他觉得自己就要窒息了。
踉跄地回身奔到院里,大口呼吸,仍然觉得四肢无力。他惊魂未定,忽然感到了些恐慌。院子里异常安静,贺兰居然不见了。
秦歌大声叫着贺兰的名字,声音在四壁回响,却听不到贺兰的任何回应。
刚才他在屋内只呆了短短的几分钟,贺兰居然在这么短时间内消失了。要知道贺兰也是公安大学毕业,在校期间学习过博击,一般人想要在这么短时间内制住她,而且不发出任何声响,那真的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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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雪林,我知道你在这里,你给我出来!”秦歌大声叫。
风从很远的地方呜咽而过,暮蔼已经完全把庭院笼罩。秦歌一步步向前,好像每迈一步,身边的黑暗便要浓烈几分,星月的光辉淡淡的像一层薄雾,落在庭院里居然也多了几分诡异的气息。他仔细倾听,仍然听不到一点动静,正满腹狐疑时,忽然听到一声尖叫,他立刻毫不犹豫地拔足飞奔,向着叫声方向跑去。
穿过前面的正殿,出了大门,星光下,只见贺兰倚坐在吉普车前的地上,低垂着脑袋,显然已经没有了知觉。秦歌大骇,几步奔过去,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他身边倏然
过,他匆忙回头,只见到一个女人的背影已经冲进了道观大门。
这时候,秦歌面临一个抉择,地上躺着贺兰,犯罪嫌疑人跑过他的身边。几乎没有过多考虑,他还是俯下身,将贺兰的身子抱在怀里。
贺兰还有气息,显然只是昏迷。秦歌掐住她的人中片刻,她便悠悠醒来。
“我的枪。”贺兰摸着头,面上还有痛苦的神情。
原来刚才秦歌进入西屋,贺兰实在受不了屋里腐臭的味道,自己走回到庭院里。忽然,她似乎听到一些细碎的声音,一道黑影从她身边一闪而过,向着正殿方向奔去。她情急之下,掏出枪,回首叫了一声秦歌,不等秦歌出来,便大步追了下去。
正殿门外,她失去了追踪目标,只稍一迟疑,脑后便遭到了重重一击。
那时候秦歌在西屋内,耳中一片轰鸣,脑袋都要崩裂开来,根本就没有听见贺兰的叫声。至于那声将秦歌引到车边的尖叫,并不是发自贺兰。
那女人——这时候秦歌和贺兰肯定她就是苏雪林,冒险袭击贺兰,难道就是为了夺取她的枪?她抢了枪之后,为什么会反身逃进老君堂?如果她借着夜色逃入旷野,纵算警察有车,但四面苍茫,夜色又浓,逃脱的机会,至少比返回老君堂要高得多。
秦歌问贺兰要不要紧,贺兰站起来,摇头示意自己没事。俩人一前一后,再次进到老君堂里。这回,秦歌双手握枪,高度警惕。
他忽然想到,老君堂一共有四间房舍,前面三间他们都已经查看过,最后面的房子是三间的堂屋,还剩下一间东屋没有进去过。苏雪林逃进老君堂,是不是因为在那东屋里,有什么让她割舍不下的东西?
进到院中,一眼便见到后舍的东屋中亮着灯光。
秦歌与贺兰毫不迟疑,立刻奔过去,小心地进门,贴着墙壁,慢慢向里看去。俩人紧绷的身体松弛下来,也不再隐藏身形,慢慢站到门边。
东屋内,地上竖立着至少十根蜡烛,一个长发黑衣的女人,便盘腿坐在这些蜡烛中间。东屋与西屋一样,四壁上粘满了符纸——再生符。
这是一个异常诡异的场景,一个长发女人坐在符纸与烛火的中央,她面前的地上,还放着一把枪。
秦歌这时忽然有种预感,女人抢去贺兰的枪,也许只是要用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此刻她才能够如此坦然面对两个警察,甚至,她的脸上还带着些笑意。
“我就是苏雪林,你们终于找到我了。”那女人说。
17
枪已经抵在了额头上,苏雪林的额头。
“如果你们想弄明白一些事情,最好呆在门口不要进来。”苏雪林说,“这时候,你们至少已经看出来,我一点伤害你们的心思都没有。”
秦歌与贺兰面面相觑,都预感到了即将发生的事,但他们此刻,却无能为力。
“我实在不愿意再回忆这些年在城市里的遭遇,你们只要发挥一下最起码的想象力,就能想到,一个长得不算太丑陋的单身女人,她在那样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能失去的,除了她自己,难道还能有别的什么东西?”苏雪林淡淡地笑,却充满仇苦。
“我知道你们给我取了个疤面杀手的名字,我不喜欢,但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如果我现在跟你们说的,能让你们摆脱开因我带来的烦恼,那么,我很乐意回答你们的所有问题。”
秦歌的头又隐隐开始作痛,墙上那些符纸,总会给他带来很大压力。
“你为什么要杀那些人?”他问。
“他们都是丑陋的,我只是帮助他们恢复他们本来的面目。被我杀死的人,有些我认识,有些不认识,但是,他们都曾伤害过一些无辜的人。我不是夜游者,他们才是。我要做的,就是从城市里将他们找出来,杀死他们。”
“你是个女人,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早就想这样做了,只是那会儿我还小,除了我自己,我不能杀死任何人。你们知道吗?当我6岁时,我就目睹了我的父亲,那么一个懦弱的男人,是如何举起刀,毫不留情地砍死我的母亲和她的情人。”
苏雪林的眼中落下泪来:“说错了,这么长时间,我还改不了口。你们知道吗,那个握刀的男人并不是我的父亲,我真正的父亲那晚,跟我的母亲一道死在了他的刀下。”
“什么,你是那个光棍的女儿?”秦歌惊道。
“我亲耳听到母亲这样说。那天晚上,她的丈夫冲进来,我的母亲正和那个光棍——也就是我的父亲在床上。我听到母亲在咒骂他的丈夫,那个无耻的女人这么些年,一直那样刻薄地对待她的丈夫,即使自己被捉奸在床,仍然恶习不改。她说她刚结婚那年就跟那光棍好上了,甚至,她的女儿——就是我,也跟她的丈夫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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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躲在外面,透过窗户上的一道缝,亲耳听到也亲眼见到了发生的一切。母亲还在咒骂她的丈夫,还让他滚出这个家,再不要回来。她的丈夫老实巴交一辈子,听了她的话,含着眼泪出去,但片刻之后,他像变了个人,拎着一把菜刀再次冲了进去。”
“血光四溅,菜刀仍然不断地落下去。血溅到了男人的身上,也透过窗户缝溅到了我的脸上。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我竟一点都不害怕。甚至,我还有种冲动,如果我的手中有刀,我也会冲进去,砍向我母亲和父亲的身体。你们要知道,那时我恨透了他们俩,而且,我非常非常情那个受到受害的男人。”
“可是,我没想到,当满身血渍的男人从屋里出来,发现了躲在窗下的我,他竟然冲着我再次挥起了他的刀。我想到了屋里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感到了害怕。我拼命地跑,希望能摆脱开向我落下来的刀。后来,我记得自己摔了一跤,那男人的刀便一下下落到我身上。”
“等等。”秦歌疑惑地道,“那次那男人并没有伤到你,你摔倒后,他被村里人抱住。”
“是吗?”苏雪林好像也疑惑了,她想了想,这才释然地点头,“没错,那次他是被人抱住了,但是,你知道吗,在接下来十几年里的梦里,那把刀无数次砍到我的身上。我半夜被惊醒,身上很痛,有时候,我真的以为我已经被砍死了。每当那时候,我的心里都会有种冲动,像那年在窗户下面一样,如果我的手中有把刀,我一定也会冲进屋去。”
“后来我的生命里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人,就是这老君堂的老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我总以为他活不过每一年的冬天,但到了春天,我依然会在这里见到他。我想他是孤独的,和我一样,所以,他也很喜欢我来这里跟他聊天。他给我讲故事,让我看他这一辈子收集的道符,告诉我这世界上虽然有丑陋和邪恶,但同样也有美丽和善良。他还告诉我,我是这世界上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姑娘,他希望我有一天,会过上天使一般幸福的生活。”
“现在回想,在我成长的那些年里,明慈道长一直在跟我心里的恶魔战斗。每当我有了那种冲动,我就会到道观里来,看他的符,听他的故事。”
“后来有一天,我来到道观,告诉道长我要走了,去城里,去寻找我天使一样幸福的生活。那天道长变得很沉默,老用一种忧虑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是,我迫不及待要离开这个地方,离开那些折磨我的回忆。现在,我知道道长那时一定已经预感到了什么,但是,他却不能阻止我,因为至少,未来对我们存在多种可能性,他不能阻止我寻找心中的幻想。”
秦歌与贺兰听得呆了,一时竟怔怔地说不出话来。
“我说过不想回忆在城市里的经历,但是,为了让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变成你们口中的疤面杀手,我想还是应该跟你们说点什么。我到城里,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服装厂做缝纫工,在那里,我遇到了一个恶棍……”
“谢海鹏?”贺兰脱口而出。
苏雪林有点惊讶,但随即便想到了原委:“既然你们已经知道了,省得我再多说耽误时间。每一次遭到伤害,我都对自己说,这次运气不好,我还有下一次。但是,多少个下一次等待我的都是同样的结局。我开始憎恶这个城市,憎恶这城市里那么多丑陋的人。他们总是在黑暗里,撕下伪装的面具,为了他们的欲望,去伤害一个个善良无辜的人。于是我想,也许这世界上真的需要一种力量——而我就是那股力量!”
苏雪林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
秦歌与贺兰现在知道了苏雪林成为疤面杀手的原委。
“那么,杜刚又是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来投案,自认他就是连环案的凶手?”
沉默。苏雪林的表情慢慢有了些变化,说不出来那变化是什么,但她的整个人在烛光下,好像慢慢变得柔和了许多。苏雪林本人比照片上要显得苍老,也许,是心里太多沉重的秘密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你们能找到我,我想一定已经知道了杜刚曾经救过我的事。那天夜里,我杀死了谢海鹏,他是最先打破我美好幻想的人。第二天,我站在玉带桥上,蓦然间心底感到那么多的绝望。我即使杀光了这城市里所有的恶棍又能怎么样,难道这样就能改变我的过去,还是改变我的现在或者将来?我的人生注定是个悲剧,我也注定要在这悲剧里凄惨地死去。如果活着只是为了等待那个凄惨的结局,那么,还不如索性让这个结局来得快些,这样,对我也是种解脱。”
“所以,你就从玉带桥上跳了下去。”贺兰道。
“死亡有很多种方式,偏偏我选择了其中最愚蠢的一种。但是,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那次愚蠢的自杀方式,让我理解了明慈道长曾经对我说过的一句话。”苏雪林语调此时柔和了许多,抵在脑门上的枪也慢慢落了下来。
“这世界上虽然有丑陋和邪恶,但同样也有美丽与善良。”苏雪林道。
“因为杜刚?”贺兰道。
“是的。因为杜刚,那是我在城市里遇到的惟一善良的人,他不仅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桥去救我,送我去医院后,再送我回家。他不是个会说话的人,但在我面前,却说了很多。他告诉我活着对一个人的意义,即使面对再多的灾难。我知道他想开解我,他说的那些话,其实早已被别人重复了无数遍,而且,我还看出,他紧锁的眉峰与憔悴的面孔背后,一定隐藏着另外一些沉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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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不再幻想将来的女人,但是,当那个男人坐在我身边,结结巴巴说那些宽慰我的话时,我忽然感到很温暖。我想,难道这就是我苦苦等待的下一次机会?难道老天终于睁开他高贵的眼睛,看到我曾遭受的不幸?”
“你爱上了杜刚?”贺兰惊愕地道。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爱,但是,他守在我的身边,我就感到温暖,感到踏实。那天晚上,就在他要离开的时候,忽然下意识地试了试我的额头,他说我很烫,可能是在河水里受了凉。他要再次送我去医院,但是,我对他说,我只要他能多陪我一会儿。”
“那晚我的身子真的很烫,我自己都能感觉到。但是,我却一点难受的感觉都没有,而且,我就在那种极度平静的状态下,沉沉睡去。”
秦歌与贺兰听得认真,而且,秦歌看到苏雪林手中的枪已经越垂越低,暗暗向贺兰施了个眼色,贺兰会意。俩人都不打断她说话,只希望能找到时机,能够夺下她手中的枪。
“在那之后,杜刚几乎每天都要去看我。有时候,我们一整天,都呆在我租住的房子里,什么都不做,只是那么互相看着,偶尔露出一个微笑。我感觉自己像在做梦,我想,如果我早一点遇到这样的男人,那么也许我的命运就会彻底被改变。我记得那应该是我认识杜刚的第十天,那次他在我家里呆到很晚。我不知道自己怎么睡着了,似乎睡了很久,又好像只睡了一小会儿。我突然醒来,看到杜刚站在我的面前,他的手中,拿着钢丝做成的索套,他的面孔,在灯光下看去,也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怖。”
秦歌与贺兰这回真的瞪大了眼睛,苏雪林的话,已深深吸引了他们。
18
杜刚拿着钢丝索套,狰狞的面孔暴露了他内心的杀机。
但是,当他的目光接触到苏雪林的眼神,神情立刻变得温和起来。但是,他仍然异常严肃地看着苏雪林,目光里带着那么多的忧虑。
“如果你愿意,我想让你听一下我的故事。”他说。
被烛光与符纸围绕的苏雪林忽然叹了口气:“看到钢丝索套,我就知道他发现了我的秘密。但是,他却什么都不问,只是非常详细地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那不是故事,那是真实发生的,我虽然早已习惯了不幸,但却仍然忍不住要愤怒。”
“最后,杜刚的一句话,立刻让我的身子变得冰
,连血液都好像冻结了。”苏雪林喘息声变得粗重起来,神情也变得激奋,“杜刚告诉我,他已经身患绝症,活在这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他现在惟一的心愿,就是能够为妹妹报仇。”
“如果你真的是传说中的疤面杀手,那么,我请你给我力量,让我能够安心地离开这个世界。”杜刚说。
“我哭了,我知道我仍然逃不开那个悲惨的结局。我终于遇上了一个能够给我温暖让我觉得可以依靠的男人,但是老天却要那么快带他离开。这究竟是杜刚的不幸,还是我的不幸,抑或是我们两个共同的命运?”
现在,秦歌与贺兰都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原委。杜刚发现苏雪林的秘密,央求她为妹妹报仇,但是,他又不忍心看着苏雪林受到伤害,所以,便与她一块儿制定了一个计划。
这计划就是,杜刚向警方投案,自认疤面杀手。然后临死前在自己身上,用指甲划出太平道的再生符,这样,当警方误认为疤面杀手已死的情况下,真正的疤面杀手苏雪林再度出手,杀死谭川与陆士新,为杜云报仇。那些再生符,会让人以为杜刚复活。
当然,这个计划还有点缺憾,如果杜刚在苏雪林杀死谭川陆士新之后,再去投案,然后死在看守所里,岂非便没有了后来这么多麻烦?警方也不会在最后,找到苏雪林。
秦歌把疑问说了,苏雪林凄然一笑:“有预谋划地杀死一个人,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且,杜刚本想自己亲自为妹妹报仇,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像他那样的人,根本没有勇气去杀死任何一个人。后来杜刚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变化,如果他那时再不投案,也许,我们这个计划就再也没有实施的机会了。”
“但是杜云的男朋友却说亲眼见过复活的杜刚。”贺兰疑惑地道。
“难道你们还不明白吗?那个可怜的男人骗了你们,他成天活在痛苦与悔恨中,只要能弥补自己的过错和帮杜云报仇,他可以做一切事情。”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秦歌道,“既然再生符只是你们这个计划中的一件道具,那么为什么你会在这两间屋里粘上这么多再生符?”
苏雪林怔了怔,随即,她灿然一笑,却让秦歌与贺兰觉得极其诡异。
“你真的以为再生符只是我们计划中的一件道具吗?如果我告诉你,自从杜刚投案之后,我就回到了老君堂,这半年多时间,我根本就没离开过这里,你相信吗?”
秦歌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如果苏雪林说的是真的,那么,谭川与陆士新又是谁杀死的?脑袋又开始疼,耳中的轰鸣又渐渐变得响亮起来。
就在这时,苏雪林说出了她生命中最后一句话。
“我骗你的,你现在可以放心了。”
枪响,一道血柱溅出,女人张开双臂,慢慢向前伏倒在地。烛光摇曳,满墙的符纸“哗哗”作响。秦歌与贺兰奔向女人的尸体,看到她的眼睛还睁着,面孔上带着笑容,但她已经没有气息,正在奔赴天国或者地狱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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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笑容,是因为终于能够再见到杜刚,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
苏雪林死后,疤面杀手连环案彻底画上了句号。但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秦歌再度想起,仍然会有些不踏实的感觉。苏雪林在老君堂内,已经有了必死之心,所以,她很坦然地说了很多关于她的事。但是,还有两个问题,她却避而不谈。一个是她究竟在怎样一种情况下,答应与杜刚合作完成这个计划,第二就是她为什么要在两间房里粘上那么多的再生符,难道这些道符,真的具有某些不为人知的神力?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这年冬天的时候,秦歌跟贺兰参加了一个同事的婚礼,喜宴结束,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俩人慢慢走在街道上,贺兰忽然说:“下雪了。”
真的下雪了,转瞬之间,雪花在整个天空舞蹈,它们
扬扬,像一些美丽的精灵正在装扮着城市。在雪中,秦歌与贺兰像两个孩子,追逐、嬉戏,贺兰“铃铃”的笑语让秦歌的心底,开始缥缈一些温暖的心事。
就在这时,雪中有两个人迎面走来,很快与他们擦肩而过。
秦歌今晚有些话想对贺兰说,但又不知道如何开口。他犹豫半天,终于鼓起勇气,却发现身边的贺兰不见了。
他回头,看到贺兰站在身后不远处,正盯着渐渐远去的两个背影出神。
“怎么了,碰上熟人了?”秦歌走回去问。
贺兰眼神有点迷茫,她自言自语地道:“怎么那么像?”
“像谁?”秦歌的手搭在她的肩上。
贺兰沉默了一下,嘴唇闭紧,半天,才一字一顿地吐出两个人的名字。秦歌的身子瞬间变得僵硬,他喘息了一声,忽然丢下贺兰,大步向着那两人下去的方向追了过去。贺兰在后面叫声他的名字,也跟了过来。
前面俩人转过一个街角,秦歌与贺兰奔过去时,只见前方街道空旷,哪里还有人的影子。这时候,秦歌忽然弯下腰,拣起遗落在地上的一张黄色纸片。
他一眼认出上面绘就的图案,正是太平道的再生符。
雪花仍然飞舞,秦歌与贺兰呆呆地立在雪中,他们似乎看见杜刚和苏雪林正慢慢走过街道,同样的雪花
舞在他们身边。
当然,这一切,也许仅仅只是他们的幻觉。
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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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的好累 总算又一篇结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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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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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长了以至于看不下去了~
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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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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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16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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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为都是单个的 所以长短不一
喜欢的mm 请留个脚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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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3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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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静静的坐在床边,身子一动不动,一色镶金边的红盖头正好将她的脸完全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