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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Lady论坛 » 家庭 » 无奈啊~公公出轨,替婆婆发求助贴 RSS 订阅当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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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主题由 东厂小怪 于 08-1-2 19:23 解除高亮  
(souji)

无奈啊~公公出轨,替婆婆发求助贴

只看楼主  返回列表 顶部

替PP发帖喊冤的,偶不算头一个,但也算少有了。实在是我和LG以及LG的家人都搞不定偶公公,只好上论坛求JMS出招了。偶面皮薄,用的是新注册的马甲,请大家多担待。

先简短说一下偶PP和GG的情况。
二老都60多了。PP是农村妇女,年轻时长相很普通,从小体弱多病。GG则是文革前大学生,当年保送入的北京某大学,年轻时相貌相当英俊(偶LG也很俊美,但是偶老妈老爸看了偶GG年轻时的照片后都认为偶LG比他爹年轻时差远了),身体很好,大学毕业后选入空军,期间与在农村工作的PP结婚,后因PP娘家人要求而转业回老家。但是没有回农村,而是在市镇上吃公粮,夫妻两人一直分居。后来PP因病早退,才搬到市镇上来和GG同住,此时GGPP的长女已近20岁,偶LG他们双胞胎也快10岁了。自后GGPP在屋内各住一间卧室,从不同房。GGPP平常没有共同语言。PP就是完全的农村老太太,因为年轻时饱受GG拳脚,因此把感情全都寄托在基督教上,越陷越深,现在已经到了做什么事情都心不在焉,一心只有教会的地步了。GG则依然活力充沛,坚持运动,喜欢新鲜事务。

的确偶GGPP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所以他们的结合绝对不是自由恋爱。偶GG家人成分不好,而PP家则是村里的干部,当时很有势力,他们算是强着把全县最年轻有为的帅哥纳成女婿了。奈何政策变换,当初的村干部潦倒了,再也无法给PP撑腰,对PP本来就没有爱的GG则从最初的冷漠发展到现在的拳脚相加。

现在GGPP几个孩子都在外工作,年初LG的大姐回他们老家探亲一个月,期间偶然发现她父亲(也就是偶GG)有外遇,就问偶PP知道否。偶PP居然对此时一无所知,后来PP和教会姐妹商量,人家也和他说了一些GG的情况,说GG可能在外面育有一子。

PP问偶们怎么办,偶当时对LG说他俩年纪都这么大了,况且PP又没什么收入,不如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也别把这事挑破,胡里胡涂过这辈子算了。

但是PP性格很刚烈啊,没听偶LG的劝告,立刻和GG摊牌,被GG暴打一顿。PP打电话向我们哭诉,LG大姐亲自和他父亲说理,结果也被暴打一顿。
暴打老婆和女儿之后,GG说了一个处理方法:分家不离婚。就是要和PP把家产全分了,分开过,但是不离婚。而且嘱咐她们不准把这事告诉LG双胞胎(GG还是要脸的,他不知道他的儿子媳妇已经知道他的丑事了)。



(第1楼) 07-12-23 21:20
(TOCHOICE) 返回列表 顶部

没啦?暂时没建议,只能说,你的GP都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抱歉,很无用的感慨)



(第2楼) 07-12-23 21:37

(souji) 接第一层 返回列表 顶部

偶LG双胞胎就装着不知道,暗地里给PP和大姐支招。
然后大姐就又劝了GG一次,说两人都过了大半辈子了,儿女三个,也算子孙满堂了,如果再闹下去,被人看笑话不说,PPGG破裂,子女也不会站在GG这边,到时候晚年也没人照顾GG。而且现在PP和大姐手里握有证据,如果要离婚,GG这样在外面乱搞算过错离婚,是要净身出户的,到时候什么都没有。
总之大姐就是劝GG和外面的女人分手,专心过家里的日子。

但是GG破罐破摔,回答说:大不了去养老院,和PP住下去是不可能的了。要不分家,要不离婚,和老太太没爱情的生活过了一辈子了,也该寻求自己的幸福了。

然后偶PP和大姐就没辙了,因为PP对GG还是很有感情的,不愿意分家也不愿意离婚,她就一门心思要挽回GG(偶估计GG就是吃准了PP这个心思)。

然后偶PP见GG铁了心要和她分开,又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把GG的事情告诉了他所有亲戚朋友,她的意思是要发动群众力量挽回他,要不就让他身败名裂不得不和她一起过下去。(哎偶PP真是很脑残的人啊。)

偶GG见状又暴打偶PP一顿。(偶在婚后知道GG有打PP的习惯之后曾叫LG和PP说,每次暴打之后一定要去医院验伤,留下记录,以防万一,没想到偶PP每次被打完之后就去教会,连医院的门都不知道在哪里。),过了几天后,PP胃部不适住院,几个子女远在千里之外,偶GG则根本不去看她。

偶LG的双胞胎兄弟气急,打电话为PP住院的事情和GG扯破脸皮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GG至此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被所有子女知晓,大怒,差点到医院把PP拎起来打。

后来GGPP子女三人都到老家照顾PP,PP终于出院。
GG自从和大家撕破脸皮之后,肆无忌惮的给小三打电话,还经常不回家。把PP气得不行,但是又不愿和他离婚和分家,所以每天很挣扎很矛盾。

前几天PP偶然听GG给小三打电话,说到要卖现在他们住着的房子,因为房子是GG的单位分的,房产证什么的都在GG手里,PP也没法要(不但要不回来还会被暴打一顿)。

PP就天天打电话问LG怎么办?偶LG说离了算啦。PP又不愿意,总是希望能挽救他,她信基督教,总是相信人是能被挽救的,因此PP总是打电话叫我们和GG说说,挽救他,挽回他。

偶LG说了无数次,GG还是很坚决,要不分家要不离婚,根本没有回旋的余地。
现在PP天天找我们哭诉,白天晚上单位家里各打一通,第一句告诫我们一定要天天祷告,第二句问我们今天和GG说理了没有,偶们都快疯了,所以问问JMS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帮帮偶PP,挽回他LG(也就是偶GG)。



(第3楼) 07-12-23 21:52

(逼着猫吃葱) 返回列表 顶部

实在是米有办法.偶都替你郁闷了.



(第4楼) 07-12-23 22:00

(souji) 返回列表 顶部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
那个年代,真是一言难尽。才高貌美的GG,本来有自己的远大憧憬和追求,却被那个年代拖回小县城过了碌碌无为的一生。老婆偏偏又没情趣容貌普遍,激情澎湃的GG估计也苦了很久。
而PP本来可以找一个老实本分的人相守一辈子,现在却天天遭受白眼,还经常饱受拳脚,连一个人基本的自尊也难以满足。听着老公和小三在电话里甜言蜜语,心如刀割。
两个人都很苦,但是PP更苦。作为一个没有工作已经60多岁的女人,无疑是这场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恳请诸位JMS帮我们想想主意,帮帮偶PP。



(第5楼) 07-12-23 22:15

(mihuangel) 访问mihuangel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婚姻悲剧。

不过lz的pp坚持不离婚的话,根本没啥办法。哎~~




我的护肤品小店:闲情小筑(icesea789)



(第6楼) 07-12-23 23:38

(hhdipi) 返回列表 顶部

觉得都是悲剧人物,不知道怎么办,不过至少可以说服公公不要使用暴力吧



(第7楼) 07-12-24 09:13

(鸢尾花) 返回列表 顶部

唉,其实你公公也很可怜,估计我这么说要挨砖头了。



(第8楼) 07-12-24 09:29

(huaxian_zi) 返回列表 顶部

最近看了《大校的女儿》,那里的姜士安和翠花倒挺像你的GGPP。。。
说实话,我还是希望韩林和姜士安好的。。。
所以,不厚道的说一句,你的GG已经很可怜了,让他晚年的时候,真正的追求一次自己的幸福吧。。。



(第9楼) 07-12-24 10:28

(青青浮萍) 返回列表 顶部

离了吧,何苦呢。让PP想办法在财产上多分一些,以后生活能好一点。

寒那个“拳脚相加”,不会对LZLG有影响吧,我看到这里最担心这个。



(第10楼) 07-12-24 11:24

(doudoumami) 返回列表 顶部

我也觉得这个gg很可怜啊
整个就一强抢“民男”啊,你pp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你gg的仇人啊。
前途被断送了,老婆不对胃口,还死活不离婚。



(第11楼) 07-12-24 11:29

(briar) 返回列表 顶部

难道教会就没个明白人么?
难道上帝会喜欢没有尊严的子民吗?
要劝你婆婆,就只有从她能接受的角度入手,从教会方面想办法。



(第12楼) 07-12-24 12:03

(粉色小阿呆) 返回列表 顶部

这对老公婆俩都够可怜的,还是放开手,让老公公晚年得到一点幸福吧。至于婆婆有了教会的支柱,还有儿女们的孝顺 就算了,毕竟栓了人家一辈子,被打了一辈子,各自放开手吧



(第13楼) 07-12-24 12:12

(ronaldina) 访问ronaldina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如果gg的处境放在pp身上,肯定所有人都会劝pp离婚。
pp还是放手把。



(第14楼) 07-12-24 12:42

(我就是小羊) 返回列表 顶部

偶也觉GGPP离婚了最好,让GG 去追求自己的幸福,PP嘛你老公姐弟几个可以每个月给点生活费,说不定过得会比现在要好。



(第15楼) 07-12-24 12:56

(酸梅茶) 返回列表 顶部

我觉得GG的方案是可以接受的……

找教会的人劝劝你PP吧……拖着大家都很痛苦……




时间是永远的伤感


(第16楼) 07-12-24 13:27

(lunasol) 返回列表 顶部

除了GG不该暴力之外,我还是比较同情他的

你GP和我GP有点像哦,70年代中期我GP还年轻的年代,我PP的爹那时是个挺有职权的地方官,我PP长相说实话挺惨的,不过有正式工作,我GG是英俊的现役军官(当年的军人是很抢手的)。至于他们俩当时是不是自由结合就不知道了。
好在我PP人非常聪明而且好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有内在美。即使当初他们的结合是捆绑式的,时间长了我GG应该也会喜欢上她吧

---虽然我讨厌我GP,但以上都是我的客观发言

我亲爱的老公遗传了他爸爸的美貌和他妈妈的智商,还有他自己独有的善良,呵呵。



(第17楼) 07-12-24 14:20

(摩合罗) 返回列表 顶部

偶觉得这个PP一辈子都是个LOLI,心理上的




菜花黄,痴子忙


(第18楼) 07-12-24 16:26

(马小甲漫游马甲国) 访问马小甲漫游马甲国的BLOG 返回列表 顶部

都很可怜……年代的悲剧



(第19楼) 07-12-24 16:59

(参香普洱) 返回列表 顶部



QUOTE:
原帖由 lunasol 于 2007-12-24 14:20 发表
除了GG不该暴力之外,我还是比较同情他的

你GP和我GP有点像哦,70年代中期我GP还年轻的年代,我PP的爹那时是个挺有职权的地方官,我PP长相说实话挺惨的,不过有正式工作,我GG是英俊的现役军官(当年的军人是很 ...
**************************

忘记披马甲了。



(第20楼) 07-12-24 18:27

(参香普洱) 返回列表 顶部

1。同情公公更多。他至少还有部分活着的。

2。婆婆基本上是,自己也不要活,也不让别人活的典型。打吧打吧,打死拉倒,打死也不离。这是爱吗?只是自私的占有欲吧。

3。基督教对于婚姻有它的定义的:妻子对丈夫要尊重,丈夫对妻子要爱护。作为妻子,不应该尊重丈夫的感受吗?

4。作为世俗和宗教的定义来看,婆婆都应该接受离婚这个现实。只有这一个途径,才能让自己还能获得起码的尊重。

5。作为妻子,她愿意挨打是她的事情。为了她的事情,让女儿也挨打,这是母亲该做的吗?



(第21楼) 07-12-24 18:36

(知道也没关系) 返回列表 顶部

文革前的大学生,都快70了吧?再才高貌美都是n百年前的过去式了,现在不就是个打老婆打女儿的老猥琐男,还追求什么爱情啊,恐怖来

虽然你PP也不咋样,但你gg也该认清形势啊,还以是山鸡凤凰组合啊,不如老老实实做一对破锅破盖算了

楼主同情管同情好了,这种暴力老头还是离远点的好



(第22楼) 07-12-24 21:33

(桃子的天空) 返回列表 顶部

还是劝你PP离婚吧~~多分点家产就算啦,弄的两败俱伤也没意思,你GG是绝对不会回头的了~叫你PP死心算了~~



(第23楼) 07-12-24 22:15

(abecedarian) 返回列表 顶部

有句古话叫万恶淫为首。在阳间的法律对犯罪的人判的已经很重了,阴间的冥律比阳间的法律更严惩,为罚极多。其中厉害关系,见到这篇冥间处罚犯淫罪的律条的,请各自警戒自勉。  
   (1)嫖淫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处女论,十六以上,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论。即同性恋者.
    (3)制造淫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4)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5)犯乱伦罪的,将永远关在地狱里。同时又害人性命的,将遭受天雷击死。侮辱戏弄尸体的,与此同罪。已经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充抵掉四分罪过。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强奸寡妇的,没有后代,断子绝孙,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做妓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阴间司法受罪,可不比阳间法律,虽然刑罚一次,他的身体已死了,又必须使之恢复还原人形,再受刑罚之苦一次。历劫满数后,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狱刑罚。在《洞冥记》中,详细的登载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后自然能抵除减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压解至各殿,必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的更入乱伦等狱。或永远关在地狱里,受尽诸多刑罚。虽刑罚于淫孽的,但是犯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7)引诱奸寡妇: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先天残疾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调奸寡妇:自其第三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三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劫,投胎成禽兽,历三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天生贫穷下贱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强奸处女:自己的子女会淫荡,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给别人做奴隶的下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诱奸处女: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二百五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兽,历二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出生就满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调奸处女: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一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一百劫,再胎成禽兽,历一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中等贫穷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第24楼) 07-12-24 22:23

(abecedarian) 返回列表 顶部

(12)强奸室妇: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三百五十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兽,历三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奴隶兵卒身。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诱奸室妇:减寿二纪,金科辑要则云:一纪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别人家,如果是亲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亲戚,罪次乱伦;若果人家还在服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淫之事没成的,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16)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引诱调戏,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已经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19)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20)凡娶一个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21)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淫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23)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24)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25)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容奴仆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陆判官云:按此冥律处罚条例,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然而犯乱伦罪的尤其严重,无论以下犯上的,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现在世风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当官人家,会读书会认字的,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就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天上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不必隐藏忌讳,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而知到悔改的,减罪。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
    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一定会遭恶报或雷击,或者有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



(第25楼) 07-12-24 22:24

(东厂小怪) 返回列表 顶部

楼上的,这是广告吗?=_=




家有五猫搞搞震
植物杀手爱园艺



(第26楼) 07-12-24 22:52

(秋霜中的风铃草) 返回列表 顶部

lz这个pp其实是gg的仇人啊。这个gg真可怜。一辈子的幸福被pp一家害了,到了老了还不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活着还有个什么劲儿呢?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第27楼) 07-12-25 09:06

(detect) 返回列表 顶部

同意楼上的.放手吧...何必呢...
基督精神放到自己身上就不灵了
经没有参透!



(第28楼) 07-12-25 10:23

(风呵) 返回列表 顶部

挺同情gg,就像小说里面说的,都那么大年纪了,不就那么短短的几年,爱也不过那么短短的几年,pp放手吧,大家都舒心几年



(第29楼) 07-12-25 10:29

(kittenol) 返回列表 顶部



QUOTE:
原帖由 东厂小怪 于 2007-12-24 22:52 发表
楼上的,这是广告吗?=_=
是楼层简介吧?



(第30楼) 07-12-2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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