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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那就算了,恳请版主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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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那就算了

[ 本帖最后由 其实不需要用 于 2007-9-29 14:31 编辑 ]



(第1楼) 07-9-29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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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吧,
又不是什么好事,您还是给删了吧



(第2楼) 07-9-29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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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话,就还他十万



(第3楼) 07-9-29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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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自己开心点,还是多存点开心的贴吧



(第4楼) 07-9-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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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得精?
他借出去的三十几万,别说什么利息什么的,连能不能拿回还是问题
还有借出去的几千一万,他是根本不准备拿回的。要是这三十万付个房子首付,那涨起来的房价不是更不得了了?

好吧,楼上的或许会说,这钱是他的,他爱给谁给谁,可是我们现在还是在恋爱,以结婚为目的,这些大的开销,是不是应该考虑下我的感受?是不是要考虑我们两个人的将来?

而且这十万他倒真不是借给我的,而是想着两个人总要结婚才去提前还贷的,我们并未登记,房产证上并未有他的名字,所以我说他大方

但我也并不想贪他这十万的便宜。所以说分手了要还,倒还真没算过,要按照什么利率,收益什么的来还,顺便说句,他不炒基金股票,也不放贷.

他倒是买点彩票,楼上的是不是要说句,他要是能中五百万的话,我欠他的就更多了?

楼上的请仔细看贴,注意逻辑,不要强加意愿,十分感谢你对本贴的关注

[ 本帖最后由 其实不需要用 于 2007-9-29 14:01 编辑 ]



(第5楼) 07-9-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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