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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Lady论坛 » 娱乐 » 珍惜自己,善待她人—谢绝“艳照”签名征集ing~ RSS 订阅当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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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y2155) 访问hjy2155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引以为戒




自信所以美丽!!!


(第91楼) 08-2-23 21:50

(aihuyadong) 访问aihuyadong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92楼) 08-2-24 11:00

(丢丢) 访问丢丢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QUOTE:
原帖由 futures 于 08-2-22 09:01 发表
明星也要有社会责任吧,明星是人表现在他们和普通人一样平凡可爱,而不是表现在连普通人都不如的素质低下。。。。。追星的青少年有很多,明星对他们的成长影响很大。如果没有杀一儆百的警示,如果只有公众无限制的包容,如果只会粉饰太平掩盖真相,那么会给其他的明星什么样的启示呢?
我支持这个




丢啊~丢啊~丢手绢~~


(第93楼) 08-2-24 16:22

(林芝) 返回列表 顶部



QUOTE:
原帖由 futures 于 08-2-22 09:01 发表
我能说我不支持吗?明星也要有社会责任吧,明星是人表现在他们和普通人一样平凡可爱,而不是表现在连普通人都不如的素质低下(别跟我说KJ是素质低下,我说的是滥交)。。。至于所谓的维护隐私,我记得前几天刚看到 ...
我也支持这个,说得很好.
让青少年看到滥交,私生活混乱,都可能为你未来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这样不好吗?以隐私,个人生活他人无权干涉为由为所欲为,长此以往只会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第94楼) 08-2-24 16:34

(anchun) 访问anchun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说白了,每个人拍出来都一样,没什么好看的。



(第95楼) 08-2-24 20:08

(婭琊) 返回列表 顶部




(第96楼) 08-2-24 21:26

(贝可儿)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97楼) 08-2-25 10:38

(ly6250) 访问ly6250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期待大家都能在干净的网络世界里快乐的活着




(第98楼) 08-2-25 12:41

(醜八怪) 访问醜八怪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QUOTE:
原帖由 荧光柳丁 于 08-2-19 16:43 发表
娱乐版和视频版版主来签到啦~~

纯净舆论,支持支持~


上次经过一堆高中生(or初中生?)耳边还听到他们在讨论cgx,
..我就是一初中生..我也有和同学讨论过拉...




(第99楼) 08-2-25 21:49

(沁心可人) 访问沁心可人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100楼) 08-2-26 17:25

(小花蛇) 返回列表 顶部

是啊 同意 支持哦




(第101楼) 08-2-26 21:22

(zjywl)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102楼) 08-2-27 10:00

(cat_todo) 访问cat_todo的BLOG (Sandy)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I'am Sandy
全身心投入工作!



(第103楼) 08-2-27 13:32

(六娅) 返回列表 顶部

转一篇我觉得写得很好的
||娱乐周刊||


特邀嘉宾 长平
以什么名义抵制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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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2-25
  
  陈冠希在艳照事件的声明中,首先对受到伤害的女士道歉,并强调了自己的受害者角色,指出那些照片是隐私物品,上传网络非己所愿,将追究法律责任。这个认识,比警方还要准确一些。
  警方日前表态,网络打包传播200张以上艳照的,将追究刑事责任;拿给朋友看的,将治安拘留。警方的依据是扫黄打非的法律规定,把这些艳照定为淫秽物品。
  把隐私照片定义为淫秽物品,大可商榷。好比你被人砍了一个手指拿走,警方在追踪手指时不说这是你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说请大家交出那块脏肉。这说明警方脑子里没有尊重受害者的意识。其次,按照扫黄打非法规,就只好定个数量,200张。荒唐的是,这等于允许大家在200张以内传播。再则,这样一来,警方只好放弃追究那些隐私部位打了马赛克的图片,因为它们不属于淫秽物品。作为受害者的陈冠希和女士们,肯定不赞同。作为害怕青少年受到影响的家长,或者持保守道德观的人们,大概也不认可。还有,把淫秽物品交给朋友看,好像很难定罪,让人想起几年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在家看黄碟”案。
  几天前,23家知名和不知名的网站也联合发布了一个倡议,希望大家都来抵制艳照。大家知道,艳照传播中的最大受益者就是这些网站,他们为何发出这样的倡议,让人费解。暂且不论这里面的虚伪与无奈,就那份倡议而言,写得实在让人不敢苟同。它说,“我们平日看到的健康阳光的明星们,拍出如此之多赤裸的床照,并且让其流传到网上,这无疑会对儿童、青少年造成极坏的影响”。健康阳光的明星,在私下里都不能赤裸不能做爱不能拍照吗?而且明明不是他们“让其流传到网上”的啊。
  如果说警方依据的是法律,那么这个倡议的立足点是道德。我并不认为所有持保守道德观念的人都是虚伪的,我相信任何社会中他们都占大多数。他们认为性爱应该以牢固的感情为基础,一个人不应该随便和人上床,这并没有错。我能体谅这些艳照对他们的道德观念的冒犯,但是听听那些对当事人的愤怒谴责,我发现大多数人明显缺乏权利意识。这个倡议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没有权利意识的道德感是苍白而矫情的,而且很容易越出道德范畴去替代法律,或者违背法律,比如很多人要求取消那些女艺人的工作机会。从权利意识上说,这无疑是让受害者雪上加霜的施害行为。
  相比之下,香港新妇女协进会上周发表的一份呼吁就要讲理得多。它指出,“不少人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审判涉事者私下对性生活的选择,否定个人在性生活上有选择权,对广大女性的性行为亦造成强加规范的舆论压力”。因此呼吁:1.各网民及传媒停止张贴、链接或转载有关事件的照片;2.各界人士停止对涉事艺人作道德审判,维护每个人在性生活上的选择权
  这份呼吁没有照顾那些保守道德人士的感受,而是担心他们以道德为名去干预他人隐私,分明怀疑在古代把“奸夫淫妇”捆绑沉塘的就是这些人。在我看来,其中鲜明的权利意识值得保守道德人士认真思考。有了权利意识,你们同样可以持有这种道德观念,不去传阅艳照,不去听或看当事艺人的歌或电影,发表道德范畴内的批评。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倡导保守的道德观念,我并不反对。
  有了权利意识,我们还可以把基于自由选择的性和基于权力压迫的性区分开来。同样是娱乐圈,有些大哥级的人物利用行业影响力和手中权力,胁迫女艺人上床,那是一种远比陈冠希所为恶劣的事情。如果我们要抵制,那么应该抵制的是权力滥用,从而保护弱者的性自由选择权利。所谓性自由选择权利,就是说她/他可以是保守的,也可以是开放的。

另外,昨天在E天使看到有人转明报的报道,澄清了阿娇当时是没有参加过反对"婚前性行为"的活动,这事不是被广泛引用的么,澄清的时候倒是没人提了

[ 本帖最后由 六娅 于 08-2-27 15:34 编辑 ]



(第104楼) 08-2-27 15:32

(crystaltulip)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105楼) 08-2-27 15:34

(crystaltulip)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106楼) 08-2-27 15:34

(Evabell) 返回列表 顶部

路过...



(第107楼) 08-2-27 18:38

(aiyuzhen) 访问aiyuzhen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第108楼) 08-2-27 22:57

(寻找无双) 返回列表 顶部

坚决支持!
天杀的传播者!




我的家



(第109楼) 08-2-27 23:04

(yy9955) 返回列表 顶部

捍卫个人隐私,抵制艳照门。




(第110楼) 08-2-28 17:44

(素食) 返回列表 顶部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第111楼) 08-2-29 20:31

(yaya_2266) 访问yaya_2266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朦胧的醉眼中一切更美,令人陶醉
想念爸妈
最爱老柏


(第112楼) 08-2-29 23:43

(jvlan) 访问jvlan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支持



(第113楼) 08-3-1 18:34

(paris0512) 访问paris0512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坚决支持



(第114楼) 08-3-3 20:52

(kongkong) 访问kongkong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我不认为这些滥交的人有什么值得保护的




呃,不熬夜 && 做随和的人


(第115楼) 08-3-6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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