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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你们尝试过ONE NIGHT STAND?
一次 173 (13.71%)
二次 44 (3.49%)
三次 18 (1.43%)
四次 9 (0.71%)
5-10次 45 (3.57%)
10次以上 18 (1.43%)
955 (75.67%)
只看楼主回复此主题你们尝试过ONE NIGHT STAND?
尝试了一次,结果这人现在是我的BF。
2008-06-01 19:27:33(第181楼)
我是好宝宝

2008-06-01 20:54:21(第182楼)
小鱼儿

我是看了这个贴子才一夜情的哦
2008-06-02 15:29:18(第183楼)
想都没想过
2008-06-02 20:07:17(第184楼)
在太阳底下生活
在我和我老公没结束之前我是不会想的 ~~~~
2008-06-07 17:53:25(第185楼)
有过几次,感觉说不出来,有的很喜欢,有的不是很感冒,但是安全一定要做好,这个很重要,说实话,我能分清,因为我从女朋友的身上得不到性的那种美好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我不爱她,只是她不喜欢那种东西,所以我会从别得方面去寻找,有时候感觉自己很郁闷,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沈阳阳光男孩 QQ 657028806 信箱 [email=yan1943@126.com]yan1943@126.com[/email] 177 73KG

[ 本帖最后由 yan1943 于 08-6-9 12:26 编辑 ]
2008-06-09 12:21:29(第186楼)
I HAVE NO INTEREST IN ONE NIGHT STAND SINCE I GOT MARRIED AND I BELIEVE MY HUSBAND IS THE BEST MAN. MAYBE I WILL BE CHANGED WHEN TIME IS GOING ON.
2008-06-11 16:45:15(第187楼)
居胖不下


QUOTE:
原帖由 独去闲 于 06-5-13 05:20 发表
年轻的时候幻想过。现在绝对不会了。不是不喜欢刺激,关键是素质高的伴侣不容易找,遇上有病的,不懂情趣的,猥琐的,纠缠不清的,敲诈勒索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毁了。现在的男人集体退化了。


同意~~
2008-06-12 09:59:34(第188楼)

上周5本来有机会的,不过还是没有让他发生
一方面是害怕,另一方面觉得有的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变得不一样了,
详细的我写个帖子说吧
2008-06-12 14:55:45(第189楼)
对方一定得是个素质高的人,另外要想清楚到底想从这事情里面得到啥。我觉得,ONS还不如找个sexmate来得高尚。。。总之,有想法,但是不会实践。
2008-06-12 16:09:20(第190楼)
2008-06-12 16:26:43(第191楼)
*我的淘宝店*日系女装量贩(秋装上新)淘宝旺旺lilin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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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冒险了。
2008-06-12 16:43:50(第192楼)
有过几次,现在感觉很普遍,可能周围的同事朋友都有过,只是你不知道
2008-06-13 13:30:16(第193楼)
接受不了
2008-06-13 19:51:42(第195楼)
没有想过拉,坚决不会!
2008-06-14 20:47:50(第196楼)
周六刚刚经历过,感觉不坏,应该说这样的再有一次也可以。
别拍我哦,只好披着马甲上来说。
最近压力太大了,在家六神无主的,烟一支抽过一支,实在受不了,拿起包去了酒吧。来一杯纯酒+冰块,我觉得我要买醉,然后回家能不再失眠得睡去。
陌生男人来搭讪,我一向是不喜欢的。一个男人冲上来一把抱住了我,才发现抱错了人。于是认识,喝酒,夜宵,最后去开房了。心灵难以慰籍,那就慰籍身体吧。他不是好男人,因为十分懂得讨好得到女人,但至少是单身。MD,居然喝点醉意了然,我还理智地不忘确认这个。现在才知道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男人可以,女人亦然可以。
2008-06-16 19:40:19(第197楼)
多年以后如果相逢,何以贺汝?是沉默,还是轻笑?
楼上的强!
2008-06-17 00:09:35(第198楼)
看来我真的是跟不上时代了啊
2008-06-17 10:30:05(第199楼)
和老公幸福过着日子的前提下,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
2008-06-17 20:14:07(第200楼)
偶是乡巴佬~
2008-06-18 11:32:17(第201楼)
学习
2008-06-18 21:51:20(第202楼)
最近跟一个QQ网友聊得很来,是两年前跟前男友分手的时候认识的,那时他充当了一个听众的角色,听我诉说与前男友的点滴.
我们很少聊天,几乎可以说没有,偶尔打个招呼.
两年后,即今年3月份开始到现在,频繁聊天并视频了,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在深圳,但并不爱女朋友,还说跟女朋友是荒凉的世界.从4月份他开始说一些很暖昧的话语.他要求见面,说爱上我了.但自己却始终没有勇气,怕他只是想跟我one right stand,我不支持one night stand
因为我是性和爱分不开的人,很矛盾!
2008-06-29 09:25:30(第203楼)
木有 恶心
2008-07-08 01:06:58(第204楼)

有句古话叫万恶淫为首。在阳间的法律对犯罪的人判的已经很重了,阴间的冥律比阳间的法律更严惩,为罚极多。其中厉害关系,见到这篇冥间处罚犯淫罪的律条的,请各自警戒自勉。  
     (1)嫖淫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处女论,十六以上,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论。即同性恋者.
      (3)制造淫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4)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5)犯乱伦罪的,将永远关在地狱里。同时又害人性命的,将遭受天雷击死。侮辱戏弄尸体的,与此同罪。已经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充抵掉四分罪过。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强奸寡妇的,没有后代,断子绝孙,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做妓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阴间司法受罪,可不比阳间法律,虽然刑罚一次,他的身体已死了,又必须使之恢复还原人形,再受刑罚之苦一次。历劫满数后,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狱刑罚。在《洞冥记》中,详细的登载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后自然能抵除减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压解至各殿,必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的更入乱伦等狱。或永远关在地狱里,受尽诸多刑罚。虽刑罚于淫孽的,但是犯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7)引诱奸寡妇: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先天残疾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调奸寡妇:自其第三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三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劫,投胎成禽兽,历三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天生贫穷下贱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强奸处女:自己的子女会淫荡,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给别人做奴隶的下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诱奸处女: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二百五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兽,历二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出生就满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调奸处女: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一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一百劫,再胎成禽兽,历一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中等贫穷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作者: 青龙燕 回复日期:2007-12-22 5:35:00
  
    (12)强奸室妇: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三百五十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兽,历三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奴隶兵卒身。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诱奸室妇:减寿二纪,金科辑要则云:一纪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别人家,如果是亲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亲戚,罪次乱伦;若果人家还在服丧中,罪加三等。无论仆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淫之事没成的,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16)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引诱调戏,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已经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19)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20)凡娶一个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21)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淫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23)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24)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25)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容奴仆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陆判官云:按此冥律处罚条例,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然而犯乱伦罪的尤其严重,无论以下犯上的,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现在世风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当官人家,会读书会认字的,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就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天上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不必隐藏忌讳,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而知到悔改的,减罪。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
      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一定会遭恶报或雷
2008-07-08 14:33:25(第205楼)
楼上的tooooooooooo强
也要跳一下了
2008-07-09 11:17:54(第206楼)

这个帖子还没沉阿。。。
2008-07-09 16:53:01(第207楼)


QUOTE:
原帖由 独去闲 于 06-5-13 05:20 发表
年轻的时候幻想过。现在绝对不会了。不是不喜欢刺激,关键是素质高的伴侣不容易找,遇上有病的,不懂情趣的,猥琐的,纠缠不清的,敲诈勒索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毁了。现在的男人集体退化了。

  哈哈 经典 经典
2008-07-11 15:07:38(第208楼)
没有过呢,我是比较保守的人,觉得理智大于一切,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人都要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除非你做好了承担后果的准备。不建议女生最这种大胆的尝试,吃亏的还是女生!
2008-07-15 11:44:15(第209楼)
交往很久的朋友然后在一起,后面又什么都没有了,那算什么呢?
2008-07-15 16:45:03(第2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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