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ziling_er 于 08-3-24 03:19 发表
首先,谢谢小鱼花了大力气来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我不在深圳,在福建的闽南城市。
呵呵,小鱼的建议和我以前的想法刚好完全相反。
原本,我是打算意外和医疗在香港买,因为觉得香港在这方面的规则比大陆健 ... 如果你和老公不打算回香港定居,那保险的方式和区域分配则要重新考虑!
我的建议还是意外和住院医疗跟人跑,人在哪定居就跟到哪里!!
国内暂时没有普通门诊疾病报销的,一般门诊是小病,暂时国内商业保险不保障这一块,实在是开药或开病假单并不需要真的病,骗保机率太高,没有公司能承担得起!且门诊药费是随意开,医生没有操守可言!
在香港这一块是严格监管的,最近香港有一个案子提堂,就是某私人医生协助三位妇女开具"假请假条"及开药处方以骗取保险,最后该私人医生是有判监禁十八个月.
再想,一般门诊的都是小病,几百元搞好!超过一千元,要么长期疾病长期治疗,要么就住上院了,所以住院比较重要!门诊这种小事,都是自己负责的!
说到香港养老\教育等险种,其实你单纯看年交保费或者汇率,觉得好像现在人民币升值要多付钱!那是指现在美元弱势,港币与美元挂钩也跟着贬值的情况,如果是美元强势呢?
任何国家经济都是有周期的,不会永远跃进也不会永远萧条, 但单一行业则有可能因为时代一变化而永远退出市场, 所以看国家经济不必太担心!
保单的价值并不单纯看保费,你看看完满收益和固定收益,香港的条款会让你很满意,支付相同保费,国内的保障和固定收益就相对少太多!
不过这点只站在一个中立人士的立场来说,如果站在一个大陆保险代理人的角度说,我一定建议你买我自己公司的产品!香港的少看为妙,省得比较!
再说,港币是因为有香港做为支持才有价值,香港的保险机制完善,且有一条所有香港保险都有的条款,在国际保险法内也承认,但在中国是不承认的,叫"不得主张异议原则". 不承认的原则,大多数是在承信上,因为国内偶有骗保事件发生,也是打官司打几年才有个结论的.
不得主张异议原则: 不可争条款,也叫做不可抗辩条款,也叫不得主张异议条款。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或合同复效之日起,经过一定的时间,一般为1年,或者2年,保险合同的相应条款,成为不可争议的条款。保险公司不得再以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或申请复效时违反告知义务而主张合同无效。
以上大概意思是,投保人在购买保单时,如果有隐满任何身体状况或疾病,在二年内公司无法查出投保人有这些不承保问题而提出拒保,二年后这张保单不论是否因为投保人在投保前已经患有的疾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保险公司都必须赔付,不能以任何理由拒赔.
二年~~~一个很快就过去的时间,一个对于某些在中国已经无法选择保险的人来说,还是一个很充足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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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的太平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至88岁 20年期 年交保:16460元,每2年领1W,一直到宝宝88岁,领的钱随公司红利累积。
保额应该还有一部分,但不高就是了!这些我们先不看!
就16460元,20年,共投入329200元! 每二年取1万,这个本金大概是64年左右能取完!你干嘛自己存33万,让自己的孩子到64岁的时候才拿完这个本金? 红利另算,不管多少,这部分是多得的收益!
孩子64岁后,我算到100岁吧,还有36年,也是每二年一万,也就多拿18万! 存33万,花100年的时间,其中64年拿回自己的本金,36年多拿18万~~~这是干嘛呀!单纯从收益角度看,没什么利润可言!再想,现在的36万,等同于64年后的36万吗?通涨都让这钱没价值了~~~
一般我不建议大家买一些存几年,就返还一次钱的产品,虽然说好听些是终身拿钱,拿一辈子,说实在点,这种产品最好是干黑道或偏门的人,交几年的钱,为家里留几十年的钱!万一自己有个什么不测,这就是安家费了~~~~ 对不起,用了一个不适当的比喻, 我这样子说,一定又让其它公司的同行们PK死了~~~~少说~~~
但是如果你看的是,两年3万多,那公司还你1万,等于每年交费1万元,那保额也高,比较有价值的,可以考虑! 主要是观点和角度,还有你考虑清楚,这笔钱是干什么用的!如果是教育金,能否在适当的年期,如小孩子7岁,12岁,15岁,18岁几个转入新学校的年纪取钱?
如果是小朋友的养老金,这一万是否不足够?
如果只是用小朋友的名议,为自己存些养老钱,是否有更理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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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考虑小孩子的养老金或教育金,看看香港的产品,实在很多! 当然,如果没有你这么优厚的定居条件,一般国内群众是不能,我也不建议选择香港产品的!^^
[ 本帖最后由 广州小鱼 于 08-3-24 21: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