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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贝壳)

案件聚焦之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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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上海台的案件聚焦,讲的又是房事。

话说史女士和惠先生是上海知情,年轻时候去了外地,有个儿子小惠很小就被送回上海爷爷身边;爷爷的房子在长宁区的,在爷爷去世前由史女士和惠先生花钱买下来(成为产权房)放在儿子小惠名下,又花钱装修了一番,买房和装修总计8w左右吧,2000年。

在房子放在儿子名下之前,爷爷、史女士惠先生、小惠一起开了家庭会议,签署了家庭协议:大意是购房和装修款均由史女士惠先生负担,产权给小惠,但是史女士惠先生退休回到上海之后,在该房屋内居住,儿子小惠不得对房产进行买卖和?,不得干涉父母的居住权。
(这个家庭协议太关键了!)

儿子小惠在父母回沪之前结婚了;2007年3月份妻子小夏怀孕;当年6月份史女士惠先生回沪住到该房屋内,7月份儿子小惠把房子转到妻子小夏名下,然后当天离婚;然后小夏报警说有两个陌生人在她房屋内不肯离去。

然后开始打官司,史女士惠先生说儿子儿媳(此时已经是前儿媳了)勾结起来意欲抢夺房产。因为闹僵后,儿子小惠就不露面了,住在已经离婚的妻子娘家,两个人离婚之后还同居,分明是假离婚。小夏跟记者说,小惠给她房子是因为太爱她了,要把自己的东西都给她;住在她家是因为‘他已经一无所有了,我怎么忍心赶他走呢?’;和前公婆闹翻,是因为婆婆到她娘家来贴大字报,说自己骗人家房产。儿子小惠在电话里跟记者说‘特别受不了妈妈,总是在闹’。
(我忘记是谁告谁了,好像是小夏告史女士和惠先生。)

最后的结局是,法院判定家庭协议有效,史女士和惠先生的居住权不受侵犯。
社会学家的告诫是:当父母把大额财产转移给子女时,一定要给自己留下足够的、保证生活的财产,否则自己的权益会很难维护。

对了,小夏和小惠这一对白眼狼还不工作,钱都问史女士和惠先生拿的。天知道他们怎么敢养孩子。



(第1楼) 08-5-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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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不过这对儿子儿媳也真是够狠啊,生生就要把父母赶走,真不是东西。



(第2楼) 08-5-6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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