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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主题由 东厂小怪 于 08-5-12 23:52 解除高亮  
(大 白)

田林四小 刘爸爸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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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凌波父亲的博客 http://blog.sina.com.cn/tianguosinian


给大家几个Tips

今年3月份发生在上海的事情
广东佛山廖祖笙的儿子廖梦君
5毛党已经出动
天涯田林四小的帖子:[八卦江湖]田林四小--学生自杀真相 惨啊(转载)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 ... nfo/1/1143756.shtml 昨天已经error



刘爸爸最后一篇《真相(九)》更新在p3



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一) (2008-04-29 13:39:46)




真 相 (一)



关心上海田林四小刘凌波事件的广大朋友们,我是孩子的父亲,从今天起,我会将事件的整个真相陆续地告诉大家。

2008年3月18日17点10分,这一刻对于我的全家来说凝固了,那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这之前,校方要求学生提供竹类盆景装饰教室,我女儿等四人一组共同购买了一盆文竹.班主任钟晔认定他们买的文竹盆景与其他学生买的价格有差异, 为此, 班主任钟晔于3月18日上午9点多当我女儿面给在北京的我打电话,说: “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你是不是不在上海?” 我说:"是的,我在北京.这样,等我回上海后找您解决.”钟晔说:"那好,再见.” 同日上午11点左右,在嘉定上班的我爱人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刘凌波在校犯了严重错误,今天请你自己来学校接孩子,和孩子当面解决问题.” 爱人说:”我在嘉定上班,临时出来没有交通,只能下班时坐公司班车回市区,时间太晚了.而且当天的工作已安排好,不能放下不管.能不能在电话里沟通,或者我明天请假来学校?”钟晔说:"刘凌波他们买的文竹虚报价格,比别的同学买的贵很多.我问了他们,他们说是刘凌波出的主意.你来学校接她,当面解决.你到底什么时候能赶到学校?”爱人说:”我下班到学校起码7点左右,太晚了.”钟晔说:"我等你,刘凌波被我留在办公室.” 当天下午3点左右,钟晔打电话给刘凌波的爷爷,说:”你是刘凌波的爷爷吗?”爷爷说:”是.”钟晔说:"刘凌波犯错误,被留校,你3点半放学时不用来接她.她妈妈来接。”爷爷说:”噢.”


下午放学时,钟晔将刘凌波强行滞留在她四楼办公室,至出事时仅钟晔和刘凌波两人在办公室,并无他人.下午5时10分左右,一名体育老师发现孩子坠落在楼下水泥地上的血泊之中,后叫其他人一起用平板车将其送至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下午5点半左右,我爱人在回来途中接到班主任钟晔电话,说:”请你赶快去医院,孩子摔了.我正从学校赶往医院呢.”爱人问:”孩子什么情况?”钟晔说:"孩子在医院,我还没看到,不知道什么具体情况.” 5点45分左右,爱人再次打电话给钟晔,问:"你到医院了吗?孩子到底怎么样了?”钟晔回答说:"脑部受伤,要马上动手术,情况危急.”等爱人赶到医院,看到孩子已是血压,呼吸全无,心跳停止,双眼瞳孔完全放大,回天无力了!这就是事件发生的全部真实过程。值得一提的是,孩子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然据知道内情的人透露,校方和教育局电话给医院院长,要求医院一定要先救活孩子,这样一来就不能算当场死亡,可以给家属一个接受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更能让校方和教育局展示他们积极救助的人道主义一面,院长于是下死命令要求务必先救活孩子。对于我和家人来讲,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点,但哪怕就是只有亿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说救呀!于是医院组成了20余人的手术小组,终于使孩子得心跳恢复,在我国没有脑死亡,只要有心跳就算活着,这对于一个刚发育的孩子的机体来说并不难。晚上10点我赶回了上海,手术的结果是:开颅手术,脾摘除,一侧肾摘除,全身多处骨折,输血3000毫升,相当于换了一遍血,这样的结果不难想象女儿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正如主刀大夫手术下来后对我说:“想听实话吗?一塌糊涂,没有任何希望。”

于是有了那撕心裂腹的24个日日夜夜。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10 18:40 编辑 ]



(第1楼) 08-5-8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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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二) (2008-04-30 14:07:47)


真 相(二)




24个夜晚,24个撕心裂肺的夜晚就这样在女儿的所谓的挽回的生命体征下开始了,那一夜,我第一次在ICU的病房里远远的看见了术后的女儿,她静静的躺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头被厚厚的纱布裹着,我的心开始剧痛,才分别短短的2天,天性活泼的女儿却成了如今的样子。恍恍惚惚地走出病房,看见了悲痛欲绝的父母,一时间苍老了许多,我紧紧地握住了他们说:“你们还有儿子!你们还有儿子!”


随着心痛的增加,心中的愤怒也在增加,因为事情发生到现在,我的家人包括我都还没有见到这个姓钟的班主任,那么多老师(学校的,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都在,可唯独少了这位今天一定要和孩子的母亲谈一谈的班主任.而且从此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就连孩子最后的告别追悼会也没有出现).于是我开始问学校的校长要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我有权利从这个最后唯一和女儿在一起的班主任嘴里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然而没有人告诉我,学校的刘校长自始至终对我说的都是不知道这个老师的下落,但是她从第一天就承诺过我:”钟老师迟早会面对你,她也必须面对你们”谎言就这样开始了,而更多的谎言还将继续.
3月19日上午在学校找不到钟晔,甚至连刘校长也找不到后,我开始向各报刊媒体寻求帮助,于是记者们纷纷来到医院,作为父亲我向他们讲述了我所知道的全部过程(见真相一),晚报19日刊登了,电视台19日播出了,晨报20日刊登了,东方早报20日更是以头版头条刊登了.我本以为这是给女儿讨回公道的开始,可是我错了,这个开始一开始就被扼杀了,21日后很多的几乎所有的记者就都开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我们刊登了消息,但是我们受到了某些部门的极大压力,命令我们不得再刊登或炒作此新闻。”太可怕了,我第一次开始意识到我的面前不止是一个人,而是一堵墙,一堵披着华丽的慈善外衣,而满腹虚伪和谎言的墙,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堵墙离我越来越近,直至最终脱去华丽的外衣毫无羞耻地走到我的面前。


3月19日下午3点我和爱人第一次走到了女儿的身边(从这一天起,每天只能探视半小时),第一次近近的看到了女儿毫无血色的脸庞,女儿一动不动,全身插满了管子,所有的所谓生命体征都是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着,毫无自主。走出监护病房,我满脸泪水的和爱人说:“女儿昨天已经走了,现在只是人为的,从今天起我每晚在病房门外的楼道里守护,祈求奇迹的发生,没有奇迹,也算是我一个做父亲的陪伴着女儿走完她的最后人生。”爱人说:“白天我守候,我们一起给她力量。”


随后的几天探视,女儿没有任何的好转迹象,一位好心的医生对我们所说的话倒是意味深长:“我们理解你们的心情,你们也要想开些,有些事你们也许以后会知道,我们这样做也是没办法。”他们做了什么呢?这也许正印证了那位知情人所说的“务必先将孩子救活”的命令。医生们又怎知道我们的想法:哪怕是你们只给了孩子亿万分之一创造奇迹的可能,我们都要感谢你们。


在这期间我一再要求校方让钟晔出来,我们只想知道为什么留孩子,又到底发生了什么?孩子到出事近3个小时老师居然没给她吃一点东西(手术后医生告诉我们,由于手术需要把孩子胃里的东西导出,可胃里什么也没有。)。这到底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刘校长只是一味地说:“我们已经报了警,警方会调查。”我于是找到了负责调查的田林派出所的孔副所长。孔副所长说:“如果你是来报刑事案件,可以告诉你已经排除刑事谋杀。如果你是报治安案件,也可以告诉你,属意外事件,不予立案。”我问:“你们通过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回答:“通过刑侦勘察,当事老师和一些同学的询问笔录。”我问:“既然是询问,总不能只问一方,听一面之词,为什么这么多天了,没有询问过我们,钟晔和我们通过那么多电话,为什么不听听我们的?”回答得确是漠之极:“没有这个必要。”我问:“人命这么大的事,你们的结论只是口头的,没有书面的?”回答:“是的。”我又问:“我想看一下询问笔录,孩子出了这么大的事,我总应该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回答:“不可以。”我不可以看,然而校方和教育局却可以看,因为在后来的谈判中,他们对笔录的内容一清二楚。我再一次感到我面前的这堵墙是多么的厚。我对孔副所长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的没了,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个说法?”无语,漠的无语,然而并不只无语是漠的,后来的行动则更加的冷漠。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2:49 编辑 ]



(第2楼) 08-5-8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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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三) (2008-05-01 23:49:07)


真 相(三)




不能看笔录,当然也就无法知道到底发生过什么。对于“意外事件”的论断,我又特意的询问过警方:“什么是意外事件?”回答我说:“就是除他杀以外的其它可能。”我问:“自杀和意外失足坠楼都算吗?回答:“是的。”我又问:“那你们得出的结论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警方回答说:“当时只有小孩和钟老师两个人在楼上,没有目击者,而根据现场的勘查,我们无法判断到底是自杀还是意外失足坠楼,都有可能,因此我们只能定为意外事件”真不知道我们国家人民警察的刑侦能力原来是这样,或是要隐瞒什么?我不得而知,不好妄下结论。

还是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又找到了刘校长,我们提出要钟晔出来当面说明情况,毕竟是她非要留下孩子多晚都要当天解决,而且又只有她和孩子在一起,我们有权利知道要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发生了什么事情。刘校长的回答是:“我真的不知道她在哪儿,而且这样也不安全。”这时候他们考虑的确是老师的安全,试问,出事前又有谁考虑过我女儿的安全?无语,当无法回答时就是无语。我们甚至提出可以让警方保护她出来,或者我们七十多岁的父母去见她,这样总安全了吧。我们只想她当面告诉我们,到底怎么回事?可是还是不行。这之后陆陆续续一些说法都出来了,有的说钟晔被保护起来了,有的说她疯了,住院了。等等。我对校方的说法是:“如果她疯了,请拿来医院的证明,我们可以不让她出来,但同时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我们四个老人,还有我和爱人,这么大的悲伤和痛苦,我们都还没疯呢,她年纪轻轻正当年,如果心里没鬼怎么会疯?”还是无语。


每天都在期盼着探视的时间,又害怕看见缠满纱布的女儿,不愿女儿再受这种煎熬,但又决不愿放弃女儿。始终的愿望就是女儿能活下来,哪怕是终身残疾,哪怕是终身植物人,只要活着,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就是寄托。为了女儿,我牺牲了一切,8年了,我放弃了到手仕途,已成的事业,唯一的心愿就是女儿健康,快乐的成长。女儿在英国上学的时候,老师对我说:“你的女儿真的不一样,天资很好。”为了这个,我甘愿放弃一切。女儿生性开朗活泼热情,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变得越来越阳光,在这里我根本就不屑去驳斥那些说女儿性格有问题的人,凡是见过女儿的,包括四小教过她的老师,都知道她是什么性格。然而现在女儿却一动不动的躺在了病床上,生命体征一天比一天的衰减。而我这个做父亲的确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又到底发生了什么。


校方和教育局不管是真心救治也好,是展示形象也罢,目的也许不同,但目标却与我们不冲突,毕竟作为父母,我们希望孩子能活下来。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孩子从入院起,就再没有过自主的心跳,血压和呼吸,瞳孔始终放在最大,生命的这四大体征始终如此。华山医院的专家和北京的专家都来汇过诊,结果一致认为没有希望。


每天夜里躺在病房外走廊的地上。天天为女儿祈祷,向菩萨许下了无数的愿,期盼奇迹的发生。这期间有不少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老师陪伴过我,“青保办”,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顾名思义,应该是保护青少年的机构吧,然而我又错了,这哪里是什么保护青少年的组织,我应该给它改个名字,叫“师保办”,而且这个“师保办”在后来和我的谈判中发挥了了不起的作用,他们的“变脸”要比四川的国粹不知道要强多少。从这当中一些好心的老师中,我断断续续的了解到一些事情的经过(我无法判断是真是假):钟晔当天留下了三个孩子,他们是一起犯的错,原因不清楚,其中一个孩子3点半家长就接走了,另外一个孩子4点50分家长也接走了,之后就剩钟晔和我女儿两个人在办公室,直到5点10分事发,谁也不知道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据钟晔在派出所说,她和孩子在办公室,孩子做完作业就写小说,钟晔看了孩子写的小说还夸了孩子,孩子还挺高兴,之后要上厕所,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连普普通通的老师们都知道了笔录的内容,而我却不能看,不能知道。社会主义法治呀!看来就是为我一个人制定的。这回应该是我无语。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2:50 编辑 ]



(第3楼) 08-5-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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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四) (2008-05-02 15:43:30)


真 相 (四)




虽然没有官方给出的正式认定,但从各个方面汇总来的消息(当然无法证实),使我勾画出了这样一幅场景:下午4点50分,另外一个孩子被接走了,钟晔回到了电脑前,女儿在写小说,5点左右钟晔走过来看女儿的小说,看后夸奖女儿写得很好,是个写作的料,女儿很得意,5点5分,女儿要求上厕所,于是去厕所,进出上厕所3分多钟,5点8分多出来厕所后(教育局方面称,刑侦勘测到了女儿进出厕所的脚印,学校教育局也是当事方,他们笔录,刑侦勘测都能看到,我却不能),5点10分莫名其妙的摔到楼下(这一切都发生在4楼)。如果真是这样,显然不像是自杀,可是要在走出厕所后的1分多钟里爬上1米20的围墙,然后再失足坠楼,也太不符合情理,而且我到女儿坠落现场看过,也详细地问过发现女儿落地的老师,包括女儿坠楼的位置,头朝向,姿势等等,确实百思不得其解,既不像自杀,也不像失足坠楼。倒象是一动不动的被人举起后扔下来的,然而这就更不可能了,女儿已经80斤了,有谁(特别是女的)能轻易地把她举起来,而且她还要没有挣扎。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问过刘校长,女儿到底是几点钟坠楼的,她回答说是5点6分,我问怎么得知的,刘校长说,学校有个180度的旋转监控镜头,不能看到楼上,但可以看到楼下地面,因为是旋转的,没有拍到落地的镜头,但当旋转回来后,看到孩子已经在地上了,这时的录像时间是5点6分。这和警方记录的5点10分坠楼有这么大的出入,当然,录像的时钟也可能慢了。然而这一切也太不可思议了。我不是福尔摩斯,真的无法解开这个谜。

对我们来讲,这就更需要钟晔出面解释了。不可否认,事发之初确实恨不得将她一棒打死,将心比心,有哪个作父亲的不是这样想,如果不是,那还是父亲吗?然而自始至终,我们没有动过校方任何人一手指头。平心而论,我也不相信老师会谋杀女儿,更不相信女儿会自杀(除非老师用语言逼她跳楼)。女儿性格很外向,8年来一直是我带女儿,我深知女儿的心理承受能力。别的不说,仅钟晔当班主任2年半来,孩子和我就被她留下过不下五六十次,大大小小什么事情都留,孩子早就皮了。有网友问为什么留了这么多次还不和校领导反映。我也想反映,可是也担心万一解决不了问题,这个老师以后会整孩子。田林四小有过这样的事例。而且我当时还有两个想法,就是第一,孩子不可能永远在小学,最多一两年,算了。第二,这个老师还年轻,缺少经验,总需要有一个锻炼的过程。我当时确实写好了一封给校长的信,至今还在我的电脑里,打算等孩子毕业后发给校长。下面括弧中就是当时我写的信

尊敬的田林四小校长:



您好,我是贵校一学生的家长,在此我想对贵校老师在教学上的一些做法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我无意指名是哪个年级的哪位老师或是哪些老师,更没有指责的意思,只是想表明一下个人的意见,以供学校参考,相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教育好孩子。

开学一段时间了,老师每天要给学生留作业,学生每天要认真完成作业,家长要监督孩子做好作业并且签字,这些本都是正常的,无可厚非。但是,有意思的事,当学生的作业中有错误的时候,哪怕是只有一个字的错误,老师却要求学生写书面检查(据孩子说全班要有一大半学生写,大队长也一样,做错作业就要写)。更可笑的是,老师还要求家长写条,说明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做错作业,俨然是要家长也写一份检查。这种做法简直叫人哭笑不得,第一,什么是检查,检查是对错误行为的认识,难道学生的答案不对就是犯错误了吗?有谁能永远答对,更何况是孩子。答不对就要写检查,这不是正确的方法,只会混淆学生对错误的理解。第二,我以为家长的职责是监督孩子是否认真完成了全部作业,而不是和孩子一样作一遍作业,否则老师还用批作业吗?更何况有些作业家长也未必会作。 值此敬上! 学生家长 3月2日 )


我也不明白钟晔为什么这样做,按说女儿学习一直是数一数二,老师不应该这样吹毛求疵,如果班里的所有同学都这样成绩好,那钟晔肯定是上海市模范教师了。事发之后有人告诉我:“知道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你没给老师意思.”难道真的是这样?真的是这样?


是谋杀,自杀还是失足,我总要面对面地看当事老师的陈诉才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吧。况且我认为,钟晔应该负有一定责任,首先是钟晔的做法过于极端,其次是不让爷爷来接,难道爷爷不是家长,不能解决问题?第三,把孩子留这么长时间,不给吃不给喝,这是有违上海市制定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既然你选择了这样的做法,就应该知道自己的看护责任,,孩子毕竟是未成年儿童,出了事情,你总是要负这个责任的。难道这些都换不来一个当面澄清,说声对不起吗?事实是确实换不来,不但换不来钟晔的一声对不起,自始至终也没有换来刘校长,校方或教育局的一声对不起。不但换不来一声对不起,后来发生的事情简直是颠倒黑白,没有人性。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4:59 编辑 ]



(第4楼) 08-5-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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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五) (2008-05-03 15:00:57)


真 相(五)




对了,上一篇还忘了一件事,事发后第二天,也就是3月19号,我们向学校要孩子的书包,校方说书包被派出所拿走了,一再讨要后到22号才由学校把孩子的书包还给我们。既然是派出所拿走了,为什么是学校还给我们。于是我问了警方,回答我,警方根本没有拿走过孩子的书包。那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孩子留下过什么东西?


“第24个夜晚是那么的难熬,4月10日下午最后看了女儿的各项指标,我知道,女儿要真正地离开我了,我暗暗的告诉女儿,不要怕,那里有很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回到家里,一个人为女儿嚎啕大哭了一场,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女儿放声大哭,对天告诉女儿,爸爸为你哭过了,明天,爸爸不能这样了。晚上回到病房外的走廊,守候女儿最后的一夜,24个夜晚,这一夜最难熬。4月11晨,不愿来临的时刻终于还是到来了,那一刻天是黑暗的,我告诉自己不能倒下,不能倒下,看到女儿还很清晰的脸庞,这一刻我还是倒下了。扶着女儿的车,我为女儿用手机播放了她最爱听的曲子“沧海一声笑”和“回家”,从此天堂添了一份欢笑,人间多了一分思念,愿女儿一路走好,早日回家。”这是我留在网友博客里的一段话,我想不出更能表达我那时心情的话语了。女儿最终的结果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奇迹没有可能发生,没有留下任何的话语,留给我们的只是无尽的痛苦和思念。


女儿走的当天4月11日,我就要求马上同对方协商解决,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愿意让女儿在那冰的地方哪怕多呆一分钟。第一次协商如期在下午在学校举行了,然而这哪里是什么有诚意的协商,完全是一场四川“国粹”的表演,坐在我对面那些之前对我说“你是很有道理的,我们是有诚意的”的教育工作者们,一眨眼都成了国粹“变脸”的高手。这不尽使我想起了童年时看过的一部电影《停战协定》,其中敌人在谈判桌前百般抵赖,不顾事实颠倒黑白的场面历历在目,儿时对敌人的痛恨心中尤存。然而我万万也不会想到,若干年之后在我们伟大的新中国成立59年之际,这相似的一幕居然出现在了我的对面,而且是那么的真实。但是这一次的失败者可能不会再是“敌人”。


对面的谈判者包括:徐汇区教育局王华兴副局长,法律顾问成大律师,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的王主任(从这一刻起,他们开始真正的履行“师保办”的责任了),田林四小校长刘荣,郑老师,以及派出所方面的警方人员(他们的主要作用是认定一些实事)。


协商一开始王副局长在同情之后就讲了一个原则:“合理的,政府多少都给,不合理的,政府一分都不会给。”而且是无数次的重复。太可笑了,他们以为我是为钱而来。我也向对方表明了我的态度:“钱我不希罕,它买不回我女儿的命,我要的是认定事实过程,承担相应责任,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我也向对方讲了我的一个原则:“不管你千变万化,我就一条,对我家族来讲,仇恨已是事实存在,希望你们拿出你们所说的诚意,化解仇恨,而不是再增加仇恨。”


我从一开始就一再问对方,我到底是和谁在谈,对方一会儿说是和学校,一会儿又说是和教育局,后几次谈判时又说是代表区政府,总之是变来变去,推来推去。


我们首先提出双方应对事情的基本过程给与签字认定,那就是:“1.钟晔曾分别给我,爱人和爷爷打过三个电话要爱人来校,放学不让爷爷接。2.三点半学校正常放学而我的女儿被留下了。3.事发时有20分钟钟晔和我女儿单独相处4.被留后五点十分女儿是在学校坠楼。”这一基本事实当时被在场的派出所警方予以认定。对于这一已经被警方认定的基本事实对方却根本不予认定。


王副局长的开场白之后,居然成了成大律师的独家发言:“我们最好不要谈过程,不要谈责任,这对后面的谈判是有好处的。”后面的谈判?不谈过程,不谈责任,还有什么可谈的,难道就只谈钱?太可恶,可鄙!这位成大律师何许人也,我不清楚,让我们从他的话语中了解一下他的人品吧!他一开始就说:“你们要相信,我是凭良心做事情的,我每个月拿他们教育局2千块钱,我不是为了钱的。”一会儿又说:“我懂得法律很有能力,外边140万的宝石捷就是我的,凭我的能力我曾经使公安部通缉的要犯无罪开释。”多么有良心的律师呀!最后一次谈判时私下这位大律师对我的家人居然说出了更为露骨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第一次谈判中,这位大律师还挤尽恶毒语言刺痛我们本已受伤的心。就连对方自己的老师都不得不承认:“他说话是硬了些。”他这样做,以及后来对方的很多做法都好像是对我说:“我们就这样,你打官司好了。”这里我就不得不解释一下很多朋友关心的一个问题,为什么我不打官司。“拿起法律武器”这只是一句空话,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权别进来。”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银行行长(广东开平)侵吞2.5亿判12年,而老百姓(许霆)多取17万判无期。”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刚出生32小时的婴儿要为自己的死承担30%的责任(静安区妇幼保健医院案)”。我不愿意在本已冤死的女儿头上再扣一顶莫须有的罪名(在我看来就是失足坠楼都是冤屈的。这和课间休息意外坠楼还不一样)。而这不是可能,是太可能了,他们能控制言论自由的媒体,当然也就能影响至高无上的法律。(顺便说一下,在过去的两年里,上海已经发生好几起类似事件,都被压下去没被报道,我女儿的事能报出来已是不易了。)用句成大律师的话:“这是跟共产党打官司,怎么打?”对我来讲,还有更重要的,打官司要很长时间,我不能忍受让女儿在那冰的地方呆上那么长的时间。


对方连最基本的事实过程都不承认,第一天的谈判就这样不欢而散。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2:54 编辑 ]



(第5楼) 08-5-8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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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六) (2008-05-05 07:15:26)


真 相(六)




4月12日,第二次的谈判还在学校,对方一再反对在学校,说是不能影响教学,这一点我赞同,正是基于此,我除了3月19日来学校找过刘校长和钟晔,之后就再也没来过学校。但是这两天不同,第一是周末不影响教学,第二是女儿在学校出的事。或者去教育局谈,对方断然拒绝。谈判之前我们要求不要再看到那个人什么成大律师,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不是在走法律程序,不需要和对方的律师谈,何况他第一天伤害了我们,他来不会给谈判的气氛带来好处,对方同意了,所以谈判开始并没有这位大律师,王副局长的开场白还是那些“原则”,但是谈判的气氛还算是平静,可是就在双方再次谈到事实的基本过程时,这位成大律师大摇大摆的推门而入,会场立刻不平了,我的老人们纷纷冲向大律师,要和他理论(头天谈判老人们没有参加,但听到这位成大律师的言行,都无法忍受)。谈判已无法继续,这时对方的老师们将我和爱人叫出,郑老师直言不讳的说:“这样是谈不了的,你还是直接提条件吧,我们回去研究。”更有老师说:“你就说要多少吧,我们就是募捐,也会尽力满足的。”


对方所有的人都是这种想法?难道我是在卖女儿吗?他们错了,我要的是公道,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他最多只能代表公道的一点点组成部分,而我要的是:当事人澄清事实,正视事实,承担应有的责任,做出应有的道歉。为此,我们在谈判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提出了四点要求:1。由学校教育局安排女儿的追悼会,致悼词,给与应有的评价(这一点实际上也是对方最想要也最容易办到的)2. 当事人澄清事实,由学校教育局给出在这件事上对当事老师的认定以及处理意见。3。当事老师在追悼会上道歉,送女儿最后一程。4经济赔偿。双方约定第二天下午2点继续在学校谈,听对方的回音。


4月13日,星期天,天气晴朗,可事情的发展却不象天气一样的好,时过中午对方突然打来电话,语气更是略显强硬:“我们通知你们,谈判地点改在xxxxx,你们准时到达。”我回答说:“我们不是部下,命令怎样就怎样,地点是双方早已约定好的,一方不能说改就改。我们会按时到学校。”可是2点钟我们到校时,学校空无一人,一直等到三点还是一人没有,而且之后再也没有任何人同我们联系了,之前仅存的一点热情也荡然无存。我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已经决定,不会答应我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于是从这一天起,干脆来个绝对处理。看你怎么办。

回到饭店,老人们实在气不过,于是决定第二天到学校摆花圈纪念孩子,另外再去教育局要求给说法,但老人们一致表示,将花圈摆在一侧,不挡大门,不能堵住学生的进出(事实也是这么做的,有照片为证,有那么多群众为证,至于网上有人说什么堵住大门不让出入,纯属造谣。)


4月14日,真正让我看到了某些人的丑陋本性。早上7点老人开始站在校门一侧的花圈前,没过几分钟,那位威武的孔副所长就来了,冲着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告诉你,这是我的底线,你再这样,我要对你采取行动。”我说:“你凭什么对我采取行动?”孔说:“因为你在这里摆花圈。”我说:“孩子在这里走的,老人们要祭典,我拦不住。”孔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说出了让我几位惊叹的话:“那是你爸妈,你要负责。”听听,听听,这就是一个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我面前那堵墙的逻辑: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看来中国的普法教育是多么的必要,执法者尚不懂法。我郑重的对孔副所长说:“他们是行为能力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我警告你,他们都是老人,没有违法,他们都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老年病,如果由于你的行为造成伤害,你知道该负什么责!”听了我的这番话,孔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你们妨碍人家教学,人家报了警,我当然要管。”我说:“我的孩子死在了学校里,我也报了警,你为什么不管,现在他们都不跟我谈,我也向你报警,你管不管?”孔似乎被我和周围群众的话问住了,说:“那我去和他们说,让你们坐下来谈。”去了一会儿却无果而回。看来孔副所长的处境和我一样:孩子有事了,要爸妈负责!爸妈有事了,要孩子负责。


接着我们来到徐汇区教育局,打出了“还我女儿”的横幅,多少的一点压力终于唤出了那位王华兴副局长,答应继续谈,可就在这时,学校那边传来了孔副局长动手推打我母亲,母亲心脏病发的消息。等我赶回时,母亲躺在地上,已经吃了急救药,通过母亲和群众的叙述,我知道了情况:孔副局长为了驱赶我母亲动了手,由于激动母亲心脏病发了。送到了医院,幸好当场吃药及时。很多群众给我留了手机和电话,愿意为我作证。我当场就打了7遍110和徐汇分局督察办公室,在场群众也帮我打了电话,可始终没来过一个警察。


和教育局又约好了第二天继续谈,第二天的谈判才真正的让我懂得了什么叫无耻。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2:56 编辑 ]



(第6楼) 08-5-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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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七) (2008-05-06 15:16:38)


真 相(七)



4月15日,星期二,人心的丑陋终于在这一天被一些人揭示的是淋漓尽致。为了不打扰学生的上课,我们同意改变谈判地点。


直到这一天我才第一次从对方“师保办”的王主任嘴里知道女儿为什么被留校,而又是一个怎样的错误要女儿付出生命的代价:出事前钟晔要求学生准备竹类东西布置美化教室,女儿和其他三名孩子一起准备买一盆文竹,其中一位同学给了另外三名同学100块钱,说:“你们去买吧,我不去了,如果是20块钱以下,我愿意出。”三个孩子于是去买了一盆文竹,10块钱,三个人就商量(校方说是我女儿出的主意,女儿走了,我已听不到女儿的解释):“既然xxx愿意出20块钱,那我们就说文竹是80块钱,这样每人就20块钱,就让xxx一人出好了,谁让她不跑腿的,多的10块钱咱们还可以买吃的。”这样三个孩子就决定说文竹是80块钱。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是谁的主意,决定是三个人作出的。第二天钟晔发现了价格的差异,于是就问三个孩子,三个孩子如实地说出了原因(那些说孩子贪污班费,贪污公款的,纯属造谣,而这种谣言又是从哪里出来的,不言自明)。钟晔于是留了三个孩子。我于是问对方:“学校凭什么要学生自己掏钱给学校买文竹?”谈判以来一直少言寡语的刘校长这时却急着蹦了出来:“我们可没让学生花钱买。”我问:“既然你们没让花钱买,那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校外的个人行为了?”刘回答:“是的,和学校没关系。”我问:“既然和学校没关系,那你们凭什么留孩子?凭什么又因为这样一个愿买愿卖的事说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无语。我又问:“你们现在说死去的孩子道德品质有问题,那么你们是不是也说另外两个活着的孩子道德品质也有问题,你去问问他们的家长同意不同意?”还是无语,当无言以对时就是无语。


接下来就是学校教育局对钟晔的评价了,王主任说道:“整个事情从发生到结止,我们认为钟晔老师是认真负责的,对于刘凌波同学的意外,老师和学校是没有责任的。”我的眼死死地看着头快低到桌下的王主任说:“王主任,你说这话的时候怎么不敢抬头看着我,你忘了你在医院时候说的话了吧‘出了这种事,总归是要有责任的’。”“我没有呀。”“孩子在学校放学被留后出了这样的事,学校老师没有责任,那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孩子的责任?还是我这在北京不能回来的父亲的责任?还是在嘉定上班7点后才能到的母亲的责任?还是你们不让来接孩子的爷爷的责任?”无语。我又问:“王主任,你是青少年保护办公室主任,可现在你却坐在了我的对面,而且由你来为这样的一个老师做这样的评价,你不觉得很滑稽么?”“我们都是区政府委派的。”我说:“那么好,不管你们的评价和认定是不是我们期望的,请你们给我一份书面的。”王副局长马上回答道:“书面的我们不能给。”“为什么”“到该给的时候就会给”“那什么时候该给呢?”还是万能的无语。


对于钟晔当面澄清事实,赔礼道歉,送孩子最后一程的要求,王副局长更是拒绝道:“她现在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已经是组织行为了。”这一点并不出乎我的意料。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即便是组织行为,就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我明白了当然不是不能送孩子最后一程,这又算什么呢?而是不能去澄清事实,赔礼道歉,不能去给我们的xx和我们的xx事业抹黑,这些要比道德重要的多。然而理由确实冠冕堂皇的:“我们要为老师的安全考虑。”尽管我一再表示,安全我能够保证,因为我也不会允许在女儿的送别仪式上出现任何的事情而让女儿走的不安心。还是无语。


对于经济赔偿,王副局长气若游丝地说道:“根据原则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也就是20万到30万,当然我们是很愿意往上靠的。”我问:“王副局长,你觉得你养一个孩子12年20万够吗?二三十万连我女儿的养育费都不够,何况还有别的,再说我今天不想和你们谈赔偿,这对我来说最不重要,就是要你们给我个说法。书面的。”王说:“其他的我们都已经说过了,至于经济赔偿我们今天只是讲一下我们的意思,你们也有个思想准备,明天咱们再谈,还可以再商量,再商量。”

这样的谈判真不知道还有多少次。女儿依然还在那冰的地方躺着,这深深的刺痛着我。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2:58 编辑 ]



(第7楼) 08-5-8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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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八) (2008-05-08 07:51:50)
   

                            真      相(八)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内心的痛楚也在增加,这痛楚不是来自谈判,而是来自女儿,女儿已走多日,却依然躺在那冰的地方,不能安息。一七了,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到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开始干涩的脸庞,看着女儿被蒙上的双眼(女儿到死双眼都是睁着的,医院的医护人员都知道),心中的痛楚在一点点加深,泪水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女儿不能安息,爸爸又怎能安心呢?对着女儿默默的承诺:“爸爸会尽快的,爸爸会尽快的。”


    回到了谈判桌上,还是那无休止的原则和拒绝,他们最感兴趣最愿意谈的就是赔偿,许多造谣的人不是很愿意让我说赔偿的事吗?那就好好听听吧。在和王副局长的单独对话中,王直言不讳的问我:“你为什么不愿意打官司呢?”我毫不隐讳地说了(许多人可能认为我傻,可我不认为,其实他们已经知道原因而还问,我又何必再让他们说我说谎呢?),王说:“可是你提出的太高了,能不能降降。”我说:“这不是买菜,我也不是卖女儿,如果你们有诚意解决问题,当然可以谈,但七位数以下免谈,而且前提是钟晔必须道歉送我女儿。”王片刻说:“可这个数额很难,你知道,政府出钱是有原则的,旧车坏了,花多少钱都可以修,但再便宜的新车也不能买。”我说:“那是你们的事,你们老师不是说捐款也要满足吗?”王说:“刘先生,物质补偿只是一种,还可以有精神补偿呀!”我问:“精神补偿?怎么补?你还能把我女儿追认为上海市优秀少先队员?”“那倒不能,但我们可以给她的评价高一些。”真让我恶心,我对王说:“王局长,你要是以为我为了钱,那你就大错特错,不信咱们可以这样,你把我要的数给我,签字的时候你找一所偏远地区的贫困学校,我当场以我女儿的名义捐出,怎么样?”无语。我还告诉了王副局长,我和爱人本想将女儿的眼角膜捐出,这个六院ICU医生是清楚的,但由于时间过长,眼角膜已经不能用了。我还告诉王副局长,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我还要向市里放映。而王副局长有持无恐地说:“你去市政府又怎么样呢,他们还不是给区政府打电话说,你们那儿出事了,来人处理,我们开车把你们接回来,你再去,还是这样。”想必王副局长对我们的对话还记忆犹新,不过忘了也不要紧,王副局长总还能听得出自己的声音吧。


    王副局长又是那句我们再研究研究。这其间还有一事我觉得值得一提,在说到事实过程时,对方根本不认可,但在对钟晔评价时,他们却将钟晔笔录中关于最后二十分钟的说法作为事实依据,说她什么都不知道。我当即指出:“单凭一方的陈述不能成为事实的依据。”我曾打电话给孔副所长,要求对钟晔做测谎鉴定,孔的态度很明确:“没这个必要,这件事已经结束了。”我真的不明白,无法认定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通过技术来加以认定呢?当然,即使钟晔没有说谎,我还是要求她必须当面道歉。毕竟女儿是被她留下,在只有她一个人看护的情况下出的事。


    但我隐隐的感觉到,对方什么都不会答应,他们在拖时间,拖得我们心力交瘁,拖的我们不堪重负,到那时一切都好解决了。而在我心中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怕拖,是因为女儿,女儿一天不送,我的内心就会增加一分的痛。女儿的面孔,女儿睁着的双眼时常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也许很多人会说:“不能送呀!那是筹码!”可哪一位父亲没有对孩子的深爱?哪一位父亲愿意女儿永远躺在那冰的地方?哪一位父亲又能忍心拿自己的女儿当作筹码?不能!不能!入土为安!入土为安呀!不能再让已经不明不白死去的女儿再受这尘世的折磨。于是我暗暗地做出了痛苦的决定,一个让我也许一生都背负屈辱的决定。


    4月18日,谈判已是毫无意义,老样子,对于过程,责任等等一概不认。王副局长在决定了最后的赔偿金额后说:“我能做到的就是这样了,不行我就回去汇报,换别人再来和你们谈,但还会是一样。”是的,还会一样,那就是无休止的拖下去。于是我愤怒的说出了我的决定:“你们听好了,我告诉你们,这不是钱的问题,没什么好谈的了,你们起草吧,你就是只给我一分钱我都和你签,把我的女儿好好地送走。但是你们记住了,仇恨没有化解!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要有我这样的经历。”说完,我起身离开了会场。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要同意签这样的字。我可以告诉大家,如果不签字,这样拖着,他们就不会开追悼会,就不会给孩子致悼词,给孩子一个正当的评价。也许有人又会问,那你自己开追悼会不就行了,那样的话,没有学校的悼词,没有正当的评价,甚至可能没有老师敢来参加,尽管有很多老师喜欢女儿。每个人的心态都不一样,对我来说,让女儿安静的离去,比什么都重要,让女儿有一个完整的告别,同样的重要。


    女儿将会有一个完整的句号。(未完)



(第8楼) 08-5-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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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8 12:57 发表
我觉得这家人的要求合情合理啊!那个姓钟的老师怎么就能不出面,还有没有良心啊?居然那么些部门维护她,真愚蠢!
1。小孩坠楼后,姓钟的再也没有出现过。
2。认定责任,姓钟的完全不负任何责任,教育局评定她是优秀老师,她在这件事故中所有的做法都是正确的。
3。追悼会上,姓钟的不出现

这个女人26岁,天涯那个Error的帖子有人 人肉搜索贴出她的照片,大概1-2天后就被删除了。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3:05 编辑 ]



(第9楼) 08-5-8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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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刘XX的事情,天涯有人说到廖XX的事情(16岁),我也去看了。

什么都不想说了。

总之照顾好父母,家里人都不要出事情,有小孩子的看好小孩子。

出了事情,你就是刘父母,你就是廖父母。

反正都一样,你和party要真相么?



(第10楼) 08-5-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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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小夕阳 于 08-5-8 13:07 发表
如果是我,先用法律途径解决,法律途径解决不了,那就来吧,让相关的人都见鬼去吧,二命换几命,值 了。
刘爸爸也写了为什么不走法律途径,光谈判都这样子了,走法律途径更是种折磨。看文章就觉得可怕了,如果追究下去还会遇到什么更深的痛苦。



(第11楼) 08-5-8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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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转过来
也不可能任何事情都是这样处理,至少这一单,在日本,日本人是这样善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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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gnick 回复日期:2008-4-29 10:25:19    
  大概在2年前的,西日本铁路公司,列车出轨事件不知道大家还有印象不。事情是这样的,当时列车的司机是个新驾驶员,进站的时候因为技术不熟练,没有停到位。因为日本铁路交通线很发达,一条线路可能有2~3家公司的车在跑,用以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所以在站台上划分了很多上下车线。而老百姓们是根据车站提供的信息去认线的,也就是说,像这位司机这样没有停到位的话,别人可能会误以为不是自己要等的车,那错过的话接下去就要退票、投诉是很麻烦的。那么,站台工作人员示意司机重新启动,必须向前移动几米距离停到位。那个司机做到了,但是发车时间晚了几分钟。大家都知道,日本列车是以准时作为生命的。于是这名司机在发车以后,迅速提速,期望将损失的时间挽回一些。结果,在进入一个设计要求70公里/小时弯道时时空,列车翻倒横向滑行撞入路边建筑...
     事件发生以后,一时成为各大媒体头条,多方讨论热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个列车公司的社长了。当然之后他是辞职了,但是事件发生以后,不是我想象的那样,立即提出的,而是他完成了他该做的事情:完成事故的善后。先是拟定赔偿、在媒体上道歉、和保险公司协商、制定机车铁路的维修紧急计划。而他在任做的最后一项事情是到受害者家庭,挨家挨户的道歉,去取得原谅,把赔偿款亲手送过去。当时有看到这么一段视频:
     社长手臂上缠着白布,走到一户人家去。这家人在大厅里设了灵堂,死的是这家人的长子,还在上大学。死者的父亲,头缠白布。手持一根木棍,怒不可遏,站在灵堂门口破口大骂:“混蛋(猜测的,我看的是地方台,出于考虑影响,脏话都被BB音覆盖),你终于来了。你明白你都干了什么吗?我的儿子死了!死了,你懂吗?!他还在念书,就这样死了。你来赔钱有什么用,你叫我们两个老的将来怎么办。混蛋,还不滚过去磕头...”。都后面,也都是哭腔了,他一把把那个社长揪住朝灵堂里面推去。那个社长从头到尾都是低着头,一脸哭相,人家骂一句他点一下头,满嘴哈伊哈伊不停。到灵堂里,他是爬着过去的,朝着死者的照片一边磕头,一边说对不起。
     中国的铁老大们,你们面对事故都作了什么?你们只会站到电视里头,冠冕堂皇说几句要加强管理、狠抓安全意识...的空话。死了那么多人,造成那么差的社会影响,你们难道没责任,不应该去博得社会的原谅吗!!!!!



(第12楼) 08-5-8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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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sansan002002 于 08-5-8 13:24 发表


就是呀,有的是办法,找人好好跟着那个什么局长校长的子女们几天,什么也别干,就是跟着,再来几个午夜电话,放点话给他们听听,你们要是没天良,子女会遭报应的,我就不信他们不怕。就撂下话说反正我女儿已经 ...
你觉得姓孔的管辖派出所会放着刘爸爸这么做么

不用任何手续就可以拉他进派出所。可以去看看廖的事情。廖的儿子当天在学校被3-4名老师虐杀,当晚廖就在小区内被不明身份的人袭击遭打。



(第13楼) 08-5-8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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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此时此刻 于 08-5-8 13:26 发表
太愤怒了,我在想如果我是那个父亲,一定会找出那个老师,杀了她。
更可怕的不单在谈判桌上发生的事情,现在网上5毛到处跳脚颠倒黑白,上海比较有名的几个bbs都是他们的据点。这种手段啊,最下作,最无耻,却是最有效的。



(第14楼) 08-5-8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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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8 13:31 发表
我如果是教育局领导,就把这个老师交出来,是她个人行为,该走什么程序就什么程序。这老师是不是有什么背景??
还不清楚。其实有没有背景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老师是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归教育局管的。出了事情,不是老师对家长负责,是教育局对学校,学校对老师层层负责。

就是这样的关联,连追悼会姓钟的都不会露面。这就是行政行为,这就是组织利益!



(第15楼) 08-5-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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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sansan002002 于 08-5-8 13:38 发表


那就要看是不是真豁出去了要替女儿讨公道,如果还是很理智的分析说,这种办法有危险,那种办法有麻烦,那当然就只能忍了。可是如果哪怕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无论如何也不放过害死自己小孩的人,那就一定能得到想 ...
不不,sansan002002同学。如果我没看过廖的事情,我也会和你想的一样。看完你就知道,万一不幸遇到这样的事故,你面对的是些什么组织,以你的力量可以做些什么?

什么都不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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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廖祖笙洒泪卖掉栖身多年的家园,从此举家浪迹天涯

2007年10月14日,廖祖笙第4次遭到非法绑架,向国际社会紧急呼救。

2007年07月11日,本网站用户访问量几乎锐减为0。初步估计本站已经遭河蟹

2007年6月9日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更新首页。遂全部重新写过。

2007年5月1日紧急呼吁:请捐助廖祖笙,因为我们不能再让作家行乞街头


http://bypa55.com/?__new_url=aHR ... D&hl=1011101000  (这是已添加代理的链接,可以打开。如果大家看不到告诉我)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8 13:53 编辑 ]



(第16楼) 08-5-8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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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8 13:59 发表
廖是不是在OL发过帖子?我有这个印象,当时觉得他很怪,和这个刘爸爸不一样。
是么? 我刚知道这个06年的事情。看了你觉得哪里怪,那个小孩比刘还惨,艾。



(第17楼) 08-5-8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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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小孩代父母受了,报复到儿子身上。

有好友做小学老师,多多少少听了些事情,整体教育状况真的不太好。这种环境,以后小孩上学该给好处的给,老师要什么给什么,延续我爸妈那一套,应该比较安全吧。



(第18楼) 08-5-8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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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8 14:15 发表


廖的帖子,我只看了OL的,好像都没看完,就是觉得廖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孩子没了,做父母的正常应该是觉得心都给挖了吧,他还老念叨他一个作家如何如何被对待了
晤,梦君纪念网看了经过,觉得还好,夫妇现在仍坚持上诉儿子的事情,只不过,投诉无门。可能是廖的身份比较敏感吧,给你有点怪怪的感觉。

二次事情party用的手段差不多。就在刚才,刘爸爸博客所有评论都被屏蔽,无法查看,页面评论计数清零。这个博客存在的时间长不了。



(第19楼) 08-5-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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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darkid 于 08-5-8 14:38 发表


至于女孩这个倒没啥诡异的,老师肯定要负责。估计是言语上伤了孩子,孩子自己往下一跳。老师躲着不出面也太正常啊。出来了就算不死也去半条命,能躲则躲的心态虽然让人不齿也能理解。
但两件案子说老师故意杀小孩都是笑话。再坏的老师也就是借小孩在自己手上敲诈家长点钱财,离谋财害命还差得远。
女孩子怎么掉下楼的,现在谁都不知道。为什么是“估计是言语上伤了孩子,孩子自己往下一跳”

“但两件案子说老师故意杀小孩都是笑话”辛辛苦苦养育了12年的孩子,莫名其妙死了,和小孩一起的老师事后躲起来“发疯了”“失踪了”,家长连案子卷宗都看不到,这才是莫大的笑话。



(第20楼) 08-5-8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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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8 14:47 发表


我看帖的时候都不知道廖是何许人也,是他自己老强调他一个作家怎样怎样。我想起妞妞爸爸说的,我的痛苦算得了什么,既然你都已经不在了
嗯。说的有道理。

廖的部分我主要关注事后舆论导向,这个和刘爸爸现在经历的事情多么相似呀。



(第21楼) 08-5-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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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蝶非 于 08-5-8 14:45 发表
廖的事情,当时看了也确实觉得诡异。毕竟,孩子已经是个半大小子了,他所愤怒针对的老师,也似乎不见得有他声讨中所描述的那么大能量。

这个事情中,孩子可真切是处于弱势的情势中,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不 ...
蝶非,刘爸爸第4部分写到这个了,他也觉得不可能是钟某扔女儿下楼,不像自杀,不像他杀,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女儿坠楼,按博客内容,刘爸爸似乎也无法推断。

让人不齿的是事发后,血谈判过程。即使钟某没有直接造成事故,间接上她也是责任人。有很多素不相识的老师留言,都对刘爸爸致歉代表对事件的哀悼。钟某和学校连从头至尾没有一个“对不起”,钟某更是直接藏匿了。小孩都逝去了,不能好好和刘家料理后事么。在这点上,才是大家愤怒的原因。



(第22楼) 08-5-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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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darkid 于 08-5-8 15:46 发表


天涯上说那个女儿有80斤,所以不可能是老师杀的~按老师的口供,自杀也不象。但是我觉得老师的口供未必真的~所以说自杀可能性估计更大点~钟某行为的确让人齿~

事后谈判那个律师真血可怕~
至于钟某和学校,记得一处回复说“你们真的以为她/他们会内疚么?不会的,她/他们只会觉得,为什么是我/我们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



(第23楼) 08-5-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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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龙镇王磊事情,我还和老爸说,才80w就想解决事情,无耻啊。老爸都没稀奇对我讲,80w很不错了,算高额赔偿费了。当时还怪老爸怎么没愤怒之类的言语。果然点点点

这次是多少?20w还是30w 无语



(第24楼) 08-5-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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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2573249_1__.html

看到现在最“精彩”的5毛文,暂且叫做5毛小队长文
有天5毛都当不成了,肯定会让自己小孩从楼上跳下去找学校要100w,好买卖啊。

QUOTE:
协议签订=认输走人。
不是有这么多人帮你吗?
不是要找出真相吗??不是要讨回公道吗???
------------------------------------------------
因为真相已经大白,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一、事件还原:
刘凌波和同学A、B,买文竹10元,零食10元,零食三人消化。
资金为C同学所出。
回校报帐文竹80元(小刘、A、B、C各20元)。
3月18日,事件败露。
钟晔老师上午、中午和下午分别致电刘爸、妈和爷,约家长来校并允诺等到晚上七点。
下午五点十分,刘凌波从四楼女厕所窗处坠落,经24天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双方经历多次谈判未果,家属提出五点要求:1。由学校教育局安排女儿的追悼会,致悼词,给与应有的评价。2. 当事人澄清事实,由学校教育局给出在这件事上对当事老师的认定以及处理意见。3。当事老师在追悼会上道歉,送女儿最后一程。4经济赔偿。期间刘爸动用各种资源广造舆论,并集合十几位家属在学校和区政府门口放置花圈并打出“还我女儿”的横幅。并在博客以连载的方式公布所谓真相。
4月18日,协议签订。

二、真相
现场起跳点的位置很高,一般人要费点劲才能爬上去,更别说要举一个八十斤的人扔下去,而楼梯很宽敞,常人花一分钟的时间可以顺利走到楼下,所以谋杀论和失足论站不住脚,只是家属接受不了孩子自杀这种现实。刘爸在博客里强调要真相,只是想知道最后二十分钟里刘凌波和钟晔单独在一起发生了什么事,这点是合理的。
三、人物
妖魔化任何一方都是对对方的不尊重,我们不但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老师教育方式再怎么样,本质应该是为孩子好,家属再怎么说出偏激的话也是痛失亲人的情绪表现。以3月18日17点10分为节点,之前钟晔老师觉得问题很严重,分别三次致电她的亲人(不包括致电其他同学家长),并允诺等到晚上七点,而家长觉得事情很小,爸在京赶不回来,改天再说,妈在嘉定没班车,七点才能到市区,爷认为有妈会去解决,去了也接不到。出事后,家属有点抓狂,感情上不能接受,老师采取回避,或者躲避。
三位只要其中一位重视一下,也许可避免悲剧的发生,可惜他们之间甚至都没有互通一次电话。

四,评论
悲剧已经发生,悲剧本来避免,但起因是什么?有人认为是强行留置,有人认为是老师辱骂,老师曾经留过她五十多次了,也没事,至于辱骂我觉得对待其他两位同学和对她是一样的,我认为事件的败露和感到事态的严重是最大的起因,如果你是老师,你会如何选择,不要告诉你选择视而不见,那就有违你是个人民老师的身份,到家去等是一个办法,改天解决是一个办法,但总要解决,但任何的选项就一定可以避免事件的发生了吗?10元的文竹报价到80元,并贪掉了其中10元,这件事很小么?为什么都选择性的失明了呢?就因为她是孩子,我们可以原谅,就因为她死了,我们可以原谅,并可以怪罪老师,老师有错,错就错在她没有任何错!谈判专家很漠,因为他们吃这个饭天天打交道;家属很激动,因为这种事发生一次已经可以让他们耗尽一生去追悔。



(第25楼) 08-5-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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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vc嘟嘟 于 08-5-9 14:10 发表
说的什么啊!这还是个孩子,这样的错误就应该付出生命的代价么?要是写这文的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他活不到这把年纪这样喷粪了!
其实这个kds的帖子里面没几个id说话,跳来跳去的就几个5毛党得瑟
说到后面,学校还可以告家长没管好小孩勒



(第26楼) 08-5-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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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454545 于 08-5-9 14:21 发表
我觉得不可能是老师把她推下去或者扔下去的,比较大的可能是她趴着看楼下或者想学电影里爬下去而失足的。

但是我也不相信老师说的在最后那20分钟里没发生什么。我爸爸也是老师,他说一般年纪大的老师在训了学生 ...
我也不相信小姑娘是自杀,老师蓄意谋杀也不太可能(这两点,小姑娘的爸爸也写到了)。要么是45说的这种情况,或者是知道49楼的推测



博客上一段留言

QUOTE:
20080318 2008-05-09 10:30
这件事发生后,看到上海许多家长就此事和自己家孩子讨论,发现即使一二年级的孩子都说不会跳楼,四五年级的孩子更说跳楼傻不值得,被老师经常教育的孩子更是一句“老师的话不用放在心上““懒得理”。向小凌波这样外向调皮孩子我想更不会轻易去跳楼,所以我觉得在事实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前提下,说孩子自杀,家长对孩子性格教育有问题的人很不负责任。是对无辜家长的攻击。



(第27楼) 08-5-9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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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四小女孩儿坠楼真相(九)终结篇 (2008-05-10 09:15:49)


                 

                               真      相(九)




    4月18日后,对方当然很高兴的开始准备协议书,几次接触我都不再参加,我心已定,为了心中唯一的愿望,什么都可以暂时抛下,但这决不是妥协,也绝不是结束,存款是要有利息的,那么“存债”呢?


    直至4月23日,这一天协议签字,我依然没有参加会议,我的签字也是在门外进行的。一切结束后,我走进会议室,王副局长兴高采烈的向我来握手,被我拒绝了,我郑重地对他和刘校长说:“听好了,不要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一切才刚刚开始。”望着他们目瞪口呆的神情我离开了会议室。是的,一切才刚刚开始。一时间我终于明白了那句话“为什么仇恨可以埋在心里上千年?”那是因为制造仇恨的人不愿意去化解仇恨。


    4月24 日,二七了,又一束洁白的菊花放在了女儿的身边,看着女儿已经干涩的脸庞,我再一次觉得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无论代价多大,一定不能让女儿再受这尘世的煎熬。我再一次默默对女儿说:“身后事,爸爸来做!”


   26日,女儿挑选了一个万里晴空的日离开这凡尘俗世,灵堂里布满了鲜花,横幅上写着“小凌波,天国任你遨游”,女儿安详的躺在那里,灵堂里站满了送别的亲人,朋友,老师,同学和热心的群众。气氛是凝重的,乐曲是悲哀的,语音是颤抖的,一句句寄托了人们对女儿的哀思,女儿是悲哀的,然而女儿又是幸福的,短短12年的一个轮回中,女儿享受了人间的所有欢乐,饱尝了人间所有的真情,女儿走了,从此女儿将与日月为伴,与仙子同行,遨游于充满真爱的天国。“女儿,天国任你遨游!”


    女儿终于走了,我的心终于安静了,坐在女儿的床边,面对女儿的遗像,感受着女儿的气息。回忆,回忆,回忆女儿的一生,女儿是优秀的,不能让女儿的死毫无价值,猛然间想起了鲁迅先生写的《纪念刘和珍君》一文,那么多的巧合:同样是3月18日,同样是学生,同样的姓氏。女儿的死又怎能和刘和珍先烈相比呢?她们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女儿的死如果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有良知的教育者,善待儿童,善待学生,能够唤起千千万万的父母,关爱子女,关爱下一代,让千千万万个家庭不再有我一样的伤痛,那么女儿的死堪比刘和珍君。



    仅以此九篇《真相》告慰女儿在天的灵魂,愿女儿安息!(完)





   尊敬的朋友们,在此我想和大家讲讲我个人在整个事件中的一些想法和看法:


1. 首先说对女儿的离去,因为没有任何的证据(警方说的),所以警方无法断定是失足还是自杀,而且


   排除他杀也只是排除行为上的他杀,并不代表没有语言上的刑事犯罪(比如逼迫自杀),然而这需要证据,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排除了。所以不予立案。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可笑的,按照警方的说法,因为没有证据就可以排除,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因为没有证据显示自杀,那么可以排除自杀,也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失足,同样可以排除失足,那么女儿也就没有坠楼?真是荒谬。


2. 当时唯一和女儿呆在一起的钟晔,如果没做亏心事,总应该当面解释清楚,就她的责任问题,也是很清楚地,(如果没有犯罪)不能因为出发点是好的,就可以抵消行为上的偏激,进而抵消造成严重后果上的责任,在进而销声匿迹。其实这个钟晔在心理上有很严重的问题,可以告诉大家一个事情,她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每天给全班90%以上的同学家长发短信,甚至是给父母双方同时发,都是些无关痛痒的事。大家可以算一算每天要发多少短信,这一行为他们的年级组长曾经派人劝阻过她,她也不听。每个人的看法不同,可能在某些人的眼里,这也是认真负责,但在心理医生面前,这恐怕就是严重的强迫症了。作为家长,我们却是有很大的责任,那就是我们太相信学校,太相信老师。我对当事人钟晔本人的心态是由恨到平静到希望到更恨的一个过程,其中原因不言自明。她事发后的行为则更不负责,更不道德。女儿已经走了,她已经失去了最后在女儿面前澄清自己的机会。


3. 事发后,学校教育局等的做法明显袒护当事老师,这和自身的利益不无关系。为了自身的利益进而将儿童的一些行为上升到道德品质,对逝者诋毁的同时不惜对活着的儿童诬蔑,可见他们的阴暗心理:自身的利益大于他人的生命。


4. 很多枪手一再追问赔偿的事,确实,关于协议的内容在我的博客里我不便从我的口中说出。但有心人一定能从其它渠道了解到这是怎样的一个协议,为了女儿能够早日入土为安,我什么都可以做,但要相信,这不是结束,这才刚刚开始,我将继续以各种可能为女儿讨回应有的公道。


5. 本人还将会将女儿生前的一些文章和成绩继续登出,让更多的人了解女儿是怎样的一个女生。



声明:1.在整个过程中,本人衷心的感谢以下老师: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黄老师,是她第一个发现了女儿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何老师,是他将女儿送到医院并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田林四小的缪老师,是她在“一七”时祭奠了女儿

         衷心的感谢青保办的朱老师,是她在女儿走后一直扶在车旁不停的呼唤着女儿的名字

同是我也“感谢”以下人员:

         感谢田林四小的刘校长,是她教会我懂得了什么是出尔反尔。

         感谢徐汇区教育局王副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原则。

         感谢成大律师,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良心。

         感谢青保办的王主任,是他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保护青少年儿童。

         感谢田林派出所孔副所长,是他让我懂得了“有困难,找警察”。


       2.本人拒绝以女儿的名义开设账户募捐,凡打着女儿的名义募捐者均属欺骗。望广大朋友勿上

          当受骗。



(第28楼) 08-5-10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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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lub.pchome.net/topic_1_15_2575327__.html

QUOTE:
田林事件发生很久了 山上也热了一段时间 看了那么多天tf们的言论 只能用一声叹息来形容 本不想多说什么 感觉一己之力实在无法改名大众的认知 不过今天又看了几个帖子后觉得作为一个事件知情人 还是有必要说一下事件各方的问题 先说明下 本人非老师 只是社会救助体系中的一分子 所以能从多方面了解整个事件


山上的热议基本原于小孩父亲的blog 之后的言论基本一边倒的批判教师 校方 青保 教育局 律师 警察 其实如果对事件保持理性和客观的分析 家长的阐述只能作为单方依据 在丧女之痛的情况下 情绪 思维逻辑 往往很难保持理智 所以有些观点出现偏差是正常的 有人说帮教师说话的都是没有孩子的 无法体会那种切肤之痛 但这种观点也是具有有倾向性的 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理由很简单 这种针对不单是针对这个独立事件 而是针对整个大环境 切实的反应出大众对所谓“官方”的不信任感已经到了极致 撇远一点说 欧美在奥运事件上批判中国的一大理由就是z f信息不公开 由此形成了一边倒的局势


作为受害方确实值得同情也照顾 作为老师学校等另一方也确实有逃脱不了的干系 毕竟孩子在校 学校就必须行使监护权 一旦出现问题 难辞其咎 作为当事教师很明显责任最大 而且教师的一贯做法反应出该教师还很年轻 表面上教学经验不足 教育方式欠妥 对孩子的性格 心态 情绪等了解不足 对事件结果预计不足等等 其实背后折射出的是整个中国教育体制的混乱 师范教育的失败 行政干预过多 束缚太多 考核体系的不完善 弊端众多 很多优秀的教育理论被搁置 教师人才的选拔参差不齐 很多教师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 导致教育质量下降 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不足 导致多数教师仅仅把教育当作职业来看待 缺乏了崇高的育人理念 堂堂华师大这样的心理学典范学校 教育专业只有一门教育心理学的选修课 即便是心理系3个专业也是理论大于实践 心理实践理论被固化在健康教育这一叶孤舟上 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反观家长一方 孩子在校被留几十次 家长也已经疲掉了 虽然孩子学习成绩优良 但是思想行为有偏差 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所在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上班路途较远 经常出差 平时忙于工作 占用了太多生活的时间 把孩子交友隔代长辈 对孩子管教的疏忽 对心理缺乏了解 也没有形成有效的沟通 导致孩子性格与认知产生偏差 心理承受能力降低 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不足 也都是导致孩子走出那一步的关键因素 所以在这方面 家长同样难辞其咎


综合来看 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事实上同类事件已经屡见不鲜 所以单独批判任何一方都有失偏颇 就如果交通事故一样 都有一个事故责任百分比 至于这个事件中各方责任的百分比多少 这里就不评判了 作为事件的局外人 也许还有些事情没有了解到


学校教会了教师怎么教学 却没有教会教师应该如何去育人 相信孩子的家长接受了很好的高等教育 考了很多证书 学会了很多技能却唯独没有学会该如果教育孩子 双职工家庭的孩子教育问题已经切切实实的暴露出整个国家在这方面的严重不足 在一片批判80后 90后的同时 50 60一代又干了些什么 郭沫若曾经说过: 孩子生出来如果不开心 我是负有责任的 如今的家长和所谓的过来人往往看到了孩子和后辈的问题 却从来不知道反省自身的问题 这种局面何其悲哀


也许酱紫的帖子会很快沉掉 但希望看过的人能理性 客观的看待整个问题 哪怕只有1.2个能从偏激中清醒过来 我码这些字也就值得了
[ 本帖最后由 大 白 于 08-5-10 23:23 编辑 ]



(第29楼) 08-5-1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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